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章就当写给自己,自我激励的吧,感谢所有读者陪伴至今,我会继续坚持下去)
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刘思远这才心情轻松的去接陈君下班,他不敢直接进市政府大楼,不少人还记得他,一旦看到他和陈君一起出去肯定传到欧阳倩耳朵里,甚至有可能她自己今天也在市府办公室里,如果刚好撞见就糟糕了,他知道欧阳倩眼里最不待见的就是陈君。
对于欧阳倩,他感情非常复杂,说不在乎那是胡扯,这么些日子下来,又有了肌肤之亲,不可能对她毫无挂念。
但是方心怡在他心里地位显然要更高些,本来昨天就打算和欧阳倩说清楚的,结果阴差阳错,怪自己没克制力,小头控制了大头,用下半身思考,结果不但没有说清楚,反而两人关系更加纠缠不清。
相对来说,对他来说,其实是和陈君在一起最为舒服和坦然,后者的爱情观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她最爱的张爱玲这种‘作’女的影响,反正就是不太正常,也不知道是不是文艺青年都这个样子,总之刘思远是觉得挺有意思挺难理解的。
他在市政府附近一家咖啡馆里等,地点也是她选的,也是典型的文艺青年选择,其实刘思远到现在也没喝出来咖啡的味道,苦苦的,一点都不好喝,更不用说让他去区别各种咖啡了,而陈君则特别擅长此道,每一种咖啡豆她都可以说出个一二来。
陈君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就出现了,她今天穿了一身职业装,看上去有些成熟,说起来她本来就比刘思远还大了两岁,本来就是他几个女人中年纪相对最大的。欧阳倩比他大一岁不到点,方心怡比他还小两岁。
“还没吃饭吧?”她坐下后淡淡问道。
刘思远耸耸肩道:“当然,等你一块吃呢,有啥好地方可以推荐?我现在可是土包子进城啊,啥都不知道。”
陈君莞尔一笑,道:“行,既然你难得进回城,今天就我请客了,跟我走吧。”
她选的是一间新开的港式茶餐厅,装修的挺现代,也挺有情调的,食物不贵,看上去很精致,味道尚可,周围多是年轻人,尤其是小情侣居多,唯一缺点就是环境稍微嘈杂了点。不过两人也并不介意,其实两人相处,只要眼里只有对方,周边在嘈杂也都是浮云。
“最近不少同学都结婚了,一个月工资基本上都交给那些红色炸弹了,所以请不起太好的,刘书记见谅哦。”陈君略带俏皮的样子道,看来她心情不错。
刘思远也被她逗乐了,道:“实在没钱只能装病不去啦。”
陈君一脸无奈表情道:“现在行情是人不去可以,红包必须得到。”
刘思远一阵无语,说起来他毕业后好像和老同学都有些疏远了,尤其是去了北溪镇,绝大部分老同学甚至都失去了联络。
突然他有些明白,陈君提到这些也是有的放矢,说起来她也二十五岁多,她的同学尤其是女同学们都陆续成家,看来她有点压力了。
“说起来我好像和老同学联络有些少了,惭愧。”刘思远感慨道。
陈君笑道:“那是你太忙了,操持一个小镇肯定很辛苦啦。不过最近我查了下北溪镇的情况,虽然没有去过,但是看那些图片也可以知道是好漂亮的地方,我尤其喜欢那些彩色砖瓦铺的路,你天天住在那里,很浪漫哦。”
刘思远呵呵笑道:“北溪的确很美,欢迎陈君同志来旅游。我自己天天看也就那样了,不过有一点我很喜欢,我住的地方就在山脚下,空气可比省城好了很多。”
两个人如老朋友般聊着,时间飞快过去,吃完饭后刘思远将她一路送到了家门口。
“要不要上去坐坐?”陈君的邀请有些突然,刘思远一时不知道她是客套还是真心,她的家他去过一次,就是那次她让他生平唯一一次享受了某种服务。
看到他犹豫,陈君大概也猜到怎么回事,她轻声道:“或者你今天住我这也行,总比住宾馆舒服些。”
见她诚意足够不似客套,刘思远自然也没理由拒绝,便跟着她上了楼。
陈君似乎很爱干净,进屋后第一件事就是让他先去洗澡,刘思远正打算进去洗得时候惊讶的发现她居然还准备了一套全新的睡衣裤给他。
“上次你在我这不是住了一晚?我看你没睡衣裤的挺麻烦的,就按你们尺寸买了一套。”她淡淡解释道。
刘思远先是感慨她心思细腻,随后又惊讶意识到似乎她早就有准备让他再一次来留宿。
