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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新朝 贺新朝 第11节

作者:三道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3-12 14:05:58 来源:免费小说

  毫无疑问,纪榛并不属于坚若磐石之人。

  他想给沈雁清用药,却被对方识破,偷鸡不成蚀把米,悔不当初。

  正如沈雁清所言,他是咎由自取,他不求沈雁清帮他,可至少不要拦着他向旁人求救。

  纪榛眼前被泪糊得朦胧,意识亦如同放进蒸炉里被闷得所剩无几,他瞧不见沈雁清神色的转变,一心想要逃出这扇阻止他自救的大门。

  他顾不得别的,甚至一把推开沈雁清。软脚虾一般往前迈了两步,手刚碰到门闩,就迫不及待地喑哑喊道:“吉安,备车.....”

  他忘记了来此之前特地将所有奴仆都支走,吉安自然也未能听见他的呼救。

  纪榛费力地拉开门闩,还未将门打开,忽有一只大掌从背后扣住他双手的手腕往后扭转,用的力气极重,他砰的一声整个人都撞在了门上。

  沈雁清将纪榛皓白的腕反扭在后腰,锁住,并没有意识到说话时的语气有多么冷沉,“找谁?”

  纪榛被压在门板,动弹不得。他脸上湿漉漉,已经分不清流的是汗还是泪,只觉着自己就快要被体内焚烧的火苗折腾疯了。

  只要能早点离开这里,少受些煎熬,他没什么答不得的。

  纪榛艰难回:“找,小茉莉.....”

  芙蓉香是小茉莉给他的,定知晓如何叫他免于痛苦。

  可他回答过后,沈雁清竟还不肯松开他,又缓缓地冷声说:“你既入沈府,自与我沈家息息相关,屡次出入风月之地,有辱我沈家门楣。”

  沈家家世代代清白,养出来的后代个顶个的正人君子。到了沈雁清这一辈,更是松风水月,除非有公务在身,否则半步不踏锦盈花阵,出了名的清白世家。

  纪榛身为沈雁清的男妻,当然要夫唱妻随,遵守沈家森严规矩。

  可凡事皆有例外,难不成要纪榛活受尽油煎火燎之苦也得恪守家法吗?

  纪榛被逼得没有办法,哭着哀声道:“我从后门走,蒙着脸去总成了吧,这样,定不会丢了你沈大人的脸。”

  竟是不惜蒙面也要离开这里去找别人。

  去了之后做些什么,尽在不言中。

  沈雁清与纪榛成婚是无奈之举,纪榛若与旁人有染,正是休妻的大好机会。他本该毫不迟疑地放纪榛离开,可触及纪榛的神态,掌下的力度却愈收愈紧。

  从他的视线看去,纪榛似暖炉里一块蒸蒸冒着热气的软糯糕点。他的妻子衣冠凌乱,乌发溟溟,双颊潮红,眼睫上挂着湿润的水雾,因为难耐咬着饱满的下唇,咬出一个小小的印子,而只要开了这扇门,在外所有人都能瞧见纪榛如此娇态。

  沈雁清险些扭断了纪榛一双腕。

  纪榛痛叫出声,“你松开我.....”

  芙蓉香的香味更浓,灌满了一屋子。这药物只对饮药之人起作用,可沈雁清分明也觉得自己被影响了。

  若不然,他怎么会不顾纪榛的挣扎将人丢到了榻上?

  纪榛摔得头昏脑胀,以为沈雁清还在介怀他去黄莺楼会败坏门风,一积攒了些气力就要往床下爬,却被对方握住脚腕往后拖,彻底地将他钉在了床榻上。

  “沈雁清,”纪榛痛苦地半蜷着身躯,忍不住哭出声,“我都答应你蒙脸了,你究竟还要如何?”

