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松了一瞬,橘猫毫无知觉,用小小的脑袋往他怀里蹭。
最开始把这只猫捡回去,是他刚去那个小镇的时候,小猫性格暴躁,总跟其他的猫打架,身上都是撕咬出来的伤口,温郁那一瞬间觉得,这很像被遗弃到小镇的他,于是把猫捎回去了。
他记得自己幼年时经常幻想在自己封闭的房间里养一只猫,当时他给幻想中的猫朋友起了个很幼稚的名字,那个名字终于有了主人。
薄薄的风衣上沾了不少猫毛,温郁低着头,缓缓站起来,手指无力地垂下,他指尖泛着苍白,攥都攥不起来。
很吃力地,他往旁边退了几步,小霹雳歪着脑袋追他,温郁下颌上滑掉几滴水珠,滴在泥泞的土里,他抬手抹了几下,转身,往屋里走,下巴上挂的水珠从未断绝,少年眼睫湿润。
是不是,人都要放弃一些东西?
在珍贵与更珍贵之间做出抉择,在爱与更爱之间挣扎求生。
他想要保住林羡清爱的东西,就要放弃自己爱的东西。
世界的规则就是等价交换。
后来,小镇的路灯亮了;巷子里家家户户门上的封条被撕掉了;珠算班开业了,刘老师站在门口笑吟吟地对回来的学生打招呼;祝元宵高高兴兴地成了珠算班第二人,跟徐寒健两个人插科打诨,一起吹牛皮;李欣怡考级过得很快,一下子冲到了进阶班里,做的第一件事是揪着祝元宵的头发大笑。
天亮了,白昼到了。
少年回到了他的牢笼,他的天黑得彻底,不会再亮了。
小镇的石榴花开了一轮又一轮,林羡清在第四年的暑假回去,看见熟悉的街道熟悉的人,看见唯心珠算班楼下的桦树又绿了,蝉又开始叫了,夏天又到了。
林老爷的记性越来越差,戏也不听了,棋也不下了,每天就是坐在大门口用破了洞的蒲扇扇风,柜子里摆了一排的白汗衫。
那一天林羡清刚考完能手一级回来,就看见门口的林老爷笑着问她:“喝绿豆粥吗?女娃。”
她把东西扔在地上,赤脚走进去,累得半死,回了他一声:“喝,记得放糖!”
爷孙俩捧着碗在院子里喝绿豆粥,林老爷忘了很多事,但是不忘他的孙女爱喝绿豆粥。
粥喝到一半,林羡清的手机响了,说有她的快递。
那个快递盒子有半个胳膊那么长,林羡清看了眼发件人,是个猫猫头,没有名字,电话也是她没见过的。
一个很奇怪的快递。
林羡清把快递拆开,低眼的瞬间呼吸停滞。
里面是一把玉算盘,压着一个被揉烂的纸团。
她怔怔看了一会儿,玉算盘珠圆透亮,通体雪白,看起来价格不菲。
林羡清把纸团展开,上面的字迹潦草但漂亮,被划掉无数行,看得出他是在思绪混乱无秩的状态下才写下一句:
——【林羡清,请放弃我。】
温郁让她放弃他。
林羡清不明白,但她寻不到他的踪迹,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根本找不到问题的答案。
被揉烂的纸团,伴随着少女多年前对神明许下的愿望一起来到她身边,那个说要替上天实现她愿望的人呢?
