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三个臭皮匠
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女娲娘娘先用泥土造出了人类,而后才造出了世间的其它生灵。人类作为最早被造出的物种,得到了女娲娘娘的偏爱,被赋予了智慧。所以人类虽然没有强壮的身体,敏捷的动作,敏锐的感官,但是因为拥有智慧,所以成了世届上万物的主宰。生活在现代化社会的我们早已不必讨论身体重要还是智慧重要这个不用争论的话题了,毕竟人类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化历史。人类不是全能的,发挥自己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这是人类至今为止仍然能够统治这个世界的关键。
三个人凑在一起,蔷君道:“我想问你们俩一个问题,你们说说,猴子从习性上说有什么特点呢?”
赛逍遥想了想说:“据我所知,猴子行动比人敏捷,一生都在树上生活,主要吃植物的枝叶,还有猴子的好奇心强,喜欢模仿人的动作。”
赛霸王看到赛逍遥说完了,接着说:“我也知道,猴子喜欢抓人,咬人,爱喝酒,嘿嘿”
“你是猪头呀?”赛逍遥用手猛敲着赛霸王的头,“你喜欢喝酒,喝完就撒酒疯,你以为猴子和你一样呀?”正说着,突然头脑中灵光一现,“对呀,酒,小时候我看过一个动画片,一个老头卖帽子,结果在过树林的时候被猴子抢去了,老头就用酒灌醉了猴子,最后拿回了帽子,哈哈,我想到了。”
“嘿嘿,老大,你真是天才。”赛霸王拍着赛逍遥的马屁。
“我现在就去买酒,一会咱们一起动手杀猴子。老二,你在这里陪着大哥,我去去就来。”说着就要离开。
“慢着,别着急。不错,就是要用酒,但是还是要讲究方法的。”蔷君拉住赛逍遥。
“猴子喜欢酒味,但是并不表示它们爱喝酒呀,我问你,你喜欢喝酒吗?”
“我不怎么喝酒,只在同学聚会和有人请客的时候喝。”赛逍遥搔搔头发,还是有些不解。
“我喜欢喝酒,什么酒都喝,嘿嘿,大哥你喜欢喝酒吗?”听到喝酒,赛霸王“嘿嘿”一笑,来了兴致。
蔷君笑道:“看来霸王兄弟和我真的很有缘分,我也好酒。不过,你们想想,人对酒的好恶都是不同的,猴子也是一样的呀,所以,还要做其它的准备。我们还要准备一种所有猴子都喜欢吃的东西,和酒混合在一起用,你们想一想,该用什么呢?”
“香蕉,我知道,猴子喜欢吃香蕉。”赛霸王抢着说。
“话痨呀你,不说话会憋死你呀。”听到蔷君的话,头脑中刚刚有点眉目的赛逍遥被赛霸王打断思路很是不满,狠狠的踢了赛霸王屁股一脚。
“不要踢我的屁股,老大,你要是生气,可以敲我的头,但是决不可以踢我的屁股,那里属于我家小然的特区。”赛霸王被老大踢了屁股,心理很是不满。(小然是赛霸王现实中的女友)
“我就踢,我就踢,咱俩谁是老大?再要是多嘴,帮规处置。”赛逍遥又踢了赛霸王几脚,还不解气:“学会顶嘴了,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帮规?”蔷君一皱眉。
“哦,大哥,是这样的,我们俩人想在游戏里建立自己的帮派,但是暂时缺少资金和声望,所以就私下成立了一个不被系统承认的帮会——大英雄帮。现在就我们弟兄两人,我是帮主,他是副帮主,大哥别误会。”知道蔷君多疑,赛逍遥解释道。
“大哥,你要是有意,也加入我们帮吧,我让你做帮主,我们哥俩帮你。”赛逍遥又道。
蔷君一笑:“不必了,我是独身侠,不愿加入帮会,谢谢你们的好心。”心里道:就三个人的帮会,一个老大,俩小弟。要是让这兄弟俩跟着自己出去就被人追杀,一是自己真的不忍心,二是也不相信兄弟俩真的能够坚持住最后不背叛自己。
“大哥,我们是真心的。”
“不必说了,我知道。接着说,你们除了想到酒,还想到什么?”蔷君不愿陷在这个话题里,岔开话口。
