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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四十七章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作者:孑与2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3-12-29 16:06:33 来源:88小说

第四十七章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一百斤重的金子抗在穷人的肩膀上,那就不是负累,而是力量的源泉。

然而,精神力虽然强大,却一样是要依靠事实存在的身体来作为依托的。

当张安世从懵懂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就被那一箱子黄金压得倒在地上。

他很想把箱子推开,只可惜,他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二俯身瞅着倒在地上的张安世笑眯眯的道:“小郎君,可否要老奴帮忙?”

张安世瞅着刘二有些气急败坏的道:“不搬开,你就等着给我收尸吧。”

刘二一只手提起箱子,张安世这才可以大口的喘气。

见刘二似笑非笑的瞅着他,就自嘲的道:“想笑就笑,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一定非常狼狈。”

刘二摇摇头道:“老奴第一次从家主那里领到战场赏赐的时候,比您好不到那里去,五万钱可比这箱金子重的太多了。

老奴觉得将家主给的五万钱放在那里都不放心,于是,只好背着,小郎君可知晓老奴把这五万钱背负了多久?”

张安世侧过脑袋看看旁边的箱子道:“一天?”

刘二嘿嘿笑道:“不怕小郎君笑话,老奴将五万钱放在屋子里,整整五天寸步不离!”

张安世苦笑道:“你这五天什么都没干是吧?”

刘二笑道:“有了五万钱,老奴还要干什么呢?老奴当时就想,此生衣食无忧,可以混吃等死了,每日里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数钱,数钱数的废寝忘食。

老奴现在还记得,那五万云钱中三枚字迹模糊,六枚有很重的鱼腥味,七枚铜钱上有很清晰的牙印,更多的铜钱上有很重的土腥气。

浑浑噩噩的过了五天之后,我就受不了了,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刘婆笑话我,说我看起来就像一个鬼。

您也知道,老奴这人没皮没脸,可是谁都能笑话老奴,唯独刘婆这个被老奴整日里骑在身下的女人不能说。

于是,老奴就狠狠地收拾了刘婆一顿,然后就护卫家主去长安办事去了。

在长安忙碌了十一天,老奴回到庄子上的时候,再看那五万钱,心思就变了。

那些钱只能让老奴心里变得踏实,至于别的想法,已经不见了。”

张安世把脑袋贴在地面上像是休憩了片刻,然后就抬起头对刘二道:“抬我上马车,我们去春风阁,我真的很想知道那里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可以让我父亲流连忘返,弃妻儿老母于不顾。”

刘二嘿嘿笑道:“那里的女妖精各个都是吞金兽啊!”

张安世大笑道:“去,耶耶有的是钱!”

刘二抱起浑身绵软的张安世,把他安置在马车上,再把金子放在张安世的身边。

张安世豪迈的拍拍箱子道:“走,耶耶也去见见世面!”

刘二哈哈大笑着驱赶着马车,车轮滚滚一路奔长安……

狗子在兰英兰乔渴望的目光中轻蔑的将一把铜钱丢在老妇人的首饰摊子上道:“最好的簪子给耶耶来两条。”

老妇人慌忙把铜钱一枚枚的捡起来,然后揣进胸口的大口袋里,然后就从怀里掏出两个锦囊拿给了狗子。

狗子打开锦囊,皱着眉头瞅了瞅老妇人所谓制作精美的簪子道:“没有更好的?”

老妇人陪着笑脸道:“好我的客人嘞,这两枚银簪可是晋阳大家雷氏所制,万万没有不好的道理。”

狗子随手把两枚簪子分给了迫不及待的兰英,兰乔,继续问道:“妇人配饰我听说还是长安云氏造的最好,你这里难道就没有云氏出产的簪子吗?我是说那种镶嵌了珍珠的那种。”

老妇人苦笑道:“客人说的那是新物件,听说名字叫做金步摇,妇人插在发髻上,一步三摇,最是能让妇人风姿绰约。

这样的东西只在贵人中间有少数几件流传,至于这坊市上老妇人还没有见过一件。”

狗子无奈的耸耸肩膀,很是无奈,进了晋阳城,狗子就很想把兰英,兰乔两人打扮成汉家女子的模样。..

