细雨纷飞,树叶凋零。
雨后的清晨比平时要更加的清晰,晴空万里,举目所望见的一切都仿佛是画中景色。然而,这副画里却透露出一股浓厚的血腥气味。
还是当初族人追杀小灵父子的这处山林,刚刚下过雨,地面还潮湿,落叶粘着地面,贴在那些尸体的身上。
如果仔细的数过去就不难发现,在场躺着一百零八具尸体,当初来追杀小灵父子的也只有一百零一十一个人,也就说,在血薇的那群人里,只有三个人逃生了,其他的,包括天,地,玄,黄四大护法,全部被杀!
冰冷的寒意从场上散发出来,昙华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她没有看到血薇的尸体,这才松了口气,没有看到尸体,就说明还有活着的希望。
“诶,这本是族里的后山,如果躺着这么多尸体,实在有伤大雅,还是不要让人看见的好。”昙华双手平伸,扣念法诀,最后轻轻一挥,只见一道云气从袖口出飞出来,然后化作万千细小的云雾,弥漫在整片山林之中,待这层云雾消失过后,那些本应该躺在地上的尸体竟然全部都不见了,这里又回复到了之前百花争放的景象。
昙华叹息摇头,缓步走了出去。
她前脚刚走,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面也走出一个人来,白衣飘飘,如果程风在此的话,就一定认得,这个美丽无双的女人,就是那日在七根面条馆里面引诱自己的那个女子。
只是她此刻脸上写满了惊讶,“当真了不得,如今竟然还有人可以施展出如此可怕的幻术。”
走的时候,她嘴边带满了笑意。
程氏家族的居地多半都是盘踞在天灵山脉之中,据说天灵山脉是地狱城里最有灵气的山脉之一,足有连绵数数百里之巨,这里水源充足,树木繁多,宁静得很,的确是个住人的好地方。
天灵山脉山脚往外几里便是地狱城里最繁茂的街市,人流极多,热闹之极。
昙华走在街上,几乎和一般的中年妇人没什么两样,远远望去,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里人来人往,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她。
当然,今天除外,昙华身后还跟着一个白影,她的追踪术显然是练到家了,跟踪了数十里,昙华也不曾发现。
昙华穿过几条长街,最后在一处药房前停了下来。
这药房很普通,只是那几个字显得有几分利气:梅花药行。
这里的生意也很萧条,其他的药房都人满为患,这里却几乎无人光顾。
昙华摸了摸口袋,生怕口袋里的钱掉了,这才走进去,那老板看上去不过四十来岁,一脸的笑意,见到昙华走进来,马上迎了上来,“请问阁下是来看病还是开药?”
昙华有意无意的往后堂看了一眼,随后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生病的人么。”
老板审视一番,笑道,“阁下中气十足,绝不像病人,那就是开药了,请问你要开什么药?”
昙华淡淡道,“我要开的药,只怕你还配不出来。”
“哦?”老板双眼微微眯了起来,“阁下不妨说来听听,我倒要看看,这世上还有什么药是我金中药配不出来的。”
他说的很有自信,昙华也知道,他说的话不假,金中药的确是地狱城里一流的炼药师,名声显赫,多年前因为一场大变故才会隐居于此,若不然,以他的威名,随便往街上一站,那整条街都要抖三抖的。
昙华淡淡一笑,“我要开的是梅花三弄。”
“哐啷!”
金中药手里的茶杯当场掉在地上,碎了,因为他的手在颤抖,连身体都在颤抖!
在整个地狱城里,他自问可以配出世上的任何一种毒药,惟独这梅花三弄他配不出来。
梅花三弄,这世上只有一个人配得出来,那就是梅花先生!
梅花一弄:断人肠。
梅花二弄:费思量。
梅花三弄:风波起。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梅花三弄已不再是毒药,或者说,梅花三弄根本就不再是药,它超越了药的界限,超越了太多太多。人们明明知道会死,却还争相要喝下它。
因为有愁,有思念,有牵挂,有枷锁,有禁锢,有痛苦,有茫然,有疲惫……
所以人人都想摆脱,而摆脱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服用梅花三弄!
这是炼药历史上永恒的神话!
