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仁辉告御状一事是十分曲折的,洪仁辉本名本名詹姆士·弗林特(JamesFlt),会说中国话,先在东印度公司做翻译,后来做了一名船长。
乾隆二十四年之前,清朝施行的还不是一口通商,当时是四口通商,除了广州,还有福建厦门、浙江宁波和江苏云台山三个口岸可以对外贸易。
但是广州的地理条件决定,这里更适合对西方贸易,所以当时厦门主要是做南洋贸易,宁波和云台山主要是做日本贸易。
英国人也一直都是在广州进行贸易的,但是广州的官府和十三行的种种限制,以及勒索越来越多,让他们感到激愤,于是洪仁辉先是威胁如果广州官府继续如此,他们就要到别处贸易。
广州官府根本懒得搭理洋人,他们从来只考虑能不能榨出钱财,而不管对方是否高兴。
洪仁辉就真的跑去别处贸易了,先到了厦门,可在厦门买不来所需的货物,因为当时已经形成了茶叶走陆路的习惯。厦门的南洋贸易,茶叶也不是畅销品。另外厦门也没有广州能提供的那么多手工制品。
所以洪仁辉继续北上,最终到了宁波,他们受到了宁波人的热烈欢迎。中国官方讲究怀柔远人,其实老百姓对少见的外地人也很热情,主要是稀奇。
结果洪仁辉的贸易进行得很顺利,他在宁波采购的茶叶比在广州买到的要便宜很多,而且船上的英国货在宁波也很受欢迎。这里还没有广州海关形同敲诈的关税,没有广州十三行牛逼哄哄克扣和勒索。
英国人还以为自己发现了一条了不起的财路呢,于是越来越多的英国船前往宁波贸易。
这让当地官员感到了忧虑,他担心越来越多的夷人,会引起麻烦,于是汇报给了乾隆。
乾隆觉得夷人越来越多,跟当地百姓接触久了,容易带坏他淳朴的子民。终于产生了在广州一口通商的念头,当然这个一口通商,只是针对西方人,对于日本的贸易,从来都是不鼓励不限制的。因为日本也是一个锁国之国,日本商船是不会来中国的,也就没什么麻烦。所以继续保持,江浙商人还是可以继续去日本贸易。
英国人并不知道情况,洪仁辉在乾隆二十四年,还是按照之前的成功经验,前来宁波做贸易。结果这次没有成功,当地官府扣押了他的船,没收了一半货物,拆掉了船上的火炮。洪仁辉抗议,问原因,一开始当地官府根本不搭理,后来才告诉洋人,以后这里不让他们贸易了。洪仁辉问为什么,官府根本不解释。
洪仁辉觉得自己受了不公正的对待,觉得大清官府的官员一定是瞒着他们的君主在做这些非法的事情,只要他们的君主知道了真实情况,就一定会纠正这些贸易弊病。于是带着一股怒气,他北上天津去告状去了。
洪仁辉还真的把船开到了天津,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进入天津的英国人。他在天津,宣称他是“英吉利四品官”,有冤情要面禀大清皇帝,到御前告状。
洪仁辉在天津被挡下来了,但他见到天津的地方官,对方答应帮洪仁辉上奏皇帝,于是洪仁辉写了一封内容详尽的报告,控诉宁波扣押他的货,但主要还是控诉广州官府和十三行的行为。
当时因为十三行的垄断实力,加上广州官府对待洋人很不客气,十三行占尽垄断优势。
于是就出现一些利用垄断优势来获利的行为,其中有十三行商人随意定价,欠洋人的钱不还反而找官府驱逐洋人,出售的茶叶严重掺假等等。
在这些非商业的手段面前,东印度公司真的被逼得没办法,一度,东印度公司开始采用这样一种手段,他们不采购优质茶叶,而是专门采购低等茶叶中质量最优的,不是他们没钱,相对于漫长贸易的成本,茶叶的采购价在当时可以忽略不计,主要是为了杜绝商人掺假,用其他树叶来冒充茶叶,而当时的英国人尚不具备辨别能力,每每上当。
但最让东印度公司不满的是,没有上线的人性勒索。洪仁辉向乾隆控诉,粤海关除了收税,还收“规礼”,“规礼”数额,比正税还多。他以为这是官员在偷关税,是对任何一个政权有海的腐敗行为。
洪仁辉并不知道,雍正进行的改革,就是将过去官员私自在税收之外向商民摊牌的额外费用加在一起核算出一个数额,通过官府发给官员,称之为养廉银,雍正希望给官员足够花销的银子,换取他们不搜刮百姓,养廉银的标准,还是雍正询问了很多地方大员的额外收入后,总结出来的,在当时,确实起到了杜绝腐敗的作用。
可到了乾隆年间,养廉银已经不难满足官员的胃口了,于是又开始了一些额外的勒索,乾隆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将这些额外的勒索总结为规礼,明确可以收的项目,规礼,是合规的礼物。
