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这个时空的第十九天,清晨太阳刚从东方露脸的时候,老罗带着一只猫,两个穿着一身红袍子的黑家伙重新上路。没有什么人送行,虽然马努哈长老有说可以带路去东方,但被老罗拒绝了,马赛人的部落对于他来说注定只是第一个驿站,接触的越多越是一种羁绊,何况还不是族人。
刚刚离开营地的时候,那噶和姆纳奇两个还有些伤感,对同伴的告别话语显得有些落寞。老罗前行,也不管他们两个,只有薮猫花彪趴在老罗的左肩左顾右盼。
从这里开始越向东地势越低,草木也变得比西边更加茂密,水系也开始变得发达,所以动物们也是更加集中,经常可以看到斑马和角马以及羚羊瞪羚之类混杂在一起,反正都是食草的互不干涉,偶尔看见一些豹子,土狼之类在太阳之下也是懒洋洋地,估计是夜晚时候吃饱了的,这会儿仿若牧人在放牧一样,远远地看管着猎物的群落。老罗一路也不停留,所以这些家伙也就对老罗不理不睬,只有那噶与姆纳奇两个家伙或许是因为一身红袍子,引得动物们频频行注目礼。
这边好多水系里,不管水深还是水浅,往往都有鳄鱼在里面潜伏,如同枯木的断桩漂浮不定,偶尔岸上也有在晒着太阳的家伙,遇见这样成群结队的混蛋,如果不想太过麻烦,就只能绕行。这个时候那噶和姆纳奇两个的种族本能就有了发挥余地,时不时地原地停下然后蹦起来眺望,以求寻找绕过河水或者水洼的合适出路。只不过在老罗看来,一片翠绿的草原上,两个人的红袍子实在有些显眼,在加上他们总是蹦来蹦去,活像两只吃多了的红色的兔子。
大概走出了十五公里,差不多已经远离马赛人部落的活动范围,那噶与姆纳奇也放开了心情,仿佛第一次离开巢**的小豹子开始活跃起来。老罗对此并不强求,等走的路多了,他们就知道保存体力有多么重要了。虽然马赛人的高级战士都有经历过所谓磨难期,但是在老罗看来,那顶多算是一种野外生存训练,还算不上是真正的战士磨砺。真正老辣的战士平时或许像一只懒洋洋的老猫,只是遇到威胁的时候,才会迅雷一样的发动致命的打击。
而之所以答应马赛人作为追随者,不过是老罗觉得在所有非洲部族里面,只有马赛人还算是懂得纪律与自我约束,勤劳并且勇敢。这一点或许受后世的影响,但是老罗并不想更改自己对非洲人的看法。后世的肯尼亚人算是田径场上的好手,有很多马拉松选手就是马赛人,他们体力充沛、能吃苦、坚毅,对老罗来说这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小问题,都不算什么,可以调整。反而是没个性的战士,往往都是战场上的炮灰。老罗这会儿颇有些恶趣味地想,这个时段应该算是两个马赛人的最后放纵了吧。
太阳渐渐升高,温度也开始骤然提升,原本走个百十步就蹦一下的那噶和姆纳奇,到后来走个几里路也不见再蹦跳了。体力依旧的老罗找了一个离着还有三五百米的被七八只鬣狗占领的土坡,指给两只红兔子,“那噶,姆纳奇,我们中午在那里休息。”
那噶看了看有着大约三五棵金合-欢树的土坡,舔了舔厚厚的上嘴唇,“好,我去把他们赶走。”
“好吧,我也去。”姆纳奇的脸色就有些苦了,虽然还有体力,但是体质偏弱的他真不看好只凭两个人可以赶走七八只鬣狗。
老罗看着他们嘿然直乐,两只小兔子,叫你们上午一直蹦,蹦的老子我这个不爽。
红袍子的两个马赛人持着长矛小心翼翼地开始靠近鬣狗群,他们也算有过挑战狮子的经历,但毕竟是和同一批成年的几十个一起,这样单独去挑战鬣狗群可是从来没有过。尤其是姆纳奇在曾经的兄弟伙中都是扮演出主意的角色。
老罗虽然叫他们去赶走鬣狗,但也没指望能一下成功,为避免意外,老罗离着十来米远跟在后面。
非洲的鬣狗是比较狡猾的动物,少的三五成群,多的二十几只一起也不算稀奇。群数大的甚至可以在狮子口中抢食,即使数目少的也敢在母豹子领着小豹子训练时候去偷袭小豹子。
那噶和姆纳奇远远上前的时候,鬣狗群就注意到了两个不怀好意的家伙,有两只注意到了后面的老罗,远远地准备穿插来拦截,这样前面那噶和姆纳奇就只面对五六只鬣狗,平均每人三只,对于冷兵器时代的战士来说,这是基本的能力。