而创造这个神话的就是一个叫作梅花的人。
金中药一脸的颓废,“我的确配不来。”
昙华淡淡道,“所以我要你带我去见配得出来的人。”
金中药豁然一惊,“我不知道他在哪里,自从八百年前他隐居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了他的下落。”
昙华的眼睛里忽然射出令人无法抗拒的神光,“那好,你既然不知道他的下落,那我自己去找。”
昙华说着便要往后堂里面走去,金用药急忙挡住她的路。
他当然要拦住昙华,因为梅花的确就在后堂里。
“他不在这里,我之所以把这里起名为‘梅花’药行,是因为我嫉妒他的才华,想用梅花这两个字来刺激我,激励我永远不要松懈。”
昙华淡淡一笑,“你拦不住我的。”
金中药死死的盯着昙华的眼睛,那种眼光,他仿佛在哪里见过,那是一双无比自信的眼光,终于,他认输了,“你怎么知道他一定在这里?”
昙华道,“这都是你告诉我的。”
“我告诉你的?”金中药惊讶不已,自己何时告诉昙华梅花先生就在这里了,这不是开玩笑么这。
昙华道,“你的眼睛告诉了我。”
只说了这一句话,昙华便绕道走了进去,金中药如钉子一样愣住了。
我的眼睛告诉了她?
“难道八百年过去了,我还是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么?”
他喃喃自语。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个悦耳的声音,“你当然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如果一个人都能够欺骗自己的眼睛,那他还是人么。”
金中药抬起头来,只见走进来的是一个白衣女子,绝美的女子,美得让人窒息,让人发狂。
她的身段极为性感,都说女人不会走路,如果女人走路的时候腰扭得太厉害了,那是相当的难看,但若是不扭腰,那看起来简直和木头没什么区别,同样难看。
但是这女子的腰不但纤细,而且扭得恰到好处,就好象是天仙下凡一般,令人看了不禁喷然心动。
看了这样的女人,如果还不动色心,那就不是男人了。
金中药虽然老了些,却还是个男人。
他的眼光变得炽热起来,女子心里甜美极了,因为他知道,对面的这个男人,只怕是深深的迷恋上了自己。
女子脉脉的看着他,展颜一笑,“怎么?难道我说错了么?”
金中药看得有点痴了,“没,没有,姑娘怎么会说错呢,错的是我。”
女人笑得更开心了,因为她发现金中药不但迷恋上了自己,而且已经迷恋到了痴迷的地步,一个男人,若是在女人面前连原则都可以抛弃,那还有什么是不能抛弃的呢?
生命?
对男人而言,原则远比生命重要得多,连原则都可以放弃,何况于生命……
女人扭动着水蛇腰,款款走到金中药身前,用手抚摩着金中药的胸脯,一上一下,她的力度十分到位,几乎被把金中药的混都给勾去,她深情款款的道,“你看,人家都这么有诚意了,你是否也需要拿出点诚意来。”
金中药已然屏息,心里在颤抖。
女人略埋怨道,“你若不拿出些诚意来,人家怎么放心把身子交给你麻……”
轰隆……
这句话,如一声惊雷,在金中药脑海里面炸开。
“姑娘,你,你需要我怎样?”
女人低下头,在偷偷的笑,但是声音却依旧带着几分埋怨的味道,实在难以想象,这世上竟然有人一边偷笑,一边还能说出如此情调的话,“我就知道你是个真男人,最近有个人老是欺负我,经常要打我的主意,还想,还想霸占我的……”
说到这里,女人忽然叹息一声,满含哀怨。
金中药手的青了,但还是咬着牙齿问了出来,“他想要霸占你的什么?”
女人又在偷笑,她偷笑是没有声音的,也没有表情,她笑在心里,但话语间却依旧带着几分哀怨,“你也知道,我这身子迟早是要给你的,我们会度过一生快活的时光,以后天天都快活,但是偏偏有些人不自量力,他们要的,自然也是我的身子……”
金中药忽然咆哮起来,“是谁?”
女人哀怨道,“程氏家族里的程风,他老是欺负我……”
说到这里,女人话锋忽然一转,整个人都扑在金中药的怀里,几令他呼吸不得,“一旦他死了,我便放心的把一生都交给你。”
金中药面色一紧,“一生?”
女人笑道,“是啊,以后我一生都是你的,当然也包括我这个人了,你想怎么对我就怎么对我,我都乐意……”
金中药已呆若木鸡,反手将她深深的拉入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