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三月,春花初绽,木叶滋生,但是在这座园林式的校园里,还有些红梅却还没有谢。
挺拔修长的男生站在红梅黒木之前,宛如一株清俊的植物。
我一下子认出来,这便是萧清轩。
若一个人离开故土十多年,怕是有很多事情都是要忘记了,但是无论如何,亲人挚友,绝不可能忘记——而我萧清轩,正是我的挚友。
他姓萧,我姓肖,孩童时代,有很多人会觉得我们是同姓的兄弟,其实他只是我们的邻居,只是邻居做了十多年,又是从小形影不离,就是没有血缘关系,也胜有血缘关系。直到他升上高中突然搬家,我们都是毫不避嫌的关系,当年他没有征兆的突然搬家,我直哭了好几天,高中的第一年都是郁郁寡欢。
大学里初一见他,我却没有一下子认出来。
他作为理学院的新生代表上台演讲,容貌清俊,神情冰冷,俘获了一半大一女生的芳心,用女生的话说,这种精英气质让人看着就想扒了他的衣服,而男生自然对他横眉冷对,觉得他装腔作势、虚伪又闷骚。
我表示这种男生公敌我光看着就觉得……就觉得……我擦怎么这么眼熟?
萧清轩和小时候相比,变化堪称巨大,小时候明明瘦瘦小小的一个四眼仔,长大后戴上金边眼镜,穿着白衬衫,西装裤,为啥就这么有气势了?
直到他来冲我打招呼,我才终于认出来——这家伙,居然就是小时候那个四眼书呆子萧清轩。
记忆一下子就冲垮了脑内的堤坝,如洪水般的想念和时隔多年的亲切感让我当时就冲上去,狠狠给了他一拳。
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更何况还是穿一个开裆裤长大好哥们儿,友谊自然是如坐了火箭一般地快速上升,很快又勾肩搭背,无话不谈了。
但是在外人面前,萧清轩仍然是横扫奖学金的学霸,学生会主席,众多女生的心中男神。
不过这位男神,有一件事也干得颇为特立独行,那就是在大一就搬到外面,独自居住去了,这也令他的属性上又加了一项——“土豪”。
综上所述,当我意识到我必须为了掩人耳目找个地方住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萧清轩。
但是此刻我乍一看到萧清轩,脑子里一下子晃过的,居然是原随云的身影,他们俩确实有着相似的体态身形,但是会想到原随云,是我万万没料到的,我一愣神间,他就先看到我了,抬手打了个招呼:“鸣扬。”
只这么一声,熟悉感就扑面而来,虽然对我来说是十几年没见,我却没有多少别扭感,我小跑了几步,到了他跟前,看着这张原本在记忆中已经有点模糊的脸,又清晰地出现在面前,眉眼俊秀,神色冰冷,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带着细边的眼镜,一丝不苟的短发,望进那双黑润的眸子,就像看见了高山上亘古不化的冰雪,总而言之,是个漂亮的面瘫。
我忍不住感叹:“阿轩啊,你还是个面瘫。”
萧清轩一挑眉,那张不带烟火气的脸上就显出几分活人气来,我们俩身高相仿,不过我还是比他高些,于是他抬眼看我,我见他表现出了几分狐疑神色,他说:“你……你怎么有点不对劲?”
我心头一跳,便知道我这样的改变,若是熟悉的人,是能够一眼看出来的。
不过穿越这种事我并不准备告诉萧清轩,于是不动声色,只是苦笑道:“是发生了一些事——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叫你出来了,我希望能在你家住几天。”
希望住他家是因为楚留香,也是因为穿越的缘故,所以我并不算撒谎,只是希望把他思考的方向误导到现实上罢了。
我瞥着萧清轩的神情,见他并没有什么特别反应,接着说道:“你那三室一厅不是有间房子一直空着嘛,借我住几天咯。”
萧清轩毫无犹豫,点头道:“可以,什么时候搬进去。”
我大大松了口气,拍着他的肩道:“不愧是好兄弟啊,不嫌弃的话今晚就住进去了哈……”话音刚落,萧清轩就丢了个小东西过来,我下意识地接住了,然后就看见手心里躺了把门钥匙。
“我今天晚上有点事可能晚点回去,你就先进去吧——到时候给我留门。”
“那必须的哈哈,你接下来还有课吧,那你去上课吧。”
眼下眉之急已经解决,我又开始思考接下来的事情,才稍稍走一点神,就听见已经走了几步的萧清轩突然转过头来说:“要真有什么事,你可以和我说。”话音刚落,人就已经转身离开,就好像刚刚在关心我的那个声音,只是个幻听罢了。
我看着少年颀长的身姿,一时之间,鼻头都开始发酸,离开这里那么多年,诚然大哥也对我很好,原随云勉强说来也对我用情至深,但是也许正是生长坏境世界观有差异的原因,无论看起来多么淡定从容,心中还是有格格不入之感,这样的关心,可真是久违了。
可是,在这滋生的软弱之中,我不知为何却感受到了一种违和,令我内心的深处隐隐狂躁恐慌。
我为掩饰自己的混乱,就对一直站在一边的楚留香说:“幸亏我星期五下午没课,不然还真是手忙脚乱,我先带你去萧清轩的房子吧。”说完才发现,这一席话完全暴露了我激荡的内心,楚留香一个古代武侠世界里的人,我居然对他说“星期五”“没课”什么的,他听得懂才怪。
还好楚留香没多问,只说:“你叫鸣扬?”
