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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梦未央 第六十一章 偷心的贼

作者: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1-04 03:20:08 来源:58小说

第二天付文心找到王翌,问他这诗歌是你写的吗。

王翌仍然坚持说是啊当然是我写给你的。

付文心说,只给你一次机会,再说一遍,不然我们连朋友也不能做了。

这哥们儿终于忍不住痛哭流涕,说是心里太急才铸下大错,但爱你的心一如既往,可以挖给你看看。

付文心对他说,你不要把精力浪费在我身上了,你这么优秀,有更多更好的选择,我不适合你。

但那哥们儿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说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我仍然追你追到天涯海角。

那段时间,袁正遭遇到最强敌手,十分懊恼,问我王翌跟自己比哪家强。

我告诉他:“王翌懂得攻心,从各种细节上想让付文心对他产生依赖,这点你比不上他。”

袁正饶有兴趣,瞪着个眼睛望着我:“攻心?那该怎么攻呢?”

我说:“孟子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你以前搞女人,都是以力服人,也就是以你的财力完成泡妞大业,而文心姑娘可没那么简单,你觉得她是爱财之人吗?”

“当然不是啦。”袁正想了想又说,“不对啊,我也不是光靠财力啊,我长得这么帅,风流倜傥……”

他话还没说完,我无奈地对着他摇头:“孺子不可教也,看来你不想听我的建议了。”

袁正马上闭嘴,正襟危坐:“小宇宙哥哥,我不打岔了,你倒是快快说来。”

“不爱财的人,你得攻击她的弱点,以德服人啊,”我继续说,“别说孔子的徒弟了,民国时期什么王亚樵、杜月笙这些流氓,他们真的是靠枪杆子打天下吗?当然,枪杆子起到了一点作用,但他们最牛逼的地方不在于会用枪杆子,而在于能够攻心,只要攻下了人心,兄弟们死心塌地跟你跟着你玩儿命,那你还担心啥?谈恋爱跟用人道理差不多,古代臣子老把自己比喻成皇上的情人**什么的,就是这个道理。有的女人钱能给她安全感,这种低级女人对于你来说没有难度,而有的女人更在乎精神上的依赖,这对于你来说就是挑战了。”

“我懂了,你是要我做一个偷心的贼。”袁正一本正经地说。

“诶,对了。偷心,在她心里放了一只蛊,到头来不想你都难。”

“那这蛊我该怎么放进她心里呢?”袁正蓄势待发,憋不住了。

我问:“你擅长什么?”

“撸管算吗?”

“有没有其他的。”

“嗯,”袁正想了想说,“飙车。”

“有没有文艺点的特长。”

袁正又想了想:“音乐!”

“对了,我们从音乐下手吧。”

那阵我不知道魂儿去哪里了,大脑抽风,帮着室友去追自己魂牵梦绕的女孩。这犹如从自己身上割肉来味狼崽一样,明明知道这狼崽长大了会把自己生吞活剥。

我宁愿付文心被袁正追到也不要被那叫王翌的追到。

可是,只有我自己明白,在我跟袁正嬉皮笑脸的唱腔之下,内心真的很累很累。我预感到,在这场看似戏谑的游戏中,不管结局怎样,最后我都将体无完肤地收场。

偷心,仍旧是罪,因为有个“偷”字。

《追风筝的人》里有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样原罪,偷窃。其他的原罪都跟偷窃相关。如果你杀了一个人,等于偷走了一条生命,偷走了妻子拥有丈夫的权利和孩子拥有父亲的权利;如果你说了谎,就是偷走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力。

但偷心不同于其他,难就难在要被偷对象心甘情愿被偷。想要偷一个心有所属的人的心,无异于牵着牛爬皂角树,根本搞不了。

但袁正想挑战一下,他总喜欢搞搞不了的事。

在我的建议下,袁正跟几个玩音乐的狐朋狗友组了一个乐队。

他从小玩音乐,常炫耀:“哥走实力派路线。”

他确实有那么一丁点儿实力,自己编曲、作词,整出了十多首歌,没事躲在家里干嚎。他从来没想到用音乐这东西来泡妞,经我一点拨,肠子悔青了,摇头感叹:“我怎么以前没想到呢?”

我们在音乐上的欣赏水平基本一致,看到韩国和国产货,敬而远之,奚落几句。我们共同的音乐偶像叫迈克尔杰克逊,那个把手放在裤裆就能让无数歌迷昏死的神人。

我欣赏杰克逊歌中的人道、正义和根植于他灵魂深处的纯洁和力量。

袁正扯得比较远,说自己的童年跟杰克逊很像,都被困在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牢笼里。

那正是五、六岁的孩子们童心大发的时候,当别的孩子都在荡秋千、捉迷藏、玩水枪时,杰克逊却不得不把羡慕的眼光从那群嬉笑的孩子身上移开,回到手中枯燥的乐谱上来。他的童年毫无色彩,他热爱音乐。

但是,音乐成为了他童年的一切,占据了他私人的世界,天性的冲动遭到压抑,致使他心理得上了不治之症——喜欢孩子,愿童年长驻。

著名黑人歌手里克·詹姆斯说:“他是一个有钱又有名的黑人,他们想不出什么更好法子来整倒他了!如果你有钱有名又是黑人,你就准备倒霉吧!”做孩子,难免要被伤害。

袁正说,当他被父亲锁在屋里被保姆紧盯时,体会到了跟杰克逊一样的孤独和无望,他说他没有自由,没有活力,要是那会儿早点接触音乐,现在就是中国的杰克逊了。我踹了他一脚,他哇哇直叫。

我问他,杰克逊如果不幸逝世了怎么办?他说他会自杀殉情。那时,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乐队终于成形了,购买器材全是袁正自掏腰包,也只能由他掏钱。第一次在学校歌舞房试演要我去做艺术指导,我推辞说身上连半粒音乐细胞都没有,只会听音乐,对乐理知识一窍不通,他妈的一纯乐痴。

袁正坚持我去,要我当乐队的精神领袖。

我说,你见过没扛过枪的傻逼带兵打仗吗?还精神领袖,神经病领袖吧。

他说,今天就见到了啊,指着我说:“你!”

无奈之下我只好跟了过去。

玩音乐的人跟搞文字的比起来更加粗狂感性,体现在外表上便是邋遢不堪、不修边幅。

乐队总

共五个人,一眼望去,袁正被承托成了一白马王子。其它几个不是打着舌钉留着长发走朋克风,就是胖得像日本相扑运动员。

我小声地对他说:“你真心一心机婊,找一堆绿叶来衬托你这朵红花。”

袁正神秘兮兮地说:“可别小看了这帮兔崽子儿,个个都是练家子的主儿,待会儿让你见识一下。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乐队里有一个尖孙,足够了。”

“什么叫尖孙?”我不解。

“我就是啊!”袁正指着自己的胸脯,始终没告诉我什么叫“尖孙”。后来才知道这是北京的土话,意指帅哥、美男。如果当时知道这词的意思,我会忍不住再踹他几脚。

他们演奏的第一首歌把老子吓傻了——《两只老虎》。袁正说这首歌看似韵律简单歌词幼稚,其实最讲配合,五个人只要一人跟不上节奏,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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