比如粤海关这些合规的礼物,在《乾隆二十四年粤海关征收洋船进出口各项归公规礼清单》中,就列了收费名目,有100多项。一艘洋船入关,先要交丈量费、通事费、管事费、库房费、稿房费等等……
这100多项加起来,就是粤海关可以合法收的规礼,洪仁辉却不知道,他以为只有正税才是合法的,这些规礼都是官员私自收取的非法收入。其实这些非但不是私自收取的,虽然不上交国库,可这些规礼是会上交给乾隆的。
按照规定,一艘洋船正课为1950两,一次性征收。但洋船规礼银,进关要交,出关还要交。洪仁辉向乾隆控诉的规礼单上,一进一出,规礼计有68项,进关规礼30项,收银子1125,96两,出关规礼为38项,收银子533,8两,规礼银共计1600多两。
这68项,只是针对船的,另外还有针对货的,叫做分头。外商买货,所付货款,按银两算,每两都要由粤海关抽头。一两货款要抽0. 054两到0.06两。
这些钱收上来怎么分呢,惯例是规礼的三分之二归海关监督,剩余的归他的家人。为什么是他的家人,因为粤海关归内务府管理,内务府本质上是管皇家事务的,是乾隆的私人机构。所以内务府的管理很有家庭管理特点,内务府的职务,往往都是皇帝给亲信的好处。
粤海关属于内务府下辖的机构,也有这种特点。皇帝将粤海关交给亲信管理,亲信则带着自己的亲信,一般都是家人、亲戚上任,由他们把持海关的各个职位。规定是可以带六十个人的,但一般都会多带几个,毕竟是发财的机会,当然要尽量照顾家人。比如李永标做海关监督的时候,就带了73人,包干了海关所有事务。
这些人不但瓜分规礼的三分之一,而且勒索的情况不可避免,利用职权收各种灰色收入,比如英国人曾记录过这样一个案例,有艘英国商船进港,海关丈量人员是从船头量到船尾,塞了银子后,就改为从前桅量到后桅。丈量后,要缴船钞,先是开价2000银两,经讨价还价并送上320银两后,500银两了事。
因此粤海关真的很肥,林则徐的得意门生冯桂芬,在《校邠庐抗议罢关征议》一文中曾提到粤海关,说海关看门人月薪都有800两银子。
但底下人拿到的只能是小钱,粤海关监督拿到的,其实也不是大头,他上面还有乾隆。由于规礼是正规合法的收入,还有账册记录,因此这块收入海关监督也不敢多拿,大多都拿出去孝敬了上边。一般是通过内务府大臣和珅报,每年不下100万两。
大头都孝敬了上边,海关监督当然不会满意,所以他们就会开发新的收入。典型的是乾隆四十六年,海关监督李质颖上任,先是拿生丝贸易旧例做幌子,重提限制每船生丝超过一百担的旧规。此时生丝、茶叶贸易已经是最大宗贸易了,洋船动辄采购上千担。旧例早就过时了,也没人提。
李质颖明白是找茬,当时的十三行总商潘振承马上送去了4000两银子,李质颖才放过了这事。这笔钱潘振承跟东印度公司协商,由东印度公司承担了成本。
如果这笔钱是一次性的,随机性的,那就属于勒索。
但是之后潘振承担心海关日后还会重提旧事,潘振承打通关系,以每担生丝额外抽取5两银子给海关监督为条件,让海关监督宣布废除限制。这5两银子,东印度公司表示愿意承担,就形成了给总督的常例礼物。
这种新开辟的“礼”,又不再官方记录的规礼清单上的项目,就不是规礼,被称为陋规。是不合法却又有一定规矩的收费,所以是陋规。
同样是这个李质颖,在第二年,东印度公司为弥补因英法战争导致的财库银根紧缺,派战船偷运鸦片到广州出售。清朝早在雍正年间就下令禁止鸦片售卖,在海关监督索取巨额礼银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成功将200箱鸦片运到广州出售。
这种偶发性的,一次性的收礼,也是海关监督的重要收入。
这就造成官府记入税册、账册的海关正课与规礼加起来,一艘船收3600多两银子,可其他的各种不确定性收费,却让英国人都难以忍受。如果平均下来,一艘船所收的费用,恐怕都能超过5000两。
所以朱珪说,海寇收的税不高。
整个国家都处在这种不透明的征税状态下,所以才有后世专家认为中国古代的税收,是世界上最低廉的情况下,老百姓却感到苛政猛于虎,在王朝晚期甚至会官逼民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