我抬头看他,见他安抚地冲我微笑,才想到像楚留香这样的人,发现不了我内心的激动,才是件奇怪的事呢。
我回答:“是了,我姓肖,名鸣扬。鸟鸣的鸣,扬帆的扬。”
我把姓名分开来说,希望楚留香不会发现其中的关键。
楚留香好像真的没发现,他只点头念叨:“肖鸣扬,好名字。”
萧清轩租的房子在学校南门的外面,那儿是一片居民小区,萧清轩一个人租了个1oo平米的商品房,我带着楚留香横穿了学校,期间古代人楚留香被路灯、轿车、自行车、手机等等现代设备弄得眼花缭乱,一直到了萧清轩家门口,还在不断地问东问西。
“所以这个奇怪的小盒子,居然就能够千里传音了么?到底是为什么呢?是仙家之术么?为何能自主发光?如此逼真的图像又是……”
“这一切都是科学!”
我一句话总结,打开房门,房子里的装修比较旧式,不过很干净,门口的鞋架上摆放着整整齐齐的鞋子,最底下是两双拖鞋——因为目前已知的似乎只有我会来他这儿串门,所以萧清轩就只准备了两双拖鞋。
我料想萧清轩是绝对不会允许让楚留香穿他的拖鞋的,于是对楚留香说:“脱鞋,你穿着袜子吧——反正现在的天气也不冷,直接踩进来吧。”
“……脱鞋?”楚留香像是完全无法理解的样子,不过看了看房间里的摆设,有瞟了眼纤尘不染的地板,还是依言把鞋脱了。
我一进门,看着眼前现代化的家具,真有种做梦的感觉——明明几个小时之前还睡着雕琢复杂的红木大床,盖着绣样复杂精致的锦被,用着瓷杯铜盆,穿着丝帛长袍,这么一转眼的功夫,就已经脱下球鞋,一边在沙发上抠脚,一边看电视了。
——当然其实我现在也不抠脚了啦,做了十多年的贵公子,这么**丝的事我现在是有条件也干不出来了。
我现在只觉得光看着楚留香看着电视那目瞪口呆的蠢样,就能下一碗饭。
我进厨房用一次性纸杯倒了两杯果汁,又拿了些薯片之类的垃圾食品,对到茶几上,然后坐在了楚留香身边。
我说:“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讨论现在的状况了——虽然估计也讨论不出什么来。”
楚留香用瞅了瞅黄澄澄的橙汁,喝了一口,真挚地对我说:“能不能给我一杯水——好甜。”
我本着尽地主之谊的友好情怀,帮他去烧水。
电热水壶连通了电源,就开始“咕噜噜”地烧起水来。
“无需柴荆,也无烟火,居然就能产生热气,正是巧夺天工。”
我说:“你又不是来旅游的,现在你也该关心一下自己的状况吧?背井离乡,你就不担心?”
楚留香却道:“那你当年背井离乡,又是什么样的心情。”
我回想起我在那张木床上醒来时的心情,只觉得前尘如云烟雾霾,毫无真实感,但是如今想来,那时的心情,居然又隐隐从心中滋生,我恍惚道:“生不如死,战战兢兢。”
初到古代,我不知道自己到了那里,不知道自己是谁,周围的人说着陌生的话语,自己瘫在床上不能动弹,如今想来,真是恶梦,可是当时的自己,最想要的,却是活下去。
奇怪啊,原来我也曾经那么坚强么?
我一时恍惚,又听见楚留香说:“你只身一人,身处异世,原是比我更辛苦些的。”
我抬眼看他,看见楚留香虽然笑着,眉眼间还是不掩疲惫,那张英俊的面孔以往都是意气风发胸有成足地想让人打一拳,如今却蒙上了迷茫的阴影,我想:就算是楚留香,面对着这样的状况,想来也是毫无头绪、手足无措的。
眼前的事物在怎么新奇有趣,又怎么掩盖的了身处异世的茫然。
一时无人说话,直至电水壶里的水翻滚起来,然后指示灯一跳,才把我们又惊回了现实。
我帮楚留香倒了杯水,然后听见他说:“眼下,我们所能做的,不过只有一件:那就是找到能解释眼下状况的人。而我们必须做的,却还有一件:找到原少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