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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 于小姐不嫁人 第6节

作者:北风三百里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3-31 09:25:14 来源:免费小说

  等他清洗好一切在绍兴留下的印记,迎接同学们的眼泪拥抱,向老师解释这惊魂十日并重新坐进教室那一天,于曼颐在于家的生活,也彻底回归了往昔。

  …

  沈映梅并不习惯于沈映梅这个闺名,尤其是在嫁人之后。她是沈氏的女儿,嫁作于家的三少奶奶,名字落到纸上是于沈氏。因为自己没子女,她也没有享受过“妈”这个称呼,只被人称作“三妈”。

  三妈于沈氏近来很焦虑,非常焦虑。

  头一个焦虑的原因自然是孩子。于沈氏这一年的肚子仍然没有动静,她控制不住地将怀疑的眼神从自己身上移开,投向她的丈夫老三。虽然她并不能把怀疑宣之于口,但这个念头一旦出现了,就很难消失。

  当然,于沈氏是一个善于思虑的人,她多年来一直在为此事寻找备用之法,目前最得力的应当就是她那位即将入赘的远方贤侄。于沈氏认为,到时候于曼颐生下的孩子继续姓于,虽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谁叫他们于家这代人丁不旺呢?

  然而目前的问题在于,她这位博学而本分的大贤侄,已经半年没有给家里寄信了。

  她很少公开谈及这一话题,毕竟上一次谈及的结果是于曼颐那句骇人的“自由恋爱”。于沈氏当时那样生气,很难说不是因为被于曼颐说破了她的忧虑——

  毕竟,如果让于老爷知道了这一可能,她贤侄的学业势必会被迫中断,她自己在于家的境况也会更艰难。于家靠做地契发家而非慈善,于老爷资助她贤侄念书也不是出于善心,而是看准他是一块值得投资的土地,并以婚书为契,迫使他念成后将资助百倍的归还。

  总而言之,在于沈氏此前的计算中,于曼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契约的签订。但眼下这种情况,又让于沈氏意识到,于曼颐仍是重要的。如果她的贤侄在留学的过程中被洋人的主义污染,产生了不该有的心思,那她就得让于曼颐把夫家的心栓回来,打消他那些心思,然后老老实实地走进燃着红烛的洞房里。

  使唤于曼颐也不是一件难事,毕竟她这些年来除了那次“自由恋爱”,从没忤逆过她的意思。尤其是她将她在祠堂里关过之后,她相较以前甚至更加的沉默文静,最大的动静不过是坐在靠墙的假山下发呆。于沈氏很欣赏于曼颐近来的样子,如果她能一直这样下去,她将她假意当做亲女儿也无不可。

  这天于曼颐又在假山下发呆时,看见已经很久没和她说过话的三妈走了过来。

  她冲她笑,于曼颐觉得惶恐,毕竟上次在绸缎庄她也笑,不过这次她似乎没有变脸的打算。于曼颐站起身,看到她后腰靠住假山的一处凸起,微微弯着腰,视线与她持平着说话。她努力辨认着她的嘴唇和语言,终于从那些支离破碎的假意问候中听出了她要的东西——

  她说,于曼颐识字,她要于曼颐给表哥写越洋家书。

  “我不知道说什么呀。”于曼颐很茫然。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三妈皱了下眉,又迅速舒展,“说你每日为等他回来所做的事,说于家的长辈多么盼望他完成学业,说你好奇他在那边的生活。要是还不够……”

  三妈皮笑肉不笑道:“我带你去他父母家中劳作,你也可写进信里,让他知道你一片真心,以至愧对,不能背弃。”

  距离宋麒离开的那个秋天又过了半年,她独自度过了一整个冬天,春日已经到了,可春光却丝毫照不进于家大院。于曼颐站在假山下面,头一次听着三妈对她推心置腹,却是教她对付男人的手段,有利有诱亦有愧,全无半个爱字。

  一番言传下来,三妈长舒了口气,问她:“你记住了么?”

