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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网 > 都市 > 十四年猎诡人(全五册) > 第六十九章《第二册》(29)

  抽屉

  常常有人会问我,作为一个能够通晓阴阳的人,完全有足够的能力来协助警方侦破案件,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悬案呢?我想说的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基本上和警方是两种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我认为对的,他们未必认同,反之亦然。虽然我也有很多在警力部门或是机关部门的朋友,生活上,我和他们一样,工作上,我们却是死对头。不过在2007年的时候,我接到一个业务,与其说是业务,倒不如说是个任务,是个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于社会,于良知,于个人。我也一定是要插手的。

  2007年,那一年没有地震,也没有闹什么没有天理的天灾。那一年,大家都在着手准备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奥运,在2007年接近年末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在没有打电话的情况下,直接来了我家,在沙发上坐下后,还没有开口说话,就直接从身上摸出一副手铐,哐当一声放在我那钢化玻璃的茶几上。我被他那突如其来无礼的行径给吓到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依旧拉长一张脸,然后告诉我,这次你必须要帮我的忙,否则的话,这副手铐就是你今晚的好朋友。

  我得说明一下,此人姓冯,江北区人士,我一直喊他老冯。大学毕业后进入警队,几年下来,竟然混了个一杠三花,起初是看守所民警,后来因职务调离,去了某区刑警队,成为一名英姿飒爽的缉毒干警。由于人生就一副痞相,又是个大胆狂徒,凭着一副不怕死的冲劲,屡屡立功。后来又从缉毒干警的职务上调离,进入要案调查科,不用长期在外面冒着危险冲锋陷阵,开始转为做一些后台的证据采集和侦破工作,平时不用穿耀眼的警服,也就少了很多被报复的危险,因为以他的岁数和警龄而言,他破获的案子已经算得上是傲世同批群警。他跟我的认识是在一场ktv的疯闹上,恰好我俩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此朋友生日的时候同时邀请了我和他,唱歌的时候我那个朋友喝醉了,左手挽着我右手挽着他,迷迷糊糊就把我的真实职业给他说了出来,我依旧还记得当初他听到这一切的时候,那鄙夷的眼神,而我也在一开始没把他当作是真正的朋友,后来又出来聚会过几次,才渐渐熟起来,邀他来我家吃过几次饭,在他跟他老婆吵架的时候也好心收留过他,所以严格来说,我和他的交情虽然不算很深,但也达到了知心不换命的地步了。

  当他把手铐摆在我的桌上,并且以言语威胁的时候,我本来很想跟他开个玩笑,或是酸溜溜地挖苦几句,但是看到他脸色铁青,额头还有汗珠,说明这一路来得非常紧急,而且就老冯个人来说,向来跟我只聊生活,不谈公事,因为彼此对彼此的做法实在是无法苟同,所以当我看到他的表情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次他一定是遇到大麻烦了,否则也不会来找我帮忙的。

  老冯说,今天我值夜班,你到我办公室陪陪我吧,有些事想要跟你说,我不跟你开玩笑,现在就跟我走,也不要问我为什么,到了你自然知道。如果我听到你的回答是在拒绝我的话,我就以传播封建迷信为理由拘留你48小时。我突然想起来,在那个年份,似乎他们这些警官是可以凭借怀疑而无理由拘留人的。一来是自己的朋友,二来看他也是真着急了。于是我答应了他,陪着他到警察局过一夜。下楼后,上了他的警车,伴随着蓝光和红光和警笛乌拉乌拉的声音,我们去了警察局。

  坐下后,他给我倒来一杯水,放在我的面前,头顶有个灯泡忽闪忽闪,还不断在摇晃。沙发一侧的墙角,有一个u字形的铁环,不难想象得出,平时应该有不少毛贼被反铐着蹲在这里。于是我觉得我像是一个正在被连夜审讯的犯人,他不开口,我也不知道该问些什么,只见他脱掉上衣,把衣服搭在椅子的靠背上,然后坐到我跟前,丢给我一根烟,并拿打火机给我点上,抽一口,吐出一口,才用食指和拇指捏捏两只眼睛之间鼻梁上的穴位,才慢慢地跟我说了下这次找我来帮忙的事情。