看到蔷君的态度很坚定,赛逍遥觉得很遗憾,其实他是另有私心的。蔷君是个重生的人,赛逍遥判断,他重生前一定是个超级高手,不然刚才不会对自己造成那么大的冲击,现在回想那时侯蔷君强大的杀气,还犹自心惊胆颤。再者,重生的人,系统钱庄的钱并不会消失,兄弟俩现在最缺的就是钱呀。
“大哥,我想到了,您看这样行不行,我们还可以买一些大米,用酒泡透了,猴子都喜欢糟蹋粮食,这样就会间接的喝到酒,猴子醉了,剩下就是我们,喀!”赛逍遥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真聪明,一点就透,不过光用大米和酒效果还不大,要想全部消灭这些猴子,最好是弄到一些蒙汗药,那样就最好了。”蔷君又说道。
赛霸王看看自己的老大说:“老大,我有话说?”看见赛逍遥点点头就道:“我知道了,大哥一定是怕有的猴子酒量大,醉不倒,就想加点蒙汗药。那东西,我还真见过,四个月前,兄弟帮的帮主,雷震天逛窑子时就被人先下了蒙汗药,然后被人乱刃分尸的。那药真是厉害,不过,我们哥俩都是名帮大派的人,没有呀。”
蔷君失望的说:“这样子呀,那就要买好酒了,不然,效果不明显,弄不好就鸡飞蛋打了,得不偿失。不过,好酒价钱都不低,用在这样的任务上,有些不值得,你们俩自己合计一下,到底是做还是不做这个任务。”
赛逍遥听到要用蒙汗药,表情就一直不自然。自己身上就有蒙汗药,一直藏着,连赛霸王都不知。一般江湖人是不会用这种东西的,中国人都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蒙汗药和迷香是淫贼和强盗喜欢的东西,正经的江湖人是不屑用这些的,并且对拥有这些东西的人是深恶痛绝的。
赛逍遥心里斗争了好久,还是决定告诉蔷君,毕竟蔷君帮了自己的大忙,二百两银子的任务奖励对于一掷千金的玩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自己和赛霸王来说,真的很重要。虽然自己可以隐瞒下来,过两天偷偷的来做任务以瞒住蔷君,但是这种事,自己真的做不来。
赛逍遥鼓足了勇气道:“大哥,实不相瞒,小弟这里有蒙汗药,不过大哥你不要把我想歪了,这蒙汗药是我在武当山时,一个师弟送给我的,他杀了一个系统通缉的淫贼,捡到送给我的,我当时想,可能以后会用的到,就没舍得仍。您看,就是这个。”说着,从包裹里拿出蒙汗药,递给蔷君。
蔷君接过蒙汗药看了看,又还给赛逍遥:“还是你收着。”赛逍遥尴尬的收在包裹里。
看着赛逍遥并没有藏私,心地很坦诚,蔷君便觉得心情很好,想戏虐一下他。于是说道:“怎么会,我怎么会那样想。看兄弟你年轻英俊,玉树临风,真是个美男子,想一下这些事,也不为过呀。不过大哥提醒你,这些东西一定要收好,千万不要让女朋友知道,一定要偷偷的用呀。”
“大哥,都说你不要想歪了,你还那样想,我不是那样的人。”赛逍遥脸红了,心急的辩解道。
“不好意思,大哥我不过是和你开个玩笑,别生气。”
这时赛霸王走过来,凑在赛逍遥的耳边说:“老大,还有没有,也给我两颗。”
“一边去,你要这东西做什么?”刚刚被蔷君开了玩笑,现在赛逍遥正没好气又踢了他一脚。
“我就是觉得这东西稀罕好玩,老大你不给我就算了,不过,老大你也用不着踢我屁股呀。”又被老大踢了一脚的赛霸王躲的远远的接着说道:“你不给我,我就去告诉方欣,你用这种东西偷香窃玉,不敢好事。”(方欣,赛逍遥的女朋友)
“你敢?……”
“乒乒乓乓,哎呦,哎呦。老大,我错了,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两个人,一个是追着打,另一个是抱着头东躲西藏,却不敢还手。就这样在林子里上演了一出全武行的闹剧。
等那兄弟俩闹够了,蔷君叫过弟兄二人,商量着:“这群猴子大约六十多只,最少也要用五十斤大米,再买一坛甜酒,要那种女人喝的甜甜的酒,再加上着蒙汗药,就差不多了。”
赛逍遥点点头:“我去准备,离这里不远有个系统小村庄,那里可以买到米和酒。”
赛霸王摸着脑袋问蔷君:“大哥,我还是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用蒙汗药呀,用毒药不是更好吗?那样我们连刀剑都不用动,不是更省力气吗。”
