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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网 > 都市现言 > 快穿之疯批男主只想和我谈恋爱 > 第107章 奸相他是恋爱脑1

“娘娘,你的身子骨不好,站久了腿疼,还是让奴婢扶你去亭子里坐着吧。”

贴身宫女花晚温声劝说着站在一棵已经结出花苞的桃树前面的尽欢。

二月的天,空气中还带着些许凉意。

尽欢摇了摇头,轻声道:“我不累,我想近距离看看桃花。”

桃树现在还只有花苞,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全部绽开。

但尽欢知道,她的桃花快开了。

这个世界的宿主叫做聂琼霜,出身世家大族,是聂家的嫡女,十六岁嫁给当朝皇帝薄奚铮为皇后,然而大婚当天,薄奚铮并没有宠幸她,反而去了宠妃的宫殿,让宿主沦为前朝后宫的笑柄。

宿主这个皇后有名无实,凤印在太后手里,太后又不管事,让自己的侄女贵妃杨氏管着后宫。

薄奚铮从未宠幸过宿主,宿主的凤仪宫相当于冷宫。

后来薄奚铮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成为嫡子,和宠妃设计让宿主背上嫉妒成性谋害皇嗣的罪名赐死,宠妃当上了皇后,她的孩子也成了嫡出。

宿主的心愿就是离开皇宫,不再为了家族荣耀忍辱负重,顺便报复薄奚铮和她的宠妃。

尽欢来到宿主的身体里时,她已经嫁给了薄奚铮两年,今年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却在宫中无比寂寞孤独,连个陪她说话解闷的人都没有。

尽欢根据宿主的心愿和记忆,快速地制定了一个逃离皇宫和报仇的方法,那就是抱上一个了不起的大腿,让他带她离开皇宫,气死薄奚铮,并且拿走薄奚铮和他的宠妃最在意的一切。

这个大腿就是当朝奸相,叶清秋。

说桃花,桃花就到。

一道清冽悦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微臣参见皇后娘娘,娘娘万福。”

尽欢转身,看到一名身穿鸦青色官袍的青年正站在不远处低头行礼,身姿挺拔,有种说不出的清隽。

她的双手交叠放在腹前,似有些诧异地问道:“免礼。你是谁?怎么会知道我是皇后?”

青年抬头,露出一张白皙昳丽的面容,剑眉星眸,右眼间下有一颗淡淡的泪痣,将整张近乎完美的面容更是增添了一份勾人的媚意。

哪怕是自认为见惯了美色的尽欢,也忍不住有些晃神,为之惊艳。

叶清秋也看清了尽欢的容颜,阳光下,她身着绯色缘襈裙,身后是结着粉白色花苞的桃树,面容粉嫩得像是一朵提前绽放的桃花。

一阵春风吹过,如墨的青丝随风飘扬,她伸出葱段般嫩白的手,轻轻地挽住飘起的长发,微微狭长的狐狸眼眼尾上挑,看着他的眼神清澈灵动,像是一只装模作样却按耐不住本性的小狐狸。

他的视线不由得落在她微微张着的红唇上,嫣红饱满的下唇上一点红若隐若现,像是墨水不小心滴落在了上面,无端勾人心痒。

他敛了敛心神,清声道:“娘娘身上的缘襈裙形制是只有正宫皇后才能够穿戴,微臣才能一眼认出是皇后娘娘。”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宿主嫁给皇帝的那一年,叶清秋还没有当上丞相。

那年他是春风得意的状元郎,不但容貌绝美,更是才华横溢,薄奚铮不忍他因为容貌而沦为探花郎,力排众议,硬是让他当上了状元。

可以说,叶清秋能够在短短两年内从状元郎走到一品丞相,其中少不了薄奚铮的大力扶持。

按理说,叶清秋应该对薄奚铮十分忠心耿耿,然而事实并不是。

尽欢勾起唇角,缓缓走向叶清秋,在距离他还有三步之遥时停下,一双清凌凌的狐狸眼直直地看着他。

叶清秋微微垂眸,纤长的睫羽在眼睑上落下一层浅浅的阴翳。

他是臣子,不能直视后宫娘娘。

尽欢笑着说:“如此年轻貌美,又心细如发,想必你就是大名鼎鼎的丞相叶清秋吧?”

叶清秋恭敬道:“娘娘冰雪聪明,微臣正是叶清秋。”

单从他清风霁月的外表,谁都看不出来,他会是民间百姓和朝中大臣都厌恶辱骂的“奸相”。

没错,叶清秋是奸相。

倒不是说他有多无恶不作心狠手辣,而是他自从入朝为官后,帮着薄奚铮做了不少事情,并且光明正大地敛财。

别人送礼他也照单全收,纵容包庇属下和附庸的臣子。

许多看不惯他行事作风的谏官天天都要给皇帝递举报辱骂他的奏折,然而叶清秋权利大,会光明正大地把这些奏折给拦下,反手写谏官家里人或者亲戚的坏话到奏折里呈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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