  前阵子,在他们派出所附近的一个巨型的蔬菜糖果交易市场,有一家批发商的老板的孩子走丢了,当时就报案了,不过是基层受理的,后来找了好多天都没找到人,直到大半个月以后,一个从石马河上高速的货车司机停车在路边撒尿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一件白色却沾满血迹的羽绒服,一时好奇就翻到护栏外面去用脚拨弄衣服,翻开后发现一个黑色的垃圾口袋,当下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却出于热心,还是打开来看,发现一大块连着头发的头皮,还有一只上臂的残肢,以及一双鞋子和一条秋裤。当时吓坏了,赶紧很有意识地保护现场和打电话报案。警察到了以后,就把这个残肢和当时走失的那个小孩联系在一起,经过多方勘察,确认死亡的就是那个小孩,一起恶劣的碎尸案。由于基层民警没有很强的侦查能力,于是这个案子就逐级上报,到了老冯的手里。

  老冯接着说,安抚亲属的工作,基层的同事已经做过了,案子还是要破的,于是他们受理以后,就积极地展开调查,接着在高速路沿途,陆续找到了尸体的其他部分,但是孩子的头颅和一只右手却始终没有找到。于是他们分析,这个凶手一定自己有车,或者是会开车。因为高速公路是不允许行人走上去的,背着大包小包的尸体,走着去扔也太不现实,从尸体的死亡时间分析,从被发现的那天往前推,起码有10天了,由于那一带流动人口太大,而且无法甄别究竟是10天前扔到这里的还是死后10天才扔的,而且这家店老板在配合调查的时候也说了自己家没有和人结仇,周围商铺的批发商也都说这家人人很好,虽然是从外地来的,但是一直与人和善,乐于助人。彼此间的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而且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子,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深仇大恨,手段如此残忍。老冯说,案子到他手里已经都又过了半个月了,却始终没有眉目,这么重大的案子,总得要给家属和社会一个交代才是。

  我记得我当时问了老冯,是在石马河朝着哪个方向的匝道口发现的,他说就是石马河往沙坪坝方向,还没有上桥的地方,距离那孩子父母的店铺有差不多两三公里。他还说,当时在孩子的衣服口袋里,找到一张报纸,但是报纸的日期被撕掉了,通过他们的内网排查,却发现这张报纸是几年前的报纸了,不过在报纸上有些用圆珠笔在字上画的圈,把这些字通过排列组合,得到一句相对通畅的话,“谁都不能负弃我”

  于是他们初步做了两个案情推测,一是绑架勒索不成害怕孩子说出来于是杀人碎尸,二是一个完全没有目标的随机变态杀人案件。可是在跟孩子父母的调查过程中,他们都表示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赎金的消息,自己家除了做生意的门市以外也没有任何资产,根本谈不上有人会向他们家勒索。但是如果是第二种可能性的话,那么破案的难度也实在太大了。

  听老冯这么说,我很惊讶,虽然常年接触一些在正常人看来不正常的事件,但是如此凶狠的杀戮手段,我却是只在香港的电影里看到过。在我过往接触过的无数好的坏的鬼魂里,甚至没有一个鬼魂能够做出这么让人痛心和发指的事情。于是我开始察觉到,我也许卷入了一个大事件里,而且我还必须是隐藏老冯的影子里,借着遮挡住光亮的他的身影,默默在身后为他出上一把力。

  我很乐意帮这个忙,可是我该如何帮起?我不是警察,我就是一个混混,完全谈不上有什么侦查能力,至少我的侦查方式是他们所无法认同的。他们用证据来怀疑,而我却是把怀疑当成证据,然后来找其他证据来佐证。听老冯说到这里,我当下就告诉他,我愿意帮你的忙,如果你能够给我一些孩子的遗物,或许我能够想到点办法。