  于曼颐点点头,实则心中已经忆不起半分。这番对话一结束,她便被推搡着去了书房,三妈亲自给她研磨,盯着她在宣纸上书写,写一句给她念一句,若是她不满意还要铺开新纸重写。她从未写过这样让人羞怯的东西,遑论还要念给旁人听,只写得满身大汗,手腕酸疼不已。

  这封信花去了于曼颐一整天,吃过晚饭后又被逼着写了半页的胡言乱语。三次删改之后,于曼颐终于接过三妈递来的一张盖满了邮戳的牛皮纸信封,除了表哥手写的汉字,还有若干鬼画符一般的洋文。

  “账房先生说……”三妈这时的语气也不大确定,“这是他在国外的地址,你若是照着描画一个……”

  于曼颐画工再好,恐怕也画不出鬼画符的洋文字母,她甚至分不出那些连笔的字符哪个是哪个。这三页家书报废在即,于曼颐倒是松了口气——她实在难以保证表哥看到那些句子时不会对她生出厌恶。

  然而三妈在此事上比她有韧性得多。她又去询问了一番账房先生,而后拿了些零钱过来,和那封信一道递给了于曼颐。

  “你去镇上的邮局,自然有人帮你填写。这钱是越洋信的邮费,你一道拿去,我明天帮你安排接送的马车。”

  于曼颐觉得自己像个提线皮影,这一天连带明天要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她真心想做。她将信和钱一起拿回房间,又借着烛光读了几遍,越读越觉得恶心,字里行间竟像是跪在地上献媚,求人垂怜。那话根本就不是她说的,是她三妈说的,又因为她根本已经忘了十六岁女孩儿的心境,措辞只显得矫揉造作——可那又确确实实是她于曼颐的笔迹,是她的书法。她学了一年的私塾,学的字没有派上任何用场,最终只用来写求人回心转意的家书,她明天还得把这一笔烂糟亲手送去镇上的邮局!

  于曼颐忽然觉得十二分委屈,转身扑到床上,眼泪把枕巾烫得湿透。床旁挂了刚从洗衣房送回来的衣服,于曼颐余光看见一抹紫,再抬头,又是两只鸳鸯。她擦干净眼泪,一脚踢翻衣架,在那衣服上踩了又踩,而后一把丢到床下,再也不想穿了。

  镇上是比乡间集市更远的地方。

  于曼颐第二日起得比别人都早,她上次起得这么早还是去厨房归还宋麒用过的碗碟。马车天不亮就套好了,三妈把她送上车,殷切的目光看起来倒真像一位母亲。于曼颐则在怀里抱着装有家书、信封与钱的袋子,在清晨的薄雾中出发了。

  或许这是唯一的好消息——她走了一条往日从未见过的道路,路旁则是往日从未见过的风景。她将马车帘子掀开,看着远处的农田上的大片清翠,比在假山下发呆时更深刻地意识到春日已经到来。路旁盛开着低矮的鹅黄色的花,远处有孩子们在放风筝。

  于曼颐看着风筝,思绪和风筝一起飘远了。

  拉车的马老了,在路上走走停停,于曼颐和车夫到的时候邮局已经午休,寄信的业务只能等到下午办理。车夫也乏了,将马车栓好便去路旁的阴影处打盹,只留于曼颐睁大眼睛坐在车上,掀开车帘一角,仔细地观察这条比乡里最大的集市还要大、还要繁华、还要热闹的街道。

  二叔说,绍兴南边的土地都姓于,但这里显然不属于南边的土地。于家的土地都是用来生长庄稼的,而不是用来做生意的。于曼颐的眼睛滴溜溜地跟着街上的行人转,转去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卖绫罗绸缎的商行,最后落到街角一处外围还在售卖水果的报刊亭上。

  好神奇的地方,比书店接了许多地气,又比卖连环画的摊位更上品格。于曼颐探出身子仔细观察,看到报刊亭的老板正坐在里面的躺椅上喝茶看报,而报刊亭外围立着铁打出来的架子,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报纸杂志。

  于曼颐心里猛然一动。

  那感觉很熟悉,她回忆了一下,惊觉这心跳的幅度只有那日打开地窖时可以比拟。她朝车夫所在的地方张望,发现他瘫倒在邮局外墙的角落,用斗笠盖着脸,已经彻底睡死了过去。

  很好,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于曼颐当真要做什么事的时候,从未犹豫。

  她用手提着裙子从马车上跳下来,大踏步地向报刊亭的位置跑去。于曼颐忽然发现,春日的正午,阳光竟然可以这么亮,照得石砖铺砌的路面闪烁刺目的白光。她跑过叮当的自行车与叫卖的摊位,跑过邮局紧闭的大门和黄包车夫们的吆喝,跑到报刊亭前面,双手撑住铁架,将身子远远探过去,特别详细地问——

  “老板,我要买一份上海发的学生印的报纸,正刊正在连载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副刊印了些没人要的自由、民主和主义,插图只有野花野草。老板,有这样一份报纸吗?”

