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男生 女生 完本 书单 专题 APP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武侠网 > 其他 > 古代鬼故事 > 第42章 风流且付笑谈中:将相逸事篇 (1)

古代鬼故事 第42章 风流且付笑谈中:将相逸事篇 (1)

作者:佚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3-12-28 08:48:55 来源:大海中文

武侠网 ,最快更新古代鬼故事 !

第十章 风流且付笑谈中:将相逸事篇 (1)

重臣名将,生前运筹帷幄,叱咤风云,做了鬼自然也不甘寂寞。多少风流事,倒是成了世人佐酒助兴的谈资与笑料。

博士东方朔

出处:《搜神记》

阅读环境:书桌旁

恐怖系数:★★

汉武帝挖凿昆明池时,挖到极深处,全是灰墨,不再有泥土。朝野上下都不知道是什么,武帝询问东方朔,东方朔说:“小臣愚笨,不能知晓。陛下可以问问西域来的人。”武帝因为东方朔都不知道,所以很难再拿它来问别人了。后来,到了汉明帝时,一位西域僧人来到洛阳。这时,有人记起东方朔的话,就问胡僧。胡僧说:“佛经上说:‘天地在大劫将要结束的时候,就会有毁灭世界的大火燃烧。’这灰墨是那大火烧下来的灰烬。”人们这才知道东方朔的话是有一定意图的。

有一次,汉武帝东游,还没出函谷关时,便有一个怪物挡住了去路,那怪物身长几丈,形状像牛,青色的眼睛,闪亮的眸子,四只脚插入泥土中,虽在动却没有移动位置。官吏们又惊又怕。东方朔于是出来请求用酒浇它。给它浇了几十斛酒,那怪物就消失了。汉武帝问东方朔这是什么缘故。东方朔回答说:“这怪物的名字叫患,是忧愁的冤气所产生出来的。这里一定是秦国的监狱所在地。如果不是监狱所在地,那么就一定是犯人服劳役所聚居的地方。酒能用来忘记忧愁,所以能把它消去。”汉武帝说:“啊!见多识广的才子,竟达到了这种地步!”

经典溯源

汉武帝凿昆明池,极深,悉是灰墨,无复土。举朝不解,以问东方朔。朔曰:“臣愚,不足以知之。可试问西域人。”帝以朔不知,难以移问。至后汉明帝时,西域道人来洛阳。时有忆方朔言者,乃试以武帝时灰墨问之。道人云:“经云:‘天地大劫将尽,则劫烧。’此劫烧之余也。”乃知朔言有旨。

汉武帝东游,未出函谷关,有物当道,身长数丈,其状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动而不徙。百官惊骇。东方朔乃请以酒灌之。灌之数十斛,而物消。帝问其故。答曰:“此名为患,忧气之所生也。此必是秦之狱地,不然,则罪人徒作之所聚。夫酒忘忧,故能消之也。”帝曰:“吁!博物之士,至于此乎!”

鬼话歪批

据说,那灰墨即是煤,大好资源竟被当做劫灰,可惜!东方朔在今天,博士头衔很有可能会被摘掉。

危险的约会

出处:《陆氏异林》

阅读环境:二人世界

恐怖系数:★★★

颍川郡的钟繇,曾经好几个月都不上朝,神色性情都和平时不太一样。有人问他原因,钟繇说:“常有一个妇人来与我相会,美丽非凡。”那人说:“必定是鬼怪,应当杀了她。”

后来,那美妇又来了,走到门前就不敢往前了。钟繇问她原因,美妇答道:“你有想杀我的意思。”钟繇就说没这回事,并殷切地邀请她进来。美妇进屋之后,钟繇虽有惋惜不忍之意,还是拿刀砍伤了那美妇的大腿。美妇急忙跑出去,用新棉花揩擦伤处,鲜血滴满了她走过的路。

第二天,钟繇派人按照这血迹去找她,便来到一座大坟,棺材中有一个漂亮的妇人,形体面貌如同活人一般,穿着白色的丝绸衫、红色的绣花背心。左大腿被砍伤了,还用背心中的棉絮揩擦了鲜血。

经典溯源

钟繇尝数月不朝会,意性异常。或问其故;云常有好妇来,美丽非凡。问者曰,必是鬼物,可杀之。妇人后往,不即前,止户外。繇问何以。曰:“公有相杀意。”

繇曰:“无此。”乃勤勤呼之,乃入。繇意恨恨,有不忍之心,然犹斫之伤髀。妇人即出,以新绵拭血,竟路。明日,使人寻迹之,至一大冢,木中有好妇人,形体如生人。著白练衫,丹绣裲裆。伤左髀,以裲裆中绵拭血。

鬼话歪批

女鬼明知恋人有谋害之心,仍决然进屋,勇气可嘉,痴心可敬!虽遭砍杀,却无报复之举,这样一往情深、勇敢执著的鬼,实在美丽。人,反而渺小许多。

鬼大臣应答

出处:《太平广记》(出《还冤记》)

阅读环境:书桌旁

恐怖系数:★★

春秋时,吴王夫差曾无故杀掉大臣公孙圣(公孙圣,多见博观,能知鬼神之情状。吴王夫差欲伐齐国,忽做一梦,召公孙圣占梦。公孙圣说好战者必亡,劝夫差按兵修德。夫差大怒,叫力士以铁锤击杀公孙圣)。后来越国讨伐吴国,吴王败逃。吴王对太宰嚭说:“我以前杀了公孙圣,并把他扔到胥山下,现在我们必须经过那里。我对上畏惧苍天,对下又有愧于土地,我举足不能前进,实在是不忍心经过。你试着在前面招呼一下,假如公孙圣还在,就会答应。”太宰嚭便登上余杭山,在山上大呼:“公孙圣!”公孙圣就在上面答应说:“在!”三呼三应。吴王非常害怕,仰天长叹说:“苍天啊!我难道还能够再回去吗?”吴王一直到死也没有返回故国。