再也不见。
小可爱迈着猫步从院子里跳进来,它尾巴的毛已经长好了,毛茸茸的,小猫很喜欢把身子蜷在一起舔尾巴。
小猫慢吞吞走到她身边,爪子踩在林羡清脚上,林羡清低头看它,用手顺着它后背的毛。
“再等他一年好吗?”她轻声问,但没人回答。
林羡清把纸片折好,自言自语说:“再不来,我真的要放弃了。”
人有多少个五年?世界像个巨大的齿轮工厂,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巨大工程中的一个小齿轮,有的齿轮转三十圈就生锈腐蚀了,有的能转一百圈,齿轮与齿轮互相咬合,生命就有了联系。
她的齿轮已经转了二十二圈,再转一圈吧,如果温郁的齿轮还不来咬合她的,就放弃吧。
林羡清把纸片压在算盘底下,心里默念着:我只会等你到二十三岁,再多,爱意就没有了。
这是第四年的冬天,林羡清寒假回到小镇,她陪着老爷子去市场买了一袋子冬枣,林羡清把冬枣洗好装在果盘里,放了好久却忘了吃。
等林羡清记起来的时候,她一连咬开三个,从里面钻出了三条不同的虫子。
林老爷正佝着腰在窗前看院子里的雪,今年的雪下得尤其大,老人默不作声地看着。
林羡清问他:“爷爷,您还记得温郁吗?”
林老爷怔神地眨了眨眼睛,反问:“那是谁?”
林羡清只知道他当过温郁的老师,两人应该是认识的,他居然忘光了。
告别温郁的第四年,她吃了三个有虫的冬枣,这个小镇里,好像再也没人会记起那个少年。
告别林羡清的第四年,温郁的双手上不知道又多了多少疤痕,数也数不清,数也数不清。
他很少再说话,变得比以前更沉闷阴郁,房间里终年都是黑的,现在连蔡叔也不能进去,门干脆从里面反锁了。
至少这次是他主动锁的,不用受制于人。
这一年温郁进了好多次医院,每次都脸色苍白的,看着医院窗口的鸟,眼睛都不眨一下,耳边是无数人的痛苦尖叫,人永远不知道死亡和明天哪一个会先行造访。
温郁不哭也不叫,没一点儿人的活气,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里跟那群要病死的人一样感觉到痛苦。
家里的阿姨说,谁能知道那只野猫成了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蔡叔总是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温郁听得毫无波动。
他爸说,他再这个样子,林羡清的家还是没救。
于是温郁从病床上爬起来了,他往手上戴各种各样的名表,却怎么也遮不住那几道疤,有时他看得烦了,干脆找个手套捂上。
于是后来很多人都知道,那个温家终于回来的小少爷,一年四季都戴着一双黑色手套。
知道的人不会问他为什么,不知道的也不敢问。
告别林羡清的第五年,温郁终于学会了他爸那一套,成了『规则』之下的祭品。
他不说话也不笑,公事公办,记下了他爸定下的所有规则,每天按部就班地生活、工作,每一天好像都一样,生命是一条横线,每个点在纵向上都没什么分别。
温父终于舍得松了公司一半的权利给他,那次是他久违地对他笑,说着:“欢迎回家,儿子。”
可是这里不是他的家啊,他的家可以是春花巷,可以是那间破烂的出租屋,就是不能在这里,在埋着小霹雳尸骨的那个别墅。
温郁心里想着,他好像没有家。
作者有话说:
(高亮)不可以伤害猫猫!!小霹雳没死没死!!后面还会回来的!!
第39章 珠算
◎她喜欢的是十八岁的温郁。◎
秋天来得很快, 刚去林老爷那儿过完暑假怎么天气就立马凉下来了。
林羡清大学毕业了的这几个月跟几个玩得比较好的朋友准备办一家珠算教育中心,但目前各方面的计划都还没定下来,几个人忙前忙后的,比读书时准备论文材料还要伤脑筋。
几个人今晚约好在一家大排档聚餐, 林羡清到得最晚, 秋风吹得她两条腿直打颤, 她下意识捂了捂大衣, 缩在桌子边上。
朋友王可心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伸手递给她:“要不你先穿着, 待会儿走的时候再还我。”
林羡清很感激地看了她一眼,“那你就穿这点儿行吗?”