刘思远洗完澡神清气爽,趁她去洗澡的时候,在她屋子里随意的看着,其中书桌上一本打开的张爱玲文集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之前他很少看这种文艺青年喜欢的书。他发现其中有一句话被陈君用红笔划了出来:
‘守一颗心,别像守一只猫。它冷了,来偎依你;它饿了,来叫你;它痒了,来摩你;它厌了,便偷偷地走掉。守一颗心,多么希望像守一只狗,不是你守它,而是它守你’
刘思远不养宠物,但是也知道狗忠于主人而猫往往忠于让它舒服的地点。所以和大部分男人一样,他更加偏好狗一些,而不太喜欢总归带着点邪性的猫。(一家之言,爱猫者勿怪)
只是他又有些悲哀的想到,女人似乎更加偏爱猫一些,记得每次发生虐猫事件后,跳出来义愤填膺的十之**是女性。说明这世界上的女人中,似乎像猫一般性格人占了绝大多数,其实也可以理解,女性往往在事业上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更需要安全感,更加想找一块让自己感到舒服的天地而已。
那么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人是真正全心全意为了另外一个人而奔忙?
“发什么呆呢?”陈君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缕浴后的清香。她轻轻地扶着他肩膀,俯下身来,长发骚弄到他的脖子,痒痒的又有些小小的刺激。
“哦,没啥,随便翻翻。”刘思远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
“你也喜欢张爱玲?”看了眼他正在阅读的书,陈君带着点惊讶道。
“呵呵,我这人的素质比较低,平时不太爱看书,不过我看这句话后有些感慨。话说男生很少有喜欢张爱玲的吧?”刘思远老实道。
陈君点了点头随口说了句:“当年他也很不喜欢张爱玲,说她矫揉做作。”
说完,她眼光看向远方,似乎也陷入了发呆状态。
“还在想着他?”刘思远忍不住问道,虽然问了以后又有些后悔,因为这问题有些过于敏感。
还好陈君并不是特别介意的点了点头,过了会坐在床上看着他道:“上个星期他打了个电话给我,说是现在在一家民营企业做销售,好像老板挺器重他的,又说等赚了钱回来娶我。”
刘思远愣了愣,本能反问道:“那你怎么说?”
“随便敷衍了几句,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我属猫的。”陈君勉强笑了笑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与其说追求真爱,我更加喜欢安定的生活。”
刘思远哦了声,她却似乎渐渐陷入了回忆道:“记得上大学那会,他是我们学校辩论队的,总是在各种场合慷慨陈词,曾经还打算在网络上写小说,说是打算靠写作致富。”
刘思远好奇反问道:“那后来呢?”
陈君回忆道:“刚开始那会还行,他写就是那种很YY的,什么先灭倭国,再灭美帝之类的,比较神奇的是也有一些和他一样的愤青附和,渐渐的就有了固定的一些读者群。那会他也是很高兴,说自己还没毕业可能就要赚到钱了,然后他的小说就上架了,上架意思就是开始收费章节。结果几乎一夜间,那帮原本整天跟着他呐喊的愤青粉丝全没影了,收藏数不断下跌,那会写作又没有什么最低收入保障,结果他一个月就赚了十几块钱,刚够买几个包子。”
刘思远苦笑道:“这也没办法的事,万事开头难,写作这种事情一方面讲点天赋和机遇的,另一方面也是对意志力的极大考验,写个几万字不难,难得是连续不断写几十万字甚至百万字,最最难得就是收藏少的可怜,还要坚持。我觉得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好,写书,其实就是一种修心。”
陈君表示同意道:“其实本来他如果坚持下去,也许也能写出点小成绩,哪怕无法通过写作赚钱,至少意志和心灵能够得到一次洗涤。结果他似乎觉得惨淡地成绩尤其是不断下跌的收藏数让他受到了极大的屈辱,便放弃了写作,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太监了。”说到‘太监’两字她还微微脸红一下。
刘思远想了想道:“我一个朋友告诉我,任何事,一定要学会在逆境中的坚持,否则永远无法期待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