老罗不希望第一天的测试就使两个人受伤,所以跟的不算远,有什么危险救援也来得及。扑向老罗的两只鬣狗只是长刀一个横扫的功夫,老罗就解决了问题。
那噶勇气有余,直接一只长矛挑飞了一只鬣狗,可惜挑飞鬣狗同时也被鬣狗带偏了长矛的操控,等他扔了长矛再取背着的短矛抽在第二只侧面扑向他的鬣狗身上时,第三只鬣狗直冲着他的两腿之间就咬了过来,吓得那噶张嘴就叫,还好老罗的一只短矛飞了过来,直接插在鬣狗侧腹,巨大的力量直接把鬣狗带出老远。
姆纳奇聪明一点知道省力气,先用长矛横扫抽断了一只鬣狗的前腿,然后刺中了另一只鬣狗的腹部,结果犯了那噶同样问题,第三只鬣狗绕了一下从侧后扑向了他的脖子,他只好用长矛推着向前冲,等老罗上来用长刀拍飞鬣狗时,姆纳奇的红袍子后背已经被鬣狗撕开了大半。
老罗很不高兴,直接把受伤的鬣狗都拍死在地上,任由它们和两个马赛兔子趴在一起。
“都起来,两个笨蛋!”老罗略瞧了一下两个人,都没受什么伤,只有姆纳奇的后背被鬣狗的爪子抓了一下。
惊魂未定的那噶和姆纳奇赶紧爬了起来,在老罗身前站好,耷拉着脑袋不敢看老罗。
“知道为什么说你们是笨蛋吗?”
“我的力量不足,长矛又被卡住了,没准备好应付第三只”那噶想起第三只鬣狗,就忍不住夹紧了双腿。
“你呢,姆纳奇?”听着那噶的回答,老罗更不高兴了。
“我,我……”姆纳奇到现在还在直冒冷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好吧,我高估你们了,还以为马赛的高级战士至少可以每人应付五只鬣狗呢。”老罗压住声音低低的说道,“第一个错误,你们是两个人,为什么不配合?第二个错误,我没叫你们一定要杀了这些鬣狗,为什么直接向前猛冲?”
那噶和姆纳奇直接无语了,从早上出门开始,两个人的心情就在兴奋中,早把战术什么的忘记了。当然也和他们的训练情况有关,马赛人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系统训练,战士们战斗全凭个人勇气,或者一大堆人乱哄哄地冲上去。
准备中午休息,老罗叫两个人把所有的鬣狗腿砍下来,狗皮和其余的全都不要,扔到几十米远的地方。然后一共三十二只狗腿全部架上篝火烤上。花彪已经习惯了这种血腥的味道,在周围转圈。
准备完这些,老罗则在远处选了一根胸径有十多厘米树干笔直的金合-欢树,长刀一摆就砍断了,根本不用什么锯子之类,虽然那噶已经见过老罗的战力,姆纳奇却是头一次看到,两个人都是呆呆地看着老罗。
“都看什么,过来,把树枝树叶修理一下。”老罗知道他们还不适应,也不让两个人闲着。
“是,大人。”那噶和姆纳奇赶紧跑过来帮忙。
老罗顺便瞧了瞧姆纳奇的后背,发现只有几条划痕,都没怎么流血,不过也该处理一下,炎热的非洲,这种伤口很容易感染,“涂药了吗,姆纳奇?”
“不用,大人,这点伤很快就好。”姆纳奇还在自责,没给巴丹特尔勇士帮什么忙,反而差点成了累赘。
“胡说,这种热天,伤口很容易出问题。”感染这个词马赛人可是无法解释给他们听的。老罗从空间中取出用非洲草药自制的消炎药给他涂上,虽然没法找河水清洗伤口,但是这些草药治疗这种小伤口绰绰有余。
姆纳奇的感激自不用提,那噶也觉得巴丹特尔大人不是那么不容易接触。当然他还是记得老罗叫他孩子有些耿耿于怀,觉得老罗看着也不大,自己非要做出点成绩看看自己怎么就成孩子了。
金合-欢这东西是好东西,花可以提取香精,可提炼芳香油作高级香水。果荚、树皮和根内含有单宁,可做黑色染料,茎中流出的树脂含有树胶,可供外伤清毒,煎水可治疟疾。木材坚硬,可制贵重器具用品。老罗索性在戒指空间找了个空的筐子,也不避讳两人,把修理掉的树枝树叶塞进筐子再收回空间里面。
树干则再用长刀截出六米左右一段,余下收起,命令那噶和姆纳奇两个,“把这个抗过去,准备吃东西,休息,下午走的时候你们两个就扛着它走。”
两个黑家伙顿时傻眼,这玩意儿扛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