  老冯在烟缸里灭掉了烟头,脸色再度变得惨淡,他说就在来我家前半个小时的样子,他一个人值夜班,正好没有别人的打扰,于是想要好好的把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再理个清楚,就打开他桌子底下的抽屉,打算拿出那个用塑封口袋封好的本案的一些证物,仔细梳理下,却在把手伸进去的时候,却……

  他说到这里,下意识地停了下来,突然好像是喉咙卡到了什么东西,干呕了一下,我开始意识到关键的东西来了,这个关键或许不是这个案子的关键,但是一定是促使他用这么暴力的方式来找我的关键原因。

  他吞了口口水,继续说,声音却开始变得有些颤抖,他说当他把手伸进去的时候,突然有什么东西紧紧抓住了手腕,他当时很吃惊,用力把手往外缩,却被抓得死死的,当时也没有想到那么多,就用右手抓住左手的肘部用力往外拖,一下子把抽屉拉开了大半,于是他看到自己的手腕上有一只乌青有些发黑的小手,在抽屉的最里面,被遮住的阴影部分,有一个小孩的脸,正瞪大着眼睛死死看着他。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撞到鬼了,于是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量,用力挣扎,最后好像突然脱力一样,一下子失去了重心,跌倒在地上。回过神来再去看抽屉的时候,却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

  当老冯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差不多是夜里12点了,虽然我一辈子搞过无数的鬼,但是在他这么说起来,自己联想起当时的那个画面,还是忍不住毛骨悚然,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怪癖,当老冯告诉我那张抽屉里的脸是个乌青到有点发黑的小孩的脸的时候,我竟然第一时间想到了咒怨里那个始终在学野猫叫的那个孩子,不由得整个背泛起阵阵鸡皮疙瘩。

  最可怕的是安静,当老冯说完这些,他竟然停止了说话,或者说他也不知道该再说什么,整个办公室里,除了电脑的屏保发出阵阵泡泡破裂的声音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声响。我稳了稳,然后要他仔细回忆一下那只手和脸,他说手是那种有点带着浅蓝色和灰色的样子,就像一个人死了很久后,身体自然出现的那种淤青的感觉,手指的指甲和皮肤相连的地方有些血迹,食指上的指甲壳已经断裂了,手背的皮肤上,有些看上去像是凝固的血迹,黑色的一团一团的,而那个孩子的脸就比较可怕了,因为老冯在描述的时候,大出了好几口气,他说那个孩子的脸颜色跟手看上去差不多,没有头皮,血淋淋的,头皮撕裂的部分遮住了小半边孩子的左眼,于是这样的双眼瞪大了就显得特别可怕,面无表情,脸上除了几处星星点点的血迹外,其他的还算干净,就是那种蓝中泛灰,灰里又发白的肤色,非常吓人。

  说到这里,我下意识地把目光望向了他身后的那个放在桌子底下的抽屉,这是个三层的黑色合成木工板做的带滑轮的抽屉,最上面的一层有个小小的钥匙孔,钥匙还挂在上面。就常识来说,这个抽屉每一层能够放点文件资料的也就差不多了,就厚度和容积来判断,放进一个人头,根本是不可能的。不过我们也知道,这是鬼事,不能按照常理的逻辑来加以推断,于是刚刚老冯跟我说的被抓住的那一幕又一次在我脑子里重演起来。老冯看我眼睛一直看着他身后的抽屉,突然警觉的转身,大概他以为又出什么怪事了,他告诉我,当时挣脱以后,因为害怕和惊恐,他差点都去枪械室找枪了。

  事实清楚,有条有理,以我多年的经验判断,这一切丝毫没有不能断定为鬼事的可能性。我对老冯说,你有那个孩子的照片吗?你仔细看过是一个人吗?他说有,但是照片放在抽屉里,我说你能不能拿出来让我看看你们的证物,他沉默片刻,朝着抽屉一指,说就在那里面,你自己去拿吧。