他原本的想法是按照主母的模样来装扮他老婆的,原以为主母那一身简单的装扮应该很普通。

真正来到集市上,才发现,这个想法根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主母是狗子见过的女人中最美的一个,不论是外在模样,还是言行举止,狗子都认为这才是汉家女子最标准的模样。

兰英,兰乔性子粗野,如果想要彻底的融入云氏,无论如何,也要有汉家女子的模样才好。

见老妇人捂着嘴偷偷笑,狗子这才回头发现,自家的两个老婆将银簪子插在发髻中间,且直直的竖起,如同插标卖首!

狗子微微一笑,就取下两人头上插的不对的簪子,重新帮她们插好,又把刚刚买给她们的玛瑙串子从怀里掏出来,掩好她们开的过大的领口。

就丢给老婆子一个鼓鼓的钱袋道:“跟我走,不拘多少钱,将我良人装扮成汉妇!”

老婆子听狗子这么说,立刻收起嘲弄的笑意,施礼道:“郎君说的是,老婆子这就来。”

把匈奴女人变成汉家女子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这中间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卖首饰的老婆子虽然还是第一遭听见汉家郎将匈奴女人称之为良人。

即便是心中多少有些鄙夷,看在钱的份上还是乖乖的跟了上来。

等狗子夫妇开始往客栈走的时候,老婆子这才发现这个客人的身份可能很不简单,因为,客人开始动了,他身边的四个彪悍的武士也开始动了,将这奇怪的一家三口牢牢地护卫在中间,就像护卫着他们的身家性命一般。

回到客栈的时候,兰英,兰乔身后已经跟着一长串买卖家。

有的捧着首饰盒子,有的捧着绫罗绸缎,有的捧着十余双做工精美的鞋子,最后面还有五六个妇人以及两个扛着硕大澡盆的脚夫。

一群人涌进了客栈,去帮兰英,兰乔梳妆打扮去了,狗子就抱着儿子找了一处可以看见街市的地方坐了下来。

晋阳虽然地处荒僻的北方,碰到今日这样的集市,也是人来人往的非常热闹。

仅仅是汉家衣冠就让狗子看的目不转睛,同样的小狗子似乎也对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充满了兴趣,在狗子怀里一动一动的想要去抓路上的行人。

不再用羊皮包裹的小狗子身体香香的,有一股子浓郁的奶香味道。

红色的肚兜裹着小肚皮,肥胖的四肢一刻都不曾消停。

老甲士走过来坐在狗子面前笑道:“老汉不问郎君出处,更不问郎君为何会流落匈奴。

只问郎君为何要对这两个匈奴女子如此厚待。”

狗子笑道:“出生入死,同甘共苦够不够?”

老甲士摇头道:“不够!”

狗子笑道:“对我而言足够了。”

老甲士伸出一根手指触碰一下小狗子肥胖的胳膊道:“男子汉大丈夫受妇人恩惠以命报之也就是了。

如何能拖累子孙的前程?”

狗子疑惑的道:“何解?”

老甲士叹口气道:“郎君乃是我汉家苗裔无疑,怀中幼子自然也是我汉家苗裔。

老汉虽然粗鄙,却知道郎君回到长安定有一场大富贵等着郎君去享用,封妻荫子乃是必然之事。

然长安市上,匈奴人车载斗量数不胜数,为人奴婢者多,唯独没有一个为人主的。

郎君若不能抛弃这两个匈奴妇人,定会被大汉勋贵们所抛弃,也会让您怀中的幼子蒙羞。”

狗子抱着儿子嘿嘿笑道:“某家本身就起自微末,重归微末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匈奴妇人以性命待某,某家断没有辜负他们的可能。

富贵荣华寻常事尔。”

老甲士怜悯的瞅着狗子道:“郎君在匈奴地爬冰卧雪三载,最后只落下两个寻常匈奴妇人,太不值当。”

狗子哈哈大笑道:“我家主人常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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