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空间出来的时候,天空是一片连一丝星光都没有的漆黑,泼墨一般的天空,压抑又毫无生机。
原随云看着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比楚留香受到的冲击还小些——也许他的大部分冲击都被眼睛复明占去了,虽然这复明是暂时性的。
他们正住在l市最大的酒店的总统套房里,透过落地窗户,能看见川流不息的车流,宛如一条流动的玉带。
原随云是刚刚能看见,对什么都充满好奇.依他向来的趣味而言,最感兴趣的就是人,但是罗环佩总是挂着张笑脸,原随云也不知道她算美算丑,只觉得她的穿衣打扮不伦不类,并不让人喜欢。
申月娘向来被公认为是好看的,原随云就多看了几眼,看着她挽着松松的发髻,穿着鹅黄色的长裙,外衣上是浅粉的印花,觉得她看起来比罗环佩更符合他的审美一点。只是她神色有异,看上去就没什么人气,看起来就也没多让人觉得舒服。
他又看这间房间,也很怪异——只是他没有对比,并不晓得怎么形容。
罗环佩笑意盈盈地对他们说:“你们最好不要离我太远,过会儿你们会发现,在这儿是没人能看见你们的,因为你们是跨界而来,对此界而言,是界外之人——而你们又不是修真者。”
原随云没有多问,却看见罗环佩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又道:“不过我也不可能跟你们的保姆似的,所以待会儿带你换件衣服以后,我会让你们暂且脱离‘界’的隔离,让你们正常地生活,并帮你们遮掩一番,不让天机发现——这就是我希望你们不要乱跑的原因了,作为界外之人,你们在没有遮蔽的情况下,很快就会——”
罗环佩转过身来,笑道:“会魂飞魄散哟~~~”
原随云不多问,只道:“劳烦前辈了。”
罗环佩一撇嘴,露出无聊的神情来:“你这个人,无聊,怪不得他不喜欢你。”
原随云心头一跳,问:“前辈认识,小叔叔?”
罗环佩却抿嘴一笑,不说话了。门铃也正巧想起来,是服务员送来了衣服。
罗环佩将衣服展开了,说:“我并不占你们便宜,你们一个个去卫生间——喏,就是那个屋子——去那里换,要是不会换,再叫我,如何?”
原随云本想让申月娘先换,但是见申月娘从刚开始起就神色茫然,像是被抽空了灵魂,就不浪费口舌,拿起衣服进了卫生间。
那卫生间里放了面巨大的镜子,原随云一进去就吓了一跳——但是他很快就明白这原来就是自己,他自然不知道寻常的铜镜是不能将事物照的那么清楚的,因此也不多少吃惊,只是兴味盎然地看了看自己的模样。
镜子里的男人一头长发整齐地扎成发髻,灯光下肤色柔和,神情温柔,嘴角上翘,是一副笑模样。
他想,这就是男人的模样了。不知道小叔叔又是什么模样。
想到此节,他觉得心头发烫,血流都加快了。他想,真想快点见到小叔叔啊。
他拿起那些奇怪的衣服,是一件白色长袖t恤和一套灰蓝色的运动服,看起来相当傻,原随云当然不知道这衣服看起来很傻,他严肃就翻看了一番,见t恤没有衣襟,就猜测是直接套上的,套上以后觉得布料柔软细腻,也很适宜行动,又穿上外套和裤子,在镜子前面照了照,觉得有点微妙的不对劲。
沉吟了一下,还是先出去了,结果出去一看,月娘已经换好衣服了。
月娘穿着藕色的连衣长裙,长发披散下来,垂落在腰间。
罗环佩回头一看到他,笑容就加深了:“我知晓你们那儿的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不可割舍的,所以也不要你剪头发。”
话音刚落,罗环佩已经在了眼前,将他的发带抽走了。
原随云努力控制住蓄势待发的肌肉,微笑地看着罗环佩。
罗环佩踮着脚将他的长发梳拢,柔胰划过头皮,却令他浑身冒起了鸡皮疙瘩。
“我帮你扎个马尾吧——你的头发很好。”罗环佩在他身后说,“皮肤也很好,你们那的山水很养人啊?”