  “这话该我问你。”

  沈雁清逼近他,一桩桩指责他的罪过,“意图给我下药,是为不义,以妇之身再三出入柳陌花衢,是为不忠,事迹败露却毫无悔改之心,是为不正。纪榛,你不义不忠不正,如今不过是自食恶果,受着吧。”

  纪榛本就临近崩溃边缘,听得沈雁清一声声责问,更是酸楚不堪。

  他企图看清沈雁清的神情,可眼泪太多,面前总是水雾雾一片,沈雁清也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

  他自知理亏,胡乱摇着脑袋,絮絮道:“我是有错,等我解了药,再同你赔礼.....”

  现在不是问责之时。

  纪榛躺着,泪水和汗水顺着眼尾没入衣领。他竭力攥住沈雁清胸前的衣物,央求,“我真的好难受,求你,放我去吧。”

  “去黄莺楼找别人?”

  纪榛急忙忙颔首。

  他以为沈雁清松了口,岂知对方又道:“我不要你,他们就肯要你吗?”

  纪榛脑内轰的一声,因如此轻蔑的言论羞恼得浑身发抖。他重重地咬了下舌头,用疼痛保持片刻清醒,哽咽着反驳:“他们都喜欢我,每次我去他们都高兴极了.....”

  “喜欢你?”沈雁清凝视着眼前意识不清却又神情坚定的纪榛,许是芙蓉香所致,竟让他一再说出嘲弄之语,“是喜欢你徒有皮囊,还是喜欢你挥金如土,亦或者你的显贵家世,他们为了讨好你而诳骗你,也就你信以为真。”

  纪榛这下是真恼了,睁着一双烧红的眼睛,怒道:“你又不知我与他们的情谊,怎知他们不是真心喜欢我?”

  这是二人成婚以来纪榛第一回在沈雁清面前露出爪子,不至于挠伤人,但也让沈雁清不悦。他未细思,更难听的话已然袭向纪榛,“你有哪一点值得人喜欢?”

  纪榛震住,哑然失声,眨一眨眼睛,热泪滚滚而落。

  沈雁清亦讶异自己会说出如此令人难堪之言,脸色沉寂。

  自幼父母教导他要克己复礼,学堂的先生亦赞他年少便懂得喜怒不显于色之道。他是众人口中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是天子于大殿上钦点的志节行芳的新科状元,二十载循规蹈矩、严气正性,偏偏在面对纪榛之时总不受控制地将玉洁松贞抛诸脑后。

  在纪榛逼婚之前,沈雁清其实对纪榛是有几分欣赏的,无关情爱,只是单纯地觉着悦目娱心。

  长街游行,明媚的少年兴高采烈接了他抛下的牡丹花。

  诗会酒宴,喝得醉眼朦胧的糊涂虫躲在树后窥探他。

  这些他都没忘。

  倘若纪榛不仗着家世执意嫁给他,尚能在他心中留下一丝纯美,何至于自讨苦吃。

  沈雁清凝眼望着被芙蓉香揉磨得狼狈万状的纪榛。

  一个一技无成、不学无术、空有皮囊的草包,又被家里宠得太娇气、太任性,以至于活到十七的年岁还这样不知世故。

  沈雁清从未想过自己的眷侣会是这副模样。

  纪榛也不是全然没有可取之处,他心性天真纯良、坦荡率直,可这世间拥有这般特性的人有千千万万个,这样一点好是远远不够的,至少在沈雁清看来是如此。

  纪榛已经失了神志,淌出来的汗将床褥打湿。

  他微张着唇,既渴望着什么,却又青涩地不知如何解渴,不自觉地蹭着近在咫尺的沈雁清。

  “嗯,”纪榛边哭边自暴自弃地道,“你说得对,我确实不值得人喜欢.....”

  他将湿漉漉的脸埋到沈雁清的胸膛,整个人都在抖,含糊不清说:“你也,不喜欢我。”

  就算他再怎么卖俏讨好,沈雁清也不会多看他一眼,只会觉得他手段卑劣不堪。

  原来真心喜欢一个人能低微到这般地步,明知是自轻自贱的行径,依旧甘愿抛却尊严,将自己的脸面交给对方踩到泥泞里去。

  芙蓉香的威力纪榛可算是领会到了,久久得不到舒缓,他痛得蜷缩,终是忍不住伸手往下探去。又怕自己丑态毕露会惹得沈雁清作呕,抽噎着道:“你别看我,别看我.....”

