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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一三三章人间最好是少年

作者:孑与2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1-10 03:42:34 来源:58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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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三章人间最好是少年

远远地听着霍去病整军的声音,十二个少年军满是羡慕之色,只有云琅暗暗叹了一口气。

当初跟随他们一起去白登山的一千四百军卒,其中一千人属于羽林孤儿。

如今安在的不超过五百人……

其中一辈子都不能再参加战斗的羽林郎就超过一百四十一人……

战斗的最勇猛,最一往无前的战士,往往陨落的也是最快的。

毕竟,以匈奴人的武器,只有进行最贴身的战斗才能对那些身着甲胄的羽林郎造成致命的伤害。

耳听得“万胜”之声不绝于耳,云琅低声吟唱道:“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个少年偏着脑袋瞅着云琅道:“我们不怕死!”

云琅瞅瞅那个少年叹息一声道:“你还没到怕死的年纪。”

“你说那些回到长安的老兵么?他们总说我们来战场就是来送死的……”

云琅抓抓脑门又道:“老兵们说的对也不对,如果少年人都怕死,这个国家基本上是没救的。

我们可以战死,却一定要战死的明明白白,知道自己为什么战死,如此,才不会像那些老兵一样慢慢的活成乌龟,只求长寿不求快意。”

少年人口无遮拦,另外一个少年直接问道:“将军,你上过战场吗?”

云琅笑道:“上过,就在这里,大晚上的驾着战车离开城池去接应偷袭匈奴王营地的将军他们。”

少年军惊喜的道:“就是在这一战中阵斩了浑邪王是吗?”

云琅笑道:“没错,你们也有机会阵斩浑邪王的。”

“可是,浑邪王已经被将军杀了啊!”

“匈奴杀不完啊,杀了老的浑邪王,马上就会有新的浑邪王。”

“啊?是这样的?不过没关系,不管有多少浑邪王,我们都会把他杀的干干净净,全部拿去换成军功!”

回到房间的云琅并不是很高兴,因为他忽然发现跟这一批羽林军比起来,他好像跟何愁有是一个等级,全身都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苏稚在百忙之中似乎想起来她还有一个爱人,抱着书本匆匆的站在窗前瞅了云琅一眼,还把云琅的手抓着在她胸前按一按,然后又走了。

一秒钟的亲密接触能有什么用?

这点时间甚至都不够激发欲念!

难道说我真的老了?

云琅暗自嘀咕一声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有人在窗前低声的吟诵云琅刚刚抄的诗歌。

很快窗户就被从外面拽开了,曹襄啧啧赞叹道:“好诗啊,好诗!只是去病想当骠骑大将军可能难点。”

“你从哪听来的?”

“你的小亲兵们正声嘶力竭的在后营吟唱呢,你听不到吗?”

云琅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阵点点头道:“游戏之作,游戏之作!”

曹襄趴在窗户上道:“没恭维你,这真的是一首好诗,最喜欢最后的那句——纵死犹闻侠骨香!

你怎么想到的?”

云琅指指脑袋道:”这里面装满了学问,伤感的时候就会时不时地溢出来一点,且无法控制!“

曹襄撇撇嘴道:“你不说大话会死,你这首诗写的太好了,何愁有刚才来了兴致,专门用你这首诗写了梅花篆字,邀请我们去品评一下,司马迁已经去了。”

“他要干什么?”

“不知道,说是想喝酒,找不到伙伴,就找好找我们几个陪他,天啊,真的好想弄死这个蛋头啊!”

云琅微微一笑,就随着曹襄去了何愁有居住的院子。

他这时候非常的同情何愁有,就在前几天,郁闷的总想喝酒的人是他,现在把始皇陵这么大的一个包袱丢给了蛋头,他想喝酒太正常了。

云琅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聪明人,直到今天才发现自己愚蠢的厉害。

从明面上来说,始皇陵对皇帝刘彻来说是一个天大的鸡肋,占有四海的他,根本没必要贪图始皇陵里面的那点东西。

钱这个东西对皇帝是没有用处的,只有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粮食,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精铁,青铜,黄金,大量的听话的可以制造财富的百姓才是真正珍惜的。

一座始皇陵,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即便是里面有好几座金人,也同样如此。

挖掘一座皇陵获得暂时性的一点利益对皇帝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他正在修建的陵墓里将来也要装进去很多财物的。

最怕挖掘皇陵的人是皇帝,不论挖的是哪一个皇帝的坟墓,只有那些资源匮乏只顾眼前的军阀才会对皇陵里面的财富感兴趣,从而忘记了皇陵存在的意义。

刘彻之所以要挖冒顿的陵墓,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冒顿这两个字提起来就有伤大汉皇家尊严,必须完全毁掉,再把冒顿弄出来鞭尸才能挽回一点颜面。

如果云琅把始皇陵的消息告诉了皇帝刘彻,云琅不可能获得什么功绩,只会给他带来弥天大祸。

这一点何愁有是清楚地,可是,云琅偏偏假装看不见这里面的危机,只要何愁有这群人对他逼迫过甚,他就会拿始皇陵来做法……

云琅不知道何愁有这些人跟始皇陵到底有什么渊源,不过,就目前他掌握的这些线索来看,他们比云琅更加在意始皇陵!

云琅觉得自己隐隐看到了一丝胜利的阳光。

蛋头如果专注于书画的时候,他身上就会弥漫一种大家气度,毛笔握在他的手中,大开大合,颇有突破天际的意味。

司马迁守在桌案前面,看何愁有写梅花篆字看的如痴如醉,嘴里还不住地念叨:“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老祖宗这梅花篆字的架构疏密结合,颇有铁钩银划之妙,仅仅是这个死字组成的梅花,不但让人见识不到死亡的寂寥,反而有一种勃勃生机蕴含其中,妙,妙,大妙!”

云琅撞撞曹襄的肩膀道:“你能认出来?”

曹襄骄傲的一笑指着白绢上的梅花篆字道:“如何会不认识呢,你看看这个庭字,只看字形就知道这是华厦一间,庭前又有梅花盛开,意喻庭前花开花落,显露人命无常,我等自当等闲视之,意境高雅,凡俗之人焉能识破!”

何愁有板着脸一把抽走刚刚晾干的梅花篆字,丢下一句不学无术就进了里屋,看样子去放置他的作品去了。

曹襄抓抓脑袋瞅着不断翻白眼的司马迁道:“我哪里说的不对了?”

司马迁喝了一口酒无奈的道:“评论自然是极美的,只是那个字就不是庭院的庭字,是渔阳的渔字,这两个字的结构相差如此之大,您能看错,也实属不易!”

“胡说八道,我特意数过的……”

云琅哈哈大笑,满意的拍打着曹襄的肩膀,好兄弟就该这样,要丢丑大家一起丢,如此才显公平。

何愁有双臂底下夹着两坛子酒,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看着云琅道:“怪哉,怪哉,你这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诗歌,实在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曹襄连忙道:“老祖宗不知,云琅可是满腹的才华啊,他的才华已经多到了随时随地都能溢出来的地步,以后,大家相处的时间长了,老祖宗也就见怪不怪了。”

何愁有排开酒坛子上的封泥道:“老夫唯恐边寨之地受匈奴之风影响会腥膻冲天,如若时不时地有这样的好诗文下酒,自有清风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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