这样的话简直是赤·裸·裸的调戏,可是真·老古董原随云只是不明觉厉,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占了便宜,仍看似放松实则紧张地站着,嘴里说:“让前辈为随云打理仪容,实在惶恐。”
罗环佩嘻嘻笑道:“唉,别叫我前辈啊,我看上去很老么?叫我环佩就可以啦。”
听到这里,原随云终于还是觉察到了不对劲,但是他并不愿在这样的境况下低估任何人——他曾经低估月娘,结果就被狠狠打了一脸光,因此他仍恭敬地说:“环佩姑娘。”
罗环佩帮他简单地扎了个马尾,绕身过来,上下打量了一番,笑的弯起了眼睛:“果然明眸皓齿,沉鱼落雁。”
原随云冷静道:“姑娘谬赞。”
罗环佩却保持着笑容问:“不喜欢我么,随云。我觉得我可是少有的平易近人,礼贤下士了哦。”
“在下惶恐,怎……”原随云的话突然顿住了,因为他听见罗环佩又说——
“你看,就算是你自己,也绝不会喜欢这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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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是被一阵香味馋醒的。
门缝里漏进来油条豆浆的香气,我忍不住诱惑,穿着睡衣走了出去。
果然是萧清轩,他已经准备好了早饭,衣着整齐地在桌上吃起来了。透明的餐桌上放着一壶豆浆,一碟油条,一叠咸菜,一盘馒头,萧清轩慢条斯理地掰开馒头,往里面填咸菜。
想是阴天,光线不好,客厅里的白炽灯是开着的,整个房间亮亮堂堂,回忆起古代不管点多少灯都昏暗的房屋,还有那段如坠地狱一般的黑暗,我还真有种好莱坞大片里最终主角披荆斩棘,揭穿一切阴谋,迎来光明和希望的畅快和感动。
看着这场景,原本相隔已远的记忆突然又冲破了时光的枷锁,清晰地浮现在了脑海中——萧清轩是个学霸,学校名人,经常忙得不得了,但是这样一个人,生活却规律极了,三餐正常,除非必要从不熬夜,连带着我也不得不跟着他生活规律。
于是我想起来,他昨天晚上似乎直到我睡觉都没回来。
见我起来,他瞟了我一眼,道:“果然还是食物能把你叫醒。”
我挠了挠头,“嘿嘿”一笑,正准备去拿油条,萧清轩却突然用筷子打掉了我的手。
“干嘛?”
“你还没刷牙吧?”
我愣了一下。
在古代,早上起床开始我就是别人服侍的,享受至今,可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这也算是古代阶级制度对我等统治阶级的福利了,不过连牙都忘记刷,还是让我略不好意思,正准备去房间洗漱,萧清轩又问我:“门口那奇奇怪怪的靴子是谁的。”
“啊?”我一时没想明白,往门口一看,顿时脑袋一空——因为萧清轩指着的,赫然是楚留香的那双牛皮短靴。
这双牛皮短靴有古朴又大气,深褐色的皮子一看就不是凡品。像萧清轩这样识货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来,果然,他这样说:“皮料相当好啊。”
我连忙说:“这……这是买来os游戏人物的,也……也不是我的。”我临时编谎话,又想解释这双鞋的特别,又想起来我好像没钱买那么贵的鞋子,结果漏洞百出。
幸好萧清轩也没多想,反而替我圆了:“哦,你们社长叫你保存的?你拿出来穿了啊?”
我苦思冥想,才从记忆的犄角格拉找到了“我还是游戏社会员”的这个设定,然后连连点头承认自己是个“无耻的忍不住诱惑穿了别人装备的人”。
——其实我才不是这样的人!谁会肖想楚留香的破鞋啊!
不过经此一役,我惊讶地发现,楚留香身上的装备,原来离开楚留香的身体,就变成看得见的了啊?看来重点,果然是在楚留香身上。
我将这一番发现同楚留香说了。楚留香在萧清轩离开以后,也来客厅喝了碗豆浆,吃了只抹茶小蛋糕,对我说:“那敢情好,我手头上还有些能当的东西,不至于身无分,宛如游魂。”
我白了他一眼,正准备说“你在想什么不找边际的东西”,手机却突然响了。
我从沙发底下把手机翻出来,看见来电的居然是小三,我一接通,小三就骂道:“你小子一晚上去哪儿了!还真通宵没回来啊!”
我一愣,被他语气里的愤怒给惊到了。
“我……我住在萧清轩这儿……”
“那怎么不跟我们说一下,电话也不接,早上一看你没回来,我们差点就报警了知道么?!”
我讷讷无言,深感惭愧。
我昨天慌里慌张,在古代呆的十几年也是实打实的,心里对这些室友着实也没多少感情了,又没了手机不离身的现代病,昨晚落在客厅,还真什么都没听见。
我只好连声说:“不好意思,对不起,抱歉,以后不会了……”
楚留香在一边一脸稀奇地戳了戳我的手机,我把他的手拍到一边。
电话里小三突然提高了声音:“生病了就好好休息,那怎么说,今天的课是不来上了是吧?”
我一怔,问:“今天,今天不是周六吗?”
“你病傻了吧?今儿个连着一天的实习课!”
我这才想起来,我们还有实习课这么个东西,又明白小三在那头说我病了,是替我找理由呢。但是我本就想找孔令轩,本来还烦恼休息该怎么办,现在倒是个现成的机会,就问:“孔令轩在不在。”
小三就在电话那头大声“靠”了一声,我都能想象出他翻白眼的样子了,他说:“我算是认清你了——女神怎么可能没来上课。”
我就说:“我会来的,你就对老师说,我马上到。”
我话音刚落,那头就挂了电话,我转头冲楚留香说:“走,去见大仙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