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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梦未央 第八十八章 诗人与贼人

作者: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1-04 03:20:08 来源:58小说

小时候我爸让我猜谜语,问什么东西最不怕冷。

我想了半天指着河里的鸭子说,它们不怕冷,因为这么冷它们还在水里撒丫子欢叫。

我爸说,鼻涕不怕冷,越冷它越想出来。

冬天的北京干冷,不像南方的冬天那样冷得人流鼻涕。北京的冬天可以蜷缩到屋里吸暖气,而南方的冬天钻进屋里还是被冻得流鼻涕。

北京的冷直接、生硬,南方的冷委婉、灵动。

南方没有暖气,锥心刺骨的冷让人无处可逃,一到冬天不爱活动的小孩子的脚上长满了红彤彤的冻疮,像水蜜桃一样,鞋子都穿不上。

镇上有个老人晚上睡觉加被子太多最后被被子活活压死了,听上去邪门儿。

又一个冬天来临,生活波澜不惊。出版社的工作比较清闲,周末下班后走出办公楼,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冷风把脸被吹得失去了知觉,偶尔走过一对相拥的情侣,冰冷的街道便不再那么孤寂。

离爱这么近又那么远,让我想到了老狼的一首歌叫《北京的冬天》:

北京的冬天嘴唇变得干裂的时候

有人开始忧愁想念着过去的朋友

北风吹进来的那一天

候鸟已经飞了很远

我们的爱变成无休的期待

此情此情,这歌于我太应景。

回住处的路上看到杨尘君在熟食店买猪蹄,我想这家伙跟前女友复合后是要破戒开荤吗。便走上去问:“你这是什么情况?”

他说:“咦?你怎么这么晚回来?”

“加班了,有本书急着要出版。”

“吃饭没,给你多买一份。”

“吃饱喝足后回来的。”

“哦,那好吧。”他把猪蹄夹在腋下,一边掏钱结账,一边说,“在路上遇到一个人,大冬天的睡在路边瑟瑟发抖。”

“然后你菩萨心肠犯了,把他带回家里了?”我帮他拿起夹在腋下的猪蹄问。

“对,收留一下人家吧,他挺可怜的。”

“那你这猪蹄是给他买的?”

“嗯。”

我们回到住处,见一个蓬头垢面的长头发年轻人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用陌生的眼光四处打望。

平时这家袁正不经常回来,偶尔回来一次便拉着我俩出去吃喝。多数时间只有我和杨尘君在,我们每天把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这脏哥们儿在我们这屋里一坐,顿时有大姥姥进大观园的即视感。

杨尘君介绍我说:“室友曾小宇。”

他站起来伸手过来跟我握手,说:“我的笔名叫兰亭子,游吟诗人。”

历来对“在路上”的人比较感兴趣,比如高中时的于越,他们不仅能想而且胆大,敢做。我这种人满脑子的浪漫花絮和天马行空,却不敢付诸实践,只能天天做浪迹天涯的白日梦,纯属意淫的主。

中世纪,人们总是把流浪的观念和身为麻风病患、社会及道德上的贱民这些可怕的事联想到一起,那个时候,爱自由的人都要被麻风病,逮到了就被弄死。

流浪者回应的不是惯常的逻辑,而是大胆无畏,代表着改变、前进,而不是故步自封。

在我看来,流浪的人都患“麻风病”,这“麻风病”就是对现实生活的不满,还有浪漫情怀和理想主义。

诗人头发花白,脸忧郁,脸上不知道是长的雀斑还是污垢,脏脏的。

颧骨很高,不服从地从脸庞上凸起,似乎抗议着世俗教条,又有几分玩世不恭。一说话一嘴被烟熏得发黑的牙齿暴露无遗,乍一看像野生梁朝伟。

野生梁朝伟抱怨说现在没有诗了,写诗的人应该去西藏。

诗人问我喜欢读诗吗,我说:“只喜欢读古诗词,现代诗在五四时候出现本来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面它起到了抗议旧文化的作用,一方面却急功急利地夸大了社会功能,把诗歌的艺术性抹杀了,所以现在见人都能当诗人,随便说句口水话多打几个狗屁逗号就是诗了,既没有韵律与格式,也没有思想和情怀。”

诗人“哈哈”大笑,过来跟我热情地拥抱,老子差点没喘过气快憋死了才放开。他自嘲地说:“那我就自作多情一回吧。”

诗人从他的破背囊中拿出了一本诗集,叫《朝圣》:“这是我自费出版的诗集,见笑了。”

