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它并不是移动的堡垒也不是移动的要塞,它应该是移动的炮兵!”理顺了脑中的思路的约亨兴奋的说到:“我们现在步兵进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支援火力不方便,如果有一种可以伴随士兵一起进攻,可以及时为步兵提供支援火力的可以行走的炮兵,那么将会为步兵进攻扫清障碍!”
“是的,陛下,我们设计这款装甲车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步兵扫除障碍的。”一旁的施利芬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回答到,皇帝陛下所说的和陆军所要求的没有什么区别啊。
“不不不,阿尔弗雷德,至少从我听到的关于这个车辆的介绍中我看不出它能支援步兵什么。”摇了摇头,否定了施利芬的话:“如果这种步兵支援武器的火力之安装一挺mG3,一门37毫米野战炮,那么它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步兵支援武器。
未来无后坐力炮和hK1904装备部队后,步兵所拥有的直瞄火力将会在这种装甲车之上,到时候是它支援步兵还是步兵支援它?步兵用60毫米无后坐力炮就能解决的目标还需要它支援吗?难道它的价值只是利用它的体型和装甲为步兵提供一定的掩护?
对于一辆制造精密、维护复杂、价格昂贵的大家伙来说,这实在太过浪费了。”
“陛下您的意思上它的火力不足,需要装备更强大的火炮?”施利芬明白了。
“没错,我们淘汰37毫米野战炮的原因就是因为其威力小、重量大、射程近、步兵移动不便。所以我们才需要60毫米无后坐力炮,它威力更大,重量更轻,但是它也有自己的问题,那就是射程太近,所以作为步兵支援火力应该有着强于60毫米无后坐力炮的威力和射程。
我们现在突击步兵的主要重型支援火力是75毫米野战炮,我看完全可以将这种火炮装到车上嘛,让野战炮和步兵一起进攻,这样就能及时的为步兵提供大威力火炮的支援。而且75毫米野战炮无论是发射穿甲弹对付堡垒还是发射榴弹对付步兵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约亨笑着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不过这个要求和之前提的那些标准一样让技术人员一个个摆出了一张苦瓜脸:“陛下,按照您的要求,新的设计需要装备75毫米野战炮,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大的炮塔,这样炮塔的重量就会增加,这样一来就很难再用人力旋转,因此我们需要为炮塔安装上旋转电机。
而正面装甲能够抵御37毫米野战炮直击,这需要大约25毫米以上的装甲,要能满足1.5米的越壕能力,车体长度不会短于4.5米,那么这样做无疑会大幅增加车辆的重量!
如此一来,无论是承重系统还是机械稳定都会面临比目前更加严峻的考验,就算采用更强大马力的发动机,以及采用您所说的悬挂系统依然很难保证这种车辆的可靠性和机动性。”
对于这个问题约亨立刻抛出了自己早已想好的建议:“那么我们直接取消炮塔,将火炮直接安装在车体上的固定战斗室内不就可以了?取消了炮塔可以节约重量,而固定战斗室的空间更大可以安装较大口径的火炮,而且没有了炮塔,我们可以大幅降低车高,这样就能节约重量,这些重量则可以用来增强防护。”
“将火炮直接安装在车体内部的确可以省去炮塔的重量以及复杂的旋转机构,但是这样火炮的射界会受到巨大的限制,在作战时并不是很方便。”施利芬立刻回应到。
对此约亨也有自己的说辞:“阿尔弗雷德,我说过陆军需要的不是移动要塞,只是移动炮兵,火炮只需要在正前方有一定角度的射界就足够了,真的要大角度调整射击方向就让车体转向,就算再不方便也比后方的炮兵方便吧,可以伴随步兵一起进攻,有着能够抵挡37毫米野战炮直击,还能随时为步兵提供75毫米野战炮支援的战车,牺牲一点射界完全是值得的。”
“嗯……”在施利芬还在考虑这种兵器的实用性的时候,约亨继续将自己心目中的装备更加细致的描绘了出来。
“这种武器应该是轻型炮兵的自行化和装甲化,主要任务是伴随步兵进攻,清除对步兵构成威胁的目标,扫清进攻的道路,在这类作战中作为直瞄火力使用。也可以在防御作战中发挥作用,也可以作为间瞄火力使用。