  看得出来他非常害怕,他是一个警察,就他多年的训练和接受的知识来说,鬼怪这种非常宿命的东西是不应该跟他的生活有所交集的,也许他平日里是个虔诚的信徒,但是要他在大是大非上相信鬼神的存在,恐怕还是非常困难的。当他叫我去打开抽屉的时候,我默默在心里对他骂了重庆人耳熟能详的三个字,还是站起身来,朝着抽屉走去。

  我蹲到抽屉跟前,从腰包里摸出栓了红绳子的生铁小剪刀,这是几年前因为另一个单子受到启发而特别制作的,慢慢把手摸到钥匙上面,打算拧开,顺便在心里一直默默期盼不要有突然袭来的抽屉开合,或是从里面用贞子的方式爬出一个身体不完整全身发青的小孩,拉开抽屉,还好,一切都没有发生,我看到了那几个用塑封口袋装起来的证物,有报纸有,有照片,还有一个口袋里,装的是头发。当我正在若有所悟的时候,我看到抽屉的底部,竖着的那块木板上,似乎隐隐约约有一双白色的眼睛在看着我,也许是我当时真的是在恐惧中,至今我也不能确定那是不是我的错觉,当时立刻用剪刀一下扎在了抽屉的盖板上,然后另一只手迅速伸进抽屉里,把那些东西一把抓了出来,顺势一退,一屁股跌倒在地上。我想当时老冯挣脱摔倒的时候,大概也是这个样子,不过他的姿势一定没有我那么优雅,也并不具备我落地的时候凸显出的迷人的臀线。

  我起身后,拿着手里的东西走到老冯的身边,我隔着口袋看那个照片上的孩子,这个孩子不像很多小男孩一样,留着板寸头,而是很时髦的留着中发,遮住了眉毛,看上去特别卡通特别可爱,我实在是很难想象有人会对这样可爱的孩子下毒手,我把照片递给老冯,我让他看仔细,到底他见到的抽屉里的那个孩子脸,究竟是不是照片上的这个孩子。其实我基本上是认定了他们是同一个人的,不过我需要老冯自己亲口承认。他用手捂住嘴巴和鼻子,用力的痛苦的点点头,我注意到他的额头又开始冒汗。既然是同一个人,在我这里其实是可以继续借助其他方法调查的,但是在他们那边却不行。这对于老冯来说,一定非常矛盾,明明就知道了一部分答案,却因为没有证据而止步不前。当科学的依据失去了佐证的时候,就总会显得那么无助。

  我放下照片,又指着桌上那一个装了头发的口袋,我问老冯,这个头发是不是……?他用他的右手捏住左手手腕,反复旋扭,他说是,当时基层递交上来的,交给法医化验以后,就送回来了。就是从那个孩子的头皮上剪下来的头发。我看他手一直在旋扭着手腕,就问他手怎么了,他才解开袖口的口子,于是手腕上一条紫红色的抓痕清晰可见,甚至能够看清每一根手指。

  在我所接触到的很多灵异事件里,有些鬼是虚幻飘渺的,只有形态,也或许没有,但是有一些却能够利用自己的力量来改变周围的事物,它们会对人的身体产生影响,可以移动身边的东西,甚至搞个大动静,相对于前面的那种,后面这类通常情况下是具有非常强烈的怨念的才会形成,是怨念,而不是执念。怨念又分为很多类型,而最最根本的,还是一种刻骨之深的不甘心,很显然的是,这个孩子的情况已经有足够的理由让我相信他的死亡是绝对的不甘心。不过他为什么要缠上老冯,这却是我没有想到的。

  我对老冯说,今晚我很多东西都没带,事情也不算是特别清晰,我们就在这里呆一晚上,因为我不觉得你会放我回去,明天上午你带我到孩子父母那里去一趟,我用我的方式了解点情况以后,我们再做打算。