“好,霸王兄弟这个问题问的好,逍遥,你来说说。”
赛逍遥凝眉想了想:“大哥,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也觉得用毒药要比用蒙汗药好呀。”
蔷君笑了,说道:“两位兄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猴子是种群居动物,它们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到现在我们也不能完全理解猴子的世界,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猴子集体成员之间是存在等级的。进食的时候,等级高的猴子先吃,等级低的后吃。如果用毒药,先吃的猴子出现中毒的症状后,后面的猴子就不会再吃了。”
“原来是这样的,这些我也知道呀。”赛逍遥心里想。“为什么自己明明知道,该用的时候却总也想不到呢?看来职业玩家就是牛,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自己和他相比,江湖经验还差得远呢。”
“那我们买慢性毒药成不成呢?”赛霸王认死理,仍然不死心。
“其实,不用毒药,还有一层原因,毒药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猴子是一种很机灵的动物,闻出或吃出毒药的味道,就不会食用了。”蔷君解释道。
“那,我们买无色无味的慢性毒药不就成了嘛。”
“说你猪头,你还真变成猪了,无色无味的毒药多少钱一两,你以为你是大款呀。”赛逍遥对自己的小弟很是不满,说话很不留情。
“好了,快去准备吧。”蔷君对着赛逍遥说道。又拉着赛霸王的手说:“咱们哥俩去打点野味,你们哥俩忙了一上午,我也饿了,填饱肚皮才好干革命啊。一会儿我们在林子外面汇合。”
花开两头,各表一支。
不提赛逍遥去准备任务用的物品,单表蔷君和赛霸王。蔷君这两天总在林子里转,知道不远的地方有条小河,每天都会有食草的动物在那里喝水,就提议去那里打野味。
两人来到河边,隐藏在茂密的草丛里,等待着捕猎的好时机。不一会,一只野鹿来到离两人不远的地方喝水,两人处在下风口。虽然野鹿很警惕,但是并没有觉察到眼前的危险。蔷君轻轻地碰了一下赛霸王,赛霸王先是一愣,看到蔷君向他努努嘴,指了指那头野鹿,就点点头,然后就做了一件让蔷君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野鹿今天的心情很不错,刚刚和女友约会成功,现在全身都处在兴奋中。水呀,真是甘甜,真是清澈,真的好想在里面洗个澡呀,但是自己的水性真的不咋地,还是算了吧。水面现在很平静,光滑的像个镜子,野鹿仔细打量水中自己的倒影,深深地陶醉其中。
“嗵,嗵,嗵,嗵。”什么声音?
正在自我陶醉的野鹿一下子惊醒了,立马绑紧了肌肉,做出随时可以逃命的最佳姿势,扭头看着声音来源的方向。
啊!那是个人类,凶恶而又的贪婪的人类。野鹿是个听话的孩子,时时都记着妈妈在自己小时候叮嘱自己的话:一定要远离这种两条腿走路的动物,遇到他们,你就要逃,没命的逃。
赛霸王虽然个子高大,但是速度一点都不慢。阔大的步幅弥补了频率不足的缺陷,短短几步就冲到了野鹿的跟前。刀起头落,刀又起,血花飞溅。真是高手,在这短短的一息之间,整整三十六刀,就是这么快,刀光起处,也是刀光收处,不差一毫,就把一只野鹿分尸在河边了。
蔷君跑过去,惊讶的说:“我说兄弟,你这是在做什么呀?咱们是来打野味的,你怎么把它给剁碎了,剁了也就剁了吧,你也不用把肉都剃没了吧,现在只剩骨头了,咱们中午烤骨头吃呀。”
赛霸王“嘿嘿”的笑了,“大哥,对不住,我只会杀鹿,不会打野味,我练的是是霸刀,刀势一出就收不住了。”
蔷君苦笑:“我是让你用弓箭呀,难道那只是个摆设吗?”