  第9章 贵客上门(二)

  ◎家书换戒尺◎

  于曼颐从未干过这样的事,又或者她所干之事但凡与宋麒有关,就总是头一次。

  回到马车上的时候,车夫仍然躺在地上酣睡。于曼颐将车帘牢牢拉住,把袄裙上卷至于膝盖,继而将她方才从报摊上买到的报纸一层层的铺到大腿内侧。

  宋麒这报纸当真销量堪忧,老板那里不止有这个月的,还有上个月的,以至于上上个月的。于曼颐一口气全都买下来,又要了一根老板用来捆货箱的绳索。她将报纸叠好了,又用那绳子将左腿与报纸紧紧缚到一起。她在马车上试着走了几步,很担忧这报纸会在大庭广众下滑落,于是再坐下的时候解开活扣,狠狠一勒,在腿上打出一个死结。

  好么,她手腕被宋麒捏青过,脚腕也被她捏青过,如今又为了买他的报纸将大腿也勒出青痕。他那些年给她留下的总是这样的印记,好在身体上的痕迹总是很轻易的随着时间消失,而那些真正痛的东西,反倒是无迹可寻的。

  于曼颐就这般手忙脚乱地将报纸缚好,而后便感到了马车的颤动。马夫回来了,用鞭子警醒着站困了的马匹,又掀开车帘,提醒于曼颐邮局开门。她故作镇定地点头,而后便捏着那封上不了台面的家书下了马车,一个人往邮局的方向走过去。

  于曼颐头一次来邮局,以为是什么稀罕地方,进去了形制和药房倒也相差无几,只是后面的柜格里装的不是药材,是各地寄来绍兴的信件包裹。墙上张贴了一张邮件的寄费简表,于曼颐对着算了算,心中忽然感到不妙。

  她方才将三妈给她的钱用来买了报纸。去欧洲的挂号信邮费不菲,她余下的钱不够了。

  正午前来邮局的人不多,排在于曼颐前面的只有一位收邮包的老人。她呆愣着站在那人身后,看着他拆开邮包,抚摸,打量,检查。那邮包对老人来说或许也是件要紧东西,他又用自己带的一张包袱皮将邮包层层裹起,在柜台的催促声中最后一次签下名字。

  待老人再回头的时候,方才站在她身后的那位小姑娘,已经不见了。

  …

  于沈氏发觉,自己那过继的女儿于曼颐,近来很是争气。

  她开始勤劳地给她表哥写信,频率几乎已经到了十日一封,完成后便会积极地向她申请一笔邮费,然后独自去邮局寄送。她并不抵触向于沈氏分享信件的内容,若是后者不满她含蓄的措辞,她便从善如流地将语句修改,言辞间的大胆与挑逗让于沈氏都感到心惊。

  就于沈氏所知,于老爷对于家女儿们的私塾所用书本有着严格的筛选,最重要的一本便是教诲女子在夫家敬顺丈夫、曲从舅姑与和顺叔妹的《女诫》,而于曼颐所识文字,也都是从那本书上择取。于沈氏很惊奇,于曼颐是如何在仅仅阅读过这本书的前提下,学会了那些她嫁人之后才通晓的床第之语呢?

  更让于沈氏感到惭愧的是,她虽然听于曼颐阅读给她贤侄的家书时感到些微害臊,但她竟然并不排斥听这些东西,就像是她童稚时也曾偷偷站在戏院外听词一般。况且这家书的寄送终究是为了她家老三将来继承家业谋划,于沈氏扪心自问,自己似乎并未产生刨根问底的打算。

  看着于曼颐每日早晨因为努力写作而黑掉的眼圈,于沈氏低头啜茶,心中竟第一次产生了“母女齐心”的感动。

  不过于曼颐心中当然清楚,她这眼圈绝非因为家书而黑,而是因为……借着烛火看报而黑。

  继宋麒离开于家半年,那座地窖竟然再一次派上了用场,这一次的用场是于曼颐的书房。她趁着一次家中库房无人看管偷拿了几十只蜡烛,而后便在每个晚上勤恳地前往地窖,点亮烛火,仔细阅读她去镇上寄信时购买的报刊。若是入夜天气太冷,她便将那些根本未被寄出的家书点燃,靠着火光取片刻温暖。