  他答应了,于是那一个夜晚,算的上是我最漫长的一夜,我想对老冯来说也是一样的,两个寡男人,就这么在派出所的科室里,纠结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他的其他同事来了,我们才离开。

  我们动身去拜访孩子的父母,老冯说,自从自己家的孩子出事以后,他的爸爸妈妈就关掉了店铺,退租了,因为遇到谁家里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没办法继续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做生意的。他从临时人口登记中找到了他们的住址,于是我们直接开车前往。

  也许当警察就是这点好,因为如果是我的话,或许光是打听他们家住所就要花去大半天的时间,而他们只需要在电脑里敲敲打打,就能够发现,于是上门查水表,就比我们效率高了很多。

  他们家住在玉带山一带的出租屋里,当我们敲开他们家的家门的时候,我看到了满屋子都堆满了用箱子装起来的糖果,看样子他们家在没出事以前,就是做糖果批发生意的。跟孩子的父亲说明来意后,他让我们进了屋,我并没有看到孩子的母亲,父亲说孩子的妈妈现在每天都关在房间里,想着想着就哭,饭也吃不下几口。人的精神和情绪已经崩溃了,他也迫切的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查出事情的真相,否则他们当天带到店里的时候还是个活蹦乱跳的可爱孩子,怎么回到家的时候就成了一张黑白照片了呢。说着说着,他也很难控制情绪,几度哽咽。我问孩子的爸爸,孩子的全名小名出生准确日期老家的地址,这些讯息是因为我想或许我会在喊魂的过程中用到,然后又请孩子的父亲回忆了一下,最近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奇怪的人,会不会是周围有心理扭曲的邻居觉得孩子太吵什么的而心生歹念,又或者是不是同行的竞争之类的。在一一排除了这些关键以后,我突然察觉原来我真不是当警察的料,没有别的办法,既然顺着路子走不通,我就只能在警察局里干件大家都想不到的事情了,因为我决定喊魂问话了。

  说真的,我觉得我也是个自私的人,因为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家庭和他的小孩,来折损自己的身体。于是喊魂这件事,我就必须得拜托小娟了。可是不巧的是,在我给小娟打去电话的是得知,她正跟她那个还没有分手的男朋友在三峡赏红叶呢,于是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换别的方式来问小孩了,思索再三,考虑到这个孩子还很小,钱仙笔仙这些也许不会管用,于是就决定,丢桃木乩童。

  乩童事实上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灵媒”,他们的做法和万州的吉老太是大同小异的,通过到阴间敲门喊魂,让鬼魂上到自己身上,从而来跟活人沟通,号称灵媒的人很多,其中骗子和三脚猫也非常多,虽然有点以偏概全,但就我认识的人当中,吉老太算得上是最牛逼的乩童了。可是万州太远,我们也无法说去就去,于是就退而求其次,用桃木乩童。至于原理,今后再来说明。

  在我的众多道具里,有一个用桃木刻的小人偶,手脚脖子都拴上了亲炼的红绳,这表示它的主人是我,我和老冯开着车回到我家,翻箱倒柜地找到它,之所以翻箱倒柜,是因为我在之前一次用它的时候,发生了一点意外,有点胆小,有点害怕,于是就说今后不再用这个方法了,找到它以后,我又带上了一个大土碗,一些小钉子,还有一些桃木质地的木夹子,然后下楼后在附近书店买了本新华字典,米粒和红绳是我随身携带的东西,带上这些东西,我们回了警局。

