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男生 女生 完本 书单 专题 APP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武侠网 > 其他 > 每隔七日作死一次 > (57)以我為薪

每隔七日作死一次 (57)以我為薪

作者:臣妾不能說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2-25 00:53:00 来源:新热门小说

(57)以我為薪

又過了幾日,韋星荷的shen體狀況已經好轉許多,她覺得自己jing1力充沛,狀況極佳。她趁著展昭不注意時,偷偷在密室中試著讓幾個小東西浮空而起,或是用心念化chu幾個幻象,幾次xia來都成功了。

韋星荷gan覺到,應該是她在現實中的shen體修復得差不多,所以她在這裡就漸漸有了控制自己夢境的力量,但可惜的是這gu力量回到現實之後就使不太chu來了,得拿去供著她的靈魂與肉體。

雖然很費力氣,但她還是想回到現實的。因為柳熙寧還有欠揍的白彧棠,他們倆終究是現實世界的人,若像現在這樣長久的在夢中提供jing1氣給她,久了他們shen體也會吃不消。而且她如果就這樣一走了之,留xia一ju屍體的話,會給他們帶來麻煩的。

回去之後,就跟柳熙寧打好關係,而白彧棠......順其自然吧,雖然在夢中展昭能接受白玉堂,但她不確定在現實世界裡,柳熙寧能否接受她也和白彧棠保持關係,而且,若他們的關係加深,總要面對一些法律上的問題,三個人的關係,不guan在法律上或dao德上都太難處理得漂亮了......嘛,這些問題等她shenzi再好一點,回歸現實後再來好好考慮,現在她只想好好享受人生。

韋星荷在難得的放風時間,搬了張椅zi在展昭的書房門kou曬太陽,展昭在裡頭忙,而她舒服得昏昏yu睡。非要給她現在這個狀態安上幾個描述的詞彙的話,就是矯qing的歲月靜好。喜歡的男人在書房裡頭忙著,她瞇著yan睛懶洋洋的享受日光,耐心等待她喜歡的少年歸來。

她被所有她喜歡的人喜歡著,目前他們之間沒有處理不完的修羅場沒有撕bi1,所以她也不用有負罪gan,她zuo夢都不敢想的事,如今成真了,她還是覺得有點輕飄飄,不太踏實。

這是什麼神仙後宮居然叫她給撞上了,她zuo夢都會笑醒......不對她現在就在zuo夢,那還是別笑好了,會醒。

展昭看到荷花妖先是傻笑,接著不知dao為什麼ying是憋住,憋得一張jing1緻秀氣的臉有些扭曲。

展昭搖搖頭,嘆氣。

傻不拉幾的,放chu去肯定三兩xia就被這個吃人的世界啃得連骨頭都不剩,還是關著好。

兩人沈浸在各自的心思中,一陣不緊不慢的馬蹄聲由遠而近傳來,在展宅門前停xia。

展宅xia人開了門,牽著駿馬ru馬棚,佩刀的錦衣少年帶著風霜與正好的chun光,進到展宅的院zi裡:「小荷花!」清朗的少年音聲傳來,韋星荷提著裙zi起shen,往聲源奔去,隨即落ru來人溫nuan乾燥,帶著初chun草木清香的懷抱中。

白玉堂風塵僕僕日夜兼程的跑了許多地方,終於又回到了開封。他無師自通的知dao,別後再見是個刷好gan的大好時機,所以來展宅前他還特地進浴堂洗去一shen狼狽,用上薰香換上新裁的窄袖長衫,騎著馬到街上晃了一圈,確定收獲夠多的愛慕yan神後,才敢到展昭這兒來見她。

看到朝他飛奔而來的她,他突然覺得自己真的完了。他深知自己年少貌mei,但在此之前他更喜歡用拳頭說話,所以不甚在意自己的外表,今天才好好的收拾了一番。本來是打著利用自己的mei貌讓她對自己的喜愛再多一點,但見到她的那一瞬間,他發現自己完全不在意她是否喜歡自己。

喜歡或不喜歡,有多喜歡,那是她的事,與他無關。

因為他gen本無法制止自己的沉淪,不guan她有沒有回應,不guan她喜愛他或是已厭倦他,他都無法逃chu她的手掌心,他心甘qing願被她馴服。

時未遇兮無所將,何悟今兮升斯堂。何緣交頸為鴛鴦,胡頡頏兮共翱翔?

從前他什麼都不懂,而今他都了解了。

「你回來了。」他的小荷花在他懷裡抬頭仰望他,笑得眉yan彎彎,面se紅潤,想來被展昭養得很好,各方面都是。

「我回來了。」他該忌妒的,但他不願她為難,見她歡喜,他便歡喜,若她的歡喜需以他的苦痛為柴薪,那他便會為她燃燒殆盡。

-------------------------------------

tian狗白回家啦!此章小白的BGM是蘇芮的牽手~

沒有風雨躲得過,沒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地牽你的手,不去想該不該回頭

也許牽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許有了伴的路,今生還要更忙碌

好聽的老歌~XD

xia章大宋副本登chu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