  那报纸与宋麒所说当真是一分不差,正刊印制的连载是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其故事之跌宕,纠葛之大胆,与于曼颐早年所读传统话本不可同日而语,端的是鸳鸯蝴蝶,恨海情天。她也关注了每次连载的落款,发现这故事竟然还是多人执笔,每逢旁人撰写便平平无奇,不过普通狗血,只有一位笔名“齐颂”的作者接棒,情节便会陡然曲折,字字句句,画面有如亲现眼前。于曼颐读到揪心之处,独自在黑暗中的地窖捶胸顿足,心想若是再遇见宋麒,一定让他把这位“齐颂”介绍与自己认识。

  若是阅读完这自由恋爱,于曼颐仍未产生睡意,她也会意犹未尽地翻阅一会儿副刊的自由、民主与主义。不过她实在是对这些东西提不起兴趣,反倒是为那些粗糙的插画感到可惜。宋麒曾说,他的报纸上只有野花野草。如今于曼颐终于看到,发现近来这几期除了野花野草,还多出一些小猫小鸟。只可惜美工画工实在低劣,猫不像猫,鸟不像鸟,实在配不上主刊恨海情天的自由恋爱。

  春日万物萌生,于曼颐也总有心思在动。又借寄家书的由头去了几次镇上邮局后,她终于在一个深夜潜入书房,偷拿了二叔的笔墨纸砚若干,然后在地窖里研磨铺画纸,画出一只栩栩如生的喜鹊来。

  她将那只喜鹊剪下,贴到报纸的插图上,又提笔画出一朵牡丹。于曼颐这一夜熬得尤其晚,为宋麒的报纸排版出谋划策,画出无数花草鸟兽的小样供他选用。她熬得天光微亮才返回闺房,将那本剪贴过的报刊藏到枕头底下,又把写给表哥的家书放到梳妆柜上显眼的位置,准备找日子拿着家书和报纸,再去一趟邮局。

  不过这一次,她不再是假意进去转一圈便离开,而是真真正正要去寄信。她要按照“读者意见请寄”这行字后的地址填写挂号信,将自己给宋麒画的插画小样寄过去,并请他帮自己转达对“齐颂”的敬佩。

  毕竟,她在给表哥写信时能文思泉涌,灵感可全是来自于齐颂笔下的文字呢。

  这场荒唐错事持续了整个春天,又度过了半个夏日。随着蝉鸣声愈发聒噪,一度为于曼颐的勤奋写信感到愉悦的三妈却愈发的不安了。

  她在春天感到焦虑,是因为她的贤侄家书寥寥,言语中也毫不挂念他的订婚妻子。这促使她想了办法,让于曼颐主动与他写信联系。她以为这男女之间不过一层纱纸,她叫女方主动些,她的贤侄哪怕出于礼节也会传来回音,遑论于曼颐文字中的挑逗昭然若揭。

  可一整个春天过去了,她怎么还是没有收到哪怕一封从欧洲寄来的回信呢?

  三妈总在怀疑,她必须怀疑。对于她膝下无子,她选择怀疑丈夫。对于收不到欧洲的回信,她怀疑的眼神自然投向了于曼颐。

  她此前对于曼颐流露了一些母亲的慈爱,这让她下意识地忽略了许多异常。如今她再次警惕起来,这些异常就变得十分显眼。她发现于曼颐总是在吃早饭时犯困,她还意识到那些由她所写的家书里出现了过多有如“自由恋爱”一般不寻常的词语——

  那么,她是从哪里听到的这些东西?

  她是沈家不受宠的偏房女儿,如今做到于家三少爷的正妻,她并不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当于曼颐再一次拿着那封所谓的越洋家书离开于家大宅时,三妈立刻将另一辆套好的马车叫到家门前,跟着她一起去了镇上。

  然后她就见到了令自己震怒的一切。

  那马车夫有如吃了蒙汗药一般,一到集市上便倒头大睡。而于曼颐在车夫睡去后,堂而皇之地跳下车,有恃无恐一般穿越集市上的人群,在报刊前与老板熟练地交流,而后拿出她的钱——那是于沈氏自己攒下的私房钱,用作给她贤侄寄越洋家书的钱——买了一份头版印刷着一对儿男女的报纸!