“嘿嘿,我忘了,下次一定记着,大哥别生气。”
“算了,咱们拣点儿碎肉吧,毕竟让你辛苦一场。”蔷君抽出青钢剑,动手采集鹿肉。
“嗯,这条大腿上肉不少,前胸上也有点儿……”蔷君边割边说。
“我说兄弟呀,你的刀势快捷,力量充足,一息之间能够劈出三十六刀,在江湖上可以说是高手了,但是,从你对这头鹿分尸的情况上看,你的刀法应该级别不低了,但是缺少的是对刀势的控制,你运用刀势,主要靠的是自身的力量,而不是内力,你的脚步沉重,刀法虚浮,看来是内力修炼不足呀。”蔷君一边采集着鹿肉,一边分析着赛霸王的武功得失。
他这里说的全不在意,赛霸王那里听得确是目瞪口呆。怎么会这么准呢?只看见自己出了一招,就能够分析出自己的优点和不足,真的是高手呀。有这样的高手做大哥,真不知是自己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蔷君没有看到赛霸王那里张着大嘴吃惊的样子,此时的场景仿佛又回到从前:那时候自己和六子他们兄弟五人一起组队打宝,自己总是那个级别练得最高的,身手最好的。自己总是喜欢边打边提醒着兄弟们武功方面应该注意的地方,虽然兄弟们常抱怨自己有些婆婆妈妈的,但是那时候有他们相伴,真的过的很充实,很满足。
不去想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还是想想今天的午餐吧。
蔷君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从野鹿身上采集到了十来斤上好的鹿肉,这么大的鹿,要不是被赛霸王分尸了,至少还能多出一倍。
“走吧,咱们该去准备准备了,一会儿吃烤鹿肉。”蔷君不仅舔舔嘴唇,咽了口唾沫,早上还是梦中的事情,现在马上就要变成现实了。
蔷君拽了一把仍在发呆的赛霸王,“想什么呢?开路喽”
返回的路上,蔷君回忆赛霸王杀鹿的全过程,仍然有些不解的地方,于是问赛霸王:“那头鹿并没有受伤,按理说,它要是逃的话,你是追不上它的,再者它也不像吓傻了,你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把它杀了呢?”
赛霸王还是先“嘿嘿”地笑两声,说道:“大哥,你不知道,本来它是想跑,可是也怪它太倒霉,转身时脚下一滑摔倒了,我正好赶到,于是就捡了个便宜。”
蔷君也笑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呀,看来你真是幸运的人,我猜猜,你的出生幸运点数一定不低,我猜你力量和幸运是系统认定的天赋,但是你所学武功里,只有刀法级别比较高,轻功,内力都不高,说明你出生素质值低,为了尽快增加实力,只练了刀法。看你脚步虽然沉重,但是速度很快,说明你升级的自由点数加在了敏捷上,我说的对不对呀。”
如果说,在河边赛霸王听了蔷君的分析目瞪口呆的话,现在是真的傻了。这还是人吗?怎么什么都知道呀,我不会遇到传说中的GM了吧。
蔷君接着说道:“我建议兄弟你,先不要急着练习刀法了,现在最主要的目的是加强内力的修炼,再好的刀法如果没有内力的支撑,永远也不可能做出最后的突破,内力和刀法,两者就想一架天平两边的物品,只有在平衡的时候,两边同时增加砝码,才是永远平衡的呀……”
两人就这样,一边聊天,一边走着,来到和赛逍遥约好的地点,赛逍遥也刚刚买好东西,正等着两人回来。
三个人中看来只有蔷君会摆弄烧烤,赛氏兄弟俩什么都不会做,只能拣拣柴,吹吹火,剩下的工作就全是蔷君的了。
蔷君毕竟没有学过厨艺,虽然系统允许玩家不经学习就可以应用生活技能,但是不会厨艺,那手艺就真的不敢恭维了。蔷君料理的烤肉,外糊里生,微微的肉香里,泛着更多的一股股焦臭的味道。
赛氏兄弟俩,感到真的很难下咽,但是看着蔷君一口肉,一口酒,美美的吃着,心里不由得又多了一种佩服。两人实在吃不下,就从包裹里拿出包子,吃了起来。
微风吹过,林子里弥漫着酒香和肉香。
“吱吱,吱吱。”不远处,一群猴子闻香而来,这些猴子还不知道马上就要到来的死期,伸着脖子透过枝杈间的缝隙,看着不远处三个醉醺醺的人类。
人类拥有好奇心,往往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
其它动物拥有好奇心,往往把自己带入灭绝的边缘。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人的智慧是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