我接过诗集说:“谢谢,一定会好好拜读。”

我翻看着他的诗集,他此时已饿疯了,拿过杨尘君买的猪蹄毫无芥蒂地狂啃起来。

啃完之后也不擦手,从口袋里摸出软装的廉价大前门烟盒,手指伸进烟盒探了探,发现空空如也,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

杨尘君说:“你等一下,我去帮你买烟。”

诗人连忙拒绝说:“杨兄不必客气,这天寒地冻的,我等在这屋里聊天已是机缘巧合,不吸烟也罢。”

我们跟兰亭子兄聊高兴了,谈到了拜伦、雪莱、普希金、泰戈尔,谈到了郭路生,又谈到了北岛。

诗人四处流浪,知己难觅,遇到我们不能自已,真情触动,深情地说:“在一个物质生活相对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人们躲避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诗人使我们卑劣与渺小。诗人的孤独、绝望、反抗是社会的良知,北岛他们可以骄傲地称自己为诗人。”

杨尘君在旁边听得入神,撑着个脑袋说:“那个年代还有理想和信仰,我们现在信什么?想想这代人相当悲剧,虽然吃喝不愁,但精神饥渴难当,有理想的人反而被视为怪物,这个社会病了,而且病得很重,我们只喜欢娱乐和嘲讽,不喜欢崇高和伟大。”

“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犹如崇山峻岭,不是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是金石之言。”诗人的普通话极不标准,却灌满了土地的气息。

我被诗人的朴素感动了,看到了他的认真,这种认真像沙漠中稀薄的绿色,试着蔓延。

他说有时能看到死掉的人,以各种形式复活,只有赤子之眼才能看到他们,漂浮在暗夜的空气中。

由于第二天不上班,聊到凌晨两点,大家才意犹未尽地洗刷入睡。

诗人用了淋浴后羡慕之极,说:“你们能做学问,还能享受热水澡,羡煞我也。我每天饿了便去讨点吃的,累了便睡,天为被,地为床,逍遥是逍遥,但也有身心俱疲的时候。”

这时,诗人的形象在我们眼中特别高大,高到宇宙里去了。

他洗完热水澡便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打起鼾来。那声音富有节奏,像拖拉机的马达声。偶尔说梦话不知道在唠叨什么,好像是在叫他老娘别离开他。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梦到小时候那个姓黄的老头儿给我理发,理得坑坑洼洼,鲜血淋漓,疼不欲生,我欲哭无泪。原来袁正回来了,正扯着老子的头发干嚎。

那时差不多五六点,天已大白。我揉着惺忪睡眼从被窝里探出头,只见袁正提着行李箱,狂吼:“你们两头猪,睡得比猪还要熟,家里被搜刮成这样你们还在睡,赶快起床!”

我连滚带爬地跳下床,看到了心惊肉跳而令人记忆深刻的画面:柜子抽屉全敞开着,所有值钱的东西,电视、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衣服、鞋袜全******不翼而飞。

连我那本心爱的绝版《红楼梦》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本书可是我们家族的传家之宝啊。

杨尘君这厮穿着睡衣跑到客厅,一看眼前景象,傻眼了。

沙发上的诗人,早已蒸发。

我们把留宿诗人的事情告诉了袁正,袁正痛心疾首地说:“你们这是引狼入室啊!”

最令他哭笑不得的是,他那从法国进口的避孕套和买来准备本命年穿的红内裤也被偷走了。

袁正想想说:“这是天意啊,老天爷都不要我干坏事了,反正避孕套也用不上了。”

家里被洗劫一空,我们一直没想清楚这货怎么样办到了,那么短的时间薅走那么多东西,难道还有帮手?

还有一个问题我也没弄醒豁,这厮究竟是诗人装扮成的贼人,还是贼人装扮成的诗人。不管怎样,他给我们上了关于人性的生动一课。

我们约定俗成,以后不是朋友亲戚,绝对不能带回家里,不然哪天哥仨死在屋里被砸死烂成了骨架都没人知道。

袁正说没必要报警,说到底这是自找的,过了就过了吧,财物倒是小事,你们俩要是出点事,你说我怎么办。

至少我跟杨尘君没有横尸屋里引发血案,保住了狗头已经算幸运至极。

我把这件事告诉陈菲,她乐得直不起腰,特别是我讲到袁正的避孕套和红内裤也被偷了的时候,她说:“这什么年代了,‘诗人’这两个字用来骂人还差不多,你们这些书呆子太理想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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