  到了老冯的办公室,我叮嘱他先让其他同事出去下,然后关上门。我和他蹲在能被桌子椅子挡住的地方,开始了丢乩童。

  罗盘放在正中央,用于密切监控是否有灵魂出现,土碗放在罗盘的上侧,先把米粒丢到土碗里,然后把乩童拿高,然后摔进土碗中。接着从罗盘的位相上观察乩童的位置和米粒的排列情况,算准了方位以后,除开那个方位留下一个豁口外,其余的地方都用桃木夹子夹在碗沿上。接着我拿了一根钉子,取出那个塑封袋里,那个孩子的其中一小撮头发,然后用钉子尖将头发扎在了小木人的头上。把小木人放回先前丢下的最初位置,我就开始念咒文,咒文的关键的句子,我换成了从孩子爸爸口中得知的孩子的信息,一边念,一边把字典公正的放在土碗的下面。念完以后,小桃木人偶就自己站立了起来。我见它立起来了,就用绳子拴住小人的一只手,另一头就拴住我的食指,然后静静等待。当我感觉到有个无形的力量正在拨动我的手指的时候,我就叫老冯开始对着乩童木人发问了。每问一个问题,乩童总是要想很久,它会控制我的手,让我来翻字典,指出答案所说的那些字。整个过程持续了很长时间,这是个非常辛苦的活,因为我不但要不断地试探究竟那股力量还在不在,既不能过分地顺着这个力量,又不能明显的反抗。就这么耗了起码一个小时,我的手又酸又痛,老冯才说,问完了。于是我开始念送神咒,看到罗盘上鬼魂已经离开,我才把自己的手松了回来。事后,还是给孩子拼凑了灵魂,送它上路。

  乩童了解到的信息,太过于血腥,也属于内部的机密,于是我在这里也不便说明。我能够告诉大家的是,最后孩子的头颅在某区的一颗黄桷树地下埋着。因为黄桷树生长非常迅速,把头埋在那里应该很快就能够被树根吸收掉。而杀害孩子的真凶,真是一个和他们家素不相识的中年女人。因为自己心理的扭曲,造成离婚后孩子随了前夫,于是她就觉得是孩子不肯要她,继而对和她孩子岁数相仿的孩子和家庭,都产生了深深的排斥和厌恶。她原本是在市场附近打算购置点礼盒在过年的时候送给亲戚朋友,在出来后打算开车回去的时候,看到了那个蹲在她车边玩耍的孩子,心理变态的人可以无任何理由地把一个纯真的孩子骗上车,然后带回自己家,把他充当自己的孩子,但是快7岁的孩子已经稍微没那么好骗了,就大哭大闹说要回家,闹得她心烦了,于是就开始打孩子,达到后来就收不了手了,看到孩子昏死过去,她以为孩子死了,于是就开始分尸抛尸。脑袋和手没有抛在高速公路上,而是埋在了树下。这也是为什么老冯看到的抽屉里的鬼,只有脑袋和手。而采集的孩子的头发,是这个案子的关键,因为残缺的身体往往灵魂也会不太完整,尽管遇到带路人以后,会安乐的离开,但是这个孩子的死亡,无论对那个可怜的家庭,还是对老冯这个办案的民警,甚至是对我这么个和这个案子几乎完全没有关联的人,都感到非常的惋惜。对这种变态的杀人手段深恶痛绝的同时,我也感叹为什么一段经历的刺激会导致一个人的个性如此极端。

  我还能够告诉大家的是,凶手是在自己家被抓住的。在结案汇报的时候,据说老冯说的是线人提供的线索,为了保护线人,很多对内的机密也是不便公开化的。结案那天,我到警局门口找他,打算和他一起去看望那家可怜的人,在我和老冯答应了他们那个凶手将会必死无疑的时候,他们跪在孩子的照片前大声哭喊,说孩子你的仇终于得报了。

  下楼后,老冯送我回家,打开车门后却愣住了,我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取下帽子,左手扶着车门右手扶着车顶,双肩微微抽动。从这个动作来看,他应该是在哭泣。于是我走上前去,想看看他到底在哭什么,却发现在驾驶员的座位上,摆放着几个五颜六色的水果糖。

  春节前,我和老冯因朋友团年聚会再次见了一面,惊讶地发现,他的肩章已经变为了两杠一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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