在进攻作战中主要作战任务是与步兵武器无法迅速有效压制的敌方步兵重型武器交战,在防御作战中以敌方步兵为主要攻击目标,和炮兵一样,炮击阵地必须隐蔽,并且利用其机动性在敌方火炮还击前转移阵地。
在编制上属于炮兵,作战中必须有步兵伴随,因为性能上的限制,以及其作为炮兵的性质,尽可能的集中使用,已提供足够的火力强度。”
约亨说这些要求正是突击炮的使用方法,突击炮这一装备和理念来自1935年时任德国陆军参谋部作战处长的曼施坦因中将呈交给陆军总司令弗里契上将的建议书。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曼不群认为步兵师应该拥有连级建制的突击炮群,而这种自行火炮并非是大口径重炮的自行化,而是一战中德国精锐轻型炮兵的自行化,也就是突击队战术中的步兵支援火力。
这一思路对于一战的环境简直无比契合,因为一战根本没有什么装甲集群概念,坦克也不是集中作为突击力量使用的。
二战中的坦克和突击炮的定位区别十分巨大,曼不群对弗里契的建议中对坦克部队的任务是这样理解的:“坦克的主要任务是突破敌军步兵防线,攻击纵深方向的敌军炮兵、指挥部和预备队。”
这种战术就会导致坦克为了支援步兵就会丧失其机动性。但是步兵又希望自己的战区内可以得到坦克这样的装甲单位的支援。这种需求各国都有,如英国人的坦克就分出了高速的巡洋坦克和慢速的步兵坦克,而步兵坦克这个名字就说明了它们的作战任务。
不过让坦克干支援步兵的活无疑有些大材小用,二战初期法国人将坦克分散使用的教训也证明这种思路是不正确的。当然一战的所谓坦克和二战的坦克不是一个概念,它们就是步兵支援武器,因此突击炮这种装备显然更加适合。
当然并不是约亨不希望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坦克以及装备更大威力的曲射火力的自行火炮,但是一些问题确实巨大的阻碍。
首先是坦克,以现在的技术水平想要做到机动、火力、防护三要素平衡也不是做不到,要求低一点就行,像日本陆军的89甲中型坦克这种水平的玩意就算以德国现在的技术水准也完全能实现。
但是作为步兵支援坦克的89甲,其作战任务和突击炮没有太大的不同,而火力、防护甚至还不如突击炮,唯一的优势就是有个炮塔在作战中更为灵活。
所以想让坦克作为突击力量使用,在技术上必须更加完善,性能上更加优秀,让其作战能力和突击炮不产生重叠的时候才有实际意义。
而大口径自行火炮则是现在的技术条件下坦克地盘带不动,就算是使用固定战斗室,使用薄装甲,对机动性要求也低,陆军的大口径火炮对现在的底盘来说依然还是显得太过吃力。
所以相比于比较好实现的突击炮,坦克和自行火炮强行上马不是不行,但是都太过勉强,而且价格昂贵,生产困难。相比之下突击炮价格便宜,产量巨大,而且其技术上和坦克以及自行火炮的共同性都是前期发展装甲力量的最佳选择。
对于约亨对战车的定位和使用方式,施利芬表示的确十分实用,余下要求按照这个定位来研制新式战车。
为了给他们更详细一点的研究方向,约亨提出了设计指标:“新式战车的设计有以下几个要求必须实现:
1、至少搭载75毫米口径的火炮。
2、如果可能,在车辆静止时火炮的方向射界最好能达到30度以上。
3、火炮的仰角要能满足6千米的间瞄射击。
4、车辆的高度不应该超过正常人的身高。
5、车辆安装悬挂减震系统以提高行驶能力。
6、越障高度不得低于1.2米,越壕宽度不得低于1.5米。
7、车体顶部为封闭式,可以抵挡37毫米战防炮的射击,侧面和后部要能抵挡mG3机枪的射击。
8、固定战斗室上方的舱门前方需要安装一挺mG3,可以由战车指挥员操作攻击敌方步兵。”
约亨的要求被技术人员一一记下,这些要求将会成为他们接下来的研究方向。
不过约亨并不指望他们做出一台III号突击炮,要知道III号突击炮A型重量也有19.6吨,使用的迈巴赫120tR发动机的输出功率更是高达300马力,更重要的是这玩意的装甲是焊接的!
所以一辆重量在15吨以下,发动机输出功率在120马力左右,全身铆钉的玩意怎么看也不会像是三突子,约亨都能想象出这玩意绝对会长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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