王可心很无所谓地扯了扯领口, “姐穿的可是羊毛衫, 刚买的,总得拿出来炫炫。而且我刚喝了酒, 身上躁着呢。”
她说着, 拉开一罐青岛啤酒推给她:“要不要试试, 喝几口好歹能暖和点。”
林羡清笑着摆摆手,她从小到大都没碰过酒, 小时候被林老爷管着连汽水都喝不了几口,后来就习惯喝白开水了,明明才二十来岁, 却活得像个老干部。
“那你想喝什么?我去马路对面那家便利店给你买。”陈少彦说。
陈少彦比她小不了几岁, 这年跟她报了一个大学, 才刚大一。
一开始林羡清没想让他参与这个计划, 毕竟还在上学, 但是陈少彦很坚持, 甚至说自己可以一分钱不要来当免费劳动力, 几个朋友当时就打趣她问弟弟是不是跟着她来的。
所以,在陈少彦说出这句话后,林羡清很明显地感觉到周围一遭人的视线都落在了她身上。
正主很淡定地咬下串上最后一块羊肉,利落地把签子扔进桶里,擦擦手后站起来说:“不用了,我自己去看看吧。”
林羡清还没走出大排档,陈少彦立马拎着外套站起来跟上她:“我去付钱吧,说好今天我请客的。”
这人怎么甩也甩不掉,之前别人一问他他就摸着脑袋说:“学姐是我的救命恩人。”
这话说得实在言过其实,当年她不过就把录音笔给庄羽听了,听陈少彦自述,他妈从那以后再也没对他怎么样了,估计也是被吓怕了,开始心疼孩子了。
但是实在要感谢的话,当时的计划是那个人提的,录音笔也是那个人买的,林羡清不过是像个小丑一样跑到他面前装可怜,憋了几滴眼泪出来。所以他怎么也不该感谢她,而要感谢“那个人”。
——告别的第五年,林羡清已经不敢在心底默念他的名字,她明明记得他,却又害怕想起他。
大马路上都是来来往往的车,黄的灯白的灯交织在一起,晃得人眼睛疼。
夜里起了风,林羡清的头发被吹得乱飞,旁边的陈少彦还很关切地问:“学姐你冷不冷,要不先把我的外套借你?”
林羡清还没回答,他就作势想把外套往她肩上搭,林羡清皱了下眉,侧着身子抬胳膊挡了下,“不用——”
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林羡清的声音忽然卡在喉咙口。
那一刻她恰好抬眼,从拥挤的车缝中间,从各色各样的灯火里,她看见了“那个人”。
时间好像要凝滞,林羡清连眼也不眨,嘴还张着,却发不出声音来,耳边汽车的喇叭声在轰炸,冷风刮得她耳朵疼。
她就那样看着,温郁西装革履,被一群夹着公文包的老板环绕,几个人轮流跟他握了手,送出手中的礼,一行人在大街上告别。
几个老板上车后,温郁赶走了自己的司机,手里还拎着那几个人谄媚他而送的名贵酒品。
下一秒,青年眼都不眨一下,把所有礼品都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里,顺带着把手上跟人握过手的那只手套摘下一起扔掉。
温郁扔完后用湿巾擦手,再抬眸的时候,两人对视,他视线冷淡,只是几不可闻地眯了眯眸子。
仅仅一瞬,他又毫无波动地垂眸,眼睫再也不抬一下,转身就拦下一辆出租车,就好像不认识她。
他还是很奇怪,赶走了自己的司机,偏要坐出租。
在林羡清怔愣的这一分钟里,红绿灯刚好跳到绿灯,路面的斑马线被空了出来,陈少彦的外套已经搭在了林羡清肩膀上。
出租车刚刚发动,林羡清往前跑了几步,肩上搭的衣服滑落在地上,林羡清拦了后面一辆出租,关上车门的时候看见陈少彦蹲下去把衣服捡起来,大喊着她的名字。
林羡清告诉司机跟前面那辆出租车走,司机问她要干嘛,林羡清愣了一瞬。
“......跟男朋友吵架了。”她撒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