  三妈按耐住性子,继续等,等到邮局下午开门,于曼颐跳下马车,手上拿的不再是报纸,而是那封她每天装模作样写就的家书。她冷着脸,无声地跟上于曼颐的脚步,站在邮局门口凝视,继而发现她拿着那封信在人群里转了一转,甚至都没有到柜台前面排队,就将那封信放回衣服里,一脸自若地出了邮局大门!

  她做这一切的时候太熟练,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大门旁那双怨恨到喷火的眼睛。尤其是因为还没到家里,她走路的步子也比平日大,三妈敏锐地注意到她的步伐不似在宅院中端庄,仿佛左腿上捆着什么东西。

  她看着那个无忧无虑的背影,那场对“母女同心”的幻想,已经一丁点都不剩了。

  而于曼颐则就这么无忧无虑地上了马车,无忧无虑地睡了一会儿,无忧无虑地等马夫带马匹喝过水,拉她走上回家的道路。她趴在窗边看着后退的田埂,心中全是对今晚报刊上所印故事的猜测。她的好心情停在了跳下马车,双脚踏入于家大院门槛的那一瞬。抬起头的一瞬间,于曼颐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她的三妈,于家的三少奶奶于沈氏,拎着一根戒尺站在院门口,正冷冰冰地盯着她的眼睛。

  第10章 贵客上门(三)

  ◎缝隙◎

  眼睛。

  于曼颐并不习惯直视三妈的眼睛,她已经习惯了低着眉眼,在斥责来临的第一秒下跪。她知道自己接下来应当做出什么样的动作,例如展开掌心,颤着声音在戒尺落下来时计数。这场景在她还是个稚童时时常发生,以至于留下了条件反射一般的身体反应。

  但或许是因为从和表哥订婚那日起她就没有再挨过打,又或者是因为某种她目前还没有察觉到的原因,于曼颐并没有跪下,也没有伸出手,她甚至没有低头垂眼,而是微微扬起下巴,和于沈氏对上了目光。

  她如此反应,反倒让气势汹汹的三妈脸上浮现一瞬的不知所措。随之而来的,是恼羞成怒以至于改变了声调的尖叫。

  “于曼颐!”她不顾下人们惊恐的目光,朝自己过继的女儿撕心裂肺地喊起来,“你知不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

  她知道,但她已经不认为那是“应当”。她被冲过来的三妈推搡着身体,一步一步地后退,直到腿上绑的报纸散落一地。于沈氏从地上将报纸捡起来,又尖声叫人送过一叠从她房间里翻出来的报纸,然后一张一张,一张一张地,摔到她正在发抖的脸上,肩膀上,胸前,腹部。

  于曼颐怕极了,可她就是不低头,就是要用她年轻而漆黑的眼睛注视着于沈氏,理直气壮到就像那个做了错事的人是对方,而不是她自己。三妈摔完了报纸,又抬起手上的戒尺往她身上抽。那根象征着权威的戒尺挟风而至,眼看就要在她脸上像此前千百次一般敲出血痕。而于曼颐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闭眼,而是一把攥住了那把抽向她的戒尺,让于沈氏没办法向前哪怕一步。

  “于曼颐,”三妈的语气是如此的不敢相信,“你是不是疯了?”

  “你终日在于家的宅院大喊大叫,”于曼颐语气冷静,“你才是疯了。”

  “你看清楚我是谁!”

  “你问这做什么?”于曼颐死死攥着那戒尺,一字一顿地提醒,“沈映梅,你是忘了自己的名字么?”

  于沈氏在她被直呼其名的那个瞬间陷入了彻底的疯狂。她用尽全身力气,将戒尺从于曼颐手中一把抽出。金属的边沿太过锋利,于曼颐只觉得一阵深及骨髓的刺痛,眼神望过去,只看见掌纹断裂,一道血痕出现在掌心正中。

  “好,好,于曼颐,”三妈用戒尺拄在地上,闭了半晌眼睛,终于慢慢睁开,语气愈发的怨恨,“你现在不愿意跪下,那你就给我站在这里——”

  她环顾四周,围观的下人纷纷收回目光,无一人如于曼颐一般敢与她对视。

  “——站到你愿意跪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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