  沈雁清垂眼就能看见浸在热汗里的纪榛是如何当着他的面自渎。

  胡乱的,很不得要领。

  满塌芙蓉香,香气缠缠绕绕,亦将沈雁清团团包裹起来。

  纪榛乱蹬着腿,发出断断续续的哼叫声,已然忘情,可只是这样,断不能解了芙蓉香的药性。

  纪榛苦不堪言,却不敢再向沈雁清求救,害怕地嗫嚅着,“我是不是会死?”

  他抓紧了被褥,朦胧地望见厚重的红木床头,抬起脑袋就要磕上去,企图把自己撞晕。

  沈雁清眼色骤变,一把扯着凌乱的衣衫将人搂进自己怀中,森冷道:“你要寻死?”

  纪榛根本听不清对方说什么,点点头,又摇摇头,满脸泪渍。

  温热的躯体紧贴着沈雁清,热气与渴求一同抵达。

  沈雁清掐着掌心里柔韧的身躯,闻见扑鼻香气,他控制住不安分扭动的纪榛,微吸一口气,“当真想要圆房?”

  纪榛这回捕捉到了两个字,嘟嘟哝哝,“嗯,沈雁清,圆房.....”

  声音满满当当皆是爱慕。

  克制土崩瓦解。

  沈雁清闭了闭眼,抬手放下床幔,顷刻间,红浪翻滚,吟喘连绵。

  月夜花朝,倚玉偎香,芙蓉帐暖度**。

  作者有话说:

  沈大人:喝喝,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不学无术的草包?

  嗯嗯嗯你最好是不喜欢。

  第13章

  芙蓉香的威力不容小觑,纪榛自取其果,可谓受尽了苦头。

  沈雁清身家清白,二十载洁身自好,亦是头一回躬行实践。初始难免有些不得章法,好在他是绝顶**之辈,凡事只需一次过后便能掌握要领。

  起先纪榛尚存一丝清明,可越到后头就越是意识昏沉,明明身子倦怠得抬一下手都费劲,燎火大火却烧得一刻都不肯停下来。

  他昏过去又硬生生被弄醒,仰着脸哭得可怜。

  但远不止于此。

  东厢房内没有闺阁之物,期间沈雁清翻箱倒柜才找到一罐冬日用来抹手的雪花膏替用,减轻了纪榛的大部分痛楚。

  待到屋内静下来,窗外已经蒙蒙亮,而被丢弃到地上的雪花膏也已然见了底。

  这一夜的混乱难以言喻,纪榛次日便发了热,足足趟了两天两夜才得以下榻,如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纪榛本以为与沈雁清暮雨朝云后便能鸾凤和鸣,只可惜等他大好,沈雁清虽没有追究他下药之事,对他的态度仍是不冷不热。

  不过能和沈雁清有夫妻之实,纪榛免不得暗喜。

  此后他为能接近沈雁清又三番五次玉燕投怀,没了芙蓉香的效用,他受不住那么多回,总是软声讨饶。沈雁清亦清心少欲,并不热衷床笫之乐,从不主动,从不勉强,两人在这事上倒是十分和睦。

  “你来此处,沈大人知晓吗?”

  小茉莉婉妙的音色打断纪榛的回想。

  他轻哼一声,“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他管不了我。”

  小茉莉噗嗤笑出声,揶揄道:“你可别又害了我,上回你到我这儿听小曲,可不是就被沈大人抓了个正着。我瞧沈大人的脸色,似要把我生吞活剥了,吓得我整夜做噩梦。”

  纪榛努嘴。

  自沈雁清得知芙蓉香是小茉莉给的后,便明令禁止他再到黄莺楼,无非是担心他出入烟花之地被人瞧见了辱门败户。

  可他行得正坐得端,来黄莺楼一不让小唱作陪,二不饮酒,不过是听小茉莉唱两首小曲而已。旁人爱瞎说就说去,反正他被人编排的也不止这一件,再多一桩又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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