经典溯源

吴王夫差,杀其臣公孙圣而不以罪。后越伐吴,王败走,谓太宰嚭曰:“吾前杀公孙圣,投于胥山之下,今道由之。吾上畏苍天,下惭于地,吾举足而不能进,心不忍往。子试唱于前,若圣犹在,当有应声。”嚭乃登余杭之山,呼之曰:“公孙圣!”圣即从上应曰:“在。”三呼而三应。吴王大惧,仰天叹曰:“苍天乎,寡人岂可复归乎!”吴王遂死不返。

鬼话歪批

夫差滥杀忠臣,偏信小人,终成后世笑柄。

善于反思,多听取不同意见,一个人才能少犯错误。

陈敏欺神

出处:《太平广记》(出《神鬼传》)

阅读环境:公车上

恐怖系数:★★★

三国吴末帝孙皓当政时,陈敏任江夏郡太守。一次,陈敏去京城建业述职回来,听说宫亭庙的神仙很灵验,便专程乘船去了一趟,祈求任职期间平安无事,并许愿说将来送上一根银杖。后来,任职期限已满,他用竹竿做了根手杖,再镀上一层银。没多久,陈敏被封为散骑常侍,又来到江口,去宫亭庙送了手杖,便上船启程了。当船正行在途中,天黑下来,一位神巫自天而降,宣告说:“陈敏当年许愿说给我一根银手杖,现在却用一根镀银的竹杖送我,我要把它投入水中,再还给你。你对我的欺骗和蔑视之罪,不可容忍!”说完,神巫将那支竹手杖放在水面上,手仗便顺水向北漂去,像飞一样快,径直奔到陈敏船前,徘徊不去。陈敏害怕,急忙取了手杖,派小吏到宫亭庙谢罪。小吏们刚出发,忽然狂风大作,波浪滔天,陈敏的大船就翻入水中。只有到庙中谢罪的四名小吏幸免于难。

经典溯源

陈敏,孙皓之世为江夏太守。自建业述职,闻宫亭庙神灵,枉帆过之,乞在任安稳,当上银杖一枝。限既满,作杖,插竹为杆,以银度之。寻征为散骑常侍,还到江口,后宫亭送杖讫,即进路。日晚,降神巫宣教曰:“陈敏许我银杖,今以度银杖见与,使投水中,当送以还之。欺蔑之罪,不可容也。”乃置杖浮水上,从流而北,其疾如飞,径到敏船前,徘徊不去。敏惧,取之,遣小吏到庙逊谢。小吏既发,惊风卒至,涌浪滔天,敏舟倾。唯小吏四人独在。

鬼话歪批

以竹杖镀银,陈敏的确滑头。不过,人的那点小聪明小心眼,哪能瞒过神明?天知地知,岂曰无知?

鬼弟兄

出处:《太平广记》(出《稽神录》)

阅读环境:沙发

恐怖系数:★★★

陈守规将军曾因犯了罪,被流放到江西信州,住宿在一个公馆里。这个公馆一向是个凶宅,陈守规刚住进去,大白天鬼怪就出现了,他们奇形怪状,变化多端。守规生性刚强凶猛,便抄起刀枪棍棒和鬼搏斗起来。打了许久,只听空中说:“我们鬼神不想和人杂住在一起。老兄你为人正派刚毅,我们愿尊你为大哥,怎么样?”陈守规答应了。从此他和鬼怪经常交谈,有什么吉凶事,鬼也提前报告。有时鬼向他索要东西吃,他给了,鬼们也送他钱物。日子久了,陈守规很厌倦和鬼打交道了,就请一个方士写了一道奏章,禀告了天帝。第二天,鬼怪们大骂说:“我们和你是弟兄,你为什么写状子告我们?男子汉大丈夫结交朋友,能这样做吗?”守规说:“哪有这事?”鬼怪们立即从空中扔下那份奏章,还有写状子用过的纸和笔。鬼怪说:“你想占我们的住处,别以为我们离开这里就没处去了!我们现在要去四川,不比这里差。”自此,这儿的鬼怪就断绝了。

经典溯源

军将陈守规者,常坐法流信州,寓止公馆。馆素凶,守规始至,即鬼物昼见,奇形怪状,变化倏忽。守规素刚猛,亲持弓矢刀杖,与之斗。久之,乃空中语曰:“吾鬼神,不欲与人杂居。君既坚正,愿以兄事,可乎?”守规许之。自是常与交言,有吉凶,辄先报。或求饮食,与之,辄得钱物。既久,颇为厌倦,因求方士,手书章疏,奏之上帝。翌日,鬼乃大骂曰:“吾与君为兄弟,奈何上章诉我。大丈夫结交,当如是耶?”守规曰:“安得有此事?”即于空中掷下章疏,纸笔宛然。又曰:“君图我居处,谓我无所止也。吾今往蜀川,亦不下于此矣。”由是遂绝。

鬼话歪批

鬼真心与人交朋友,人却“未可全抛一片心”。看来,与人打交道,鬼的心眼还不够。

樊哙闻臭

出处:《太平广记》(出《两京记》)

阅读环境:厕所

恐怖系数:★★

长安城的待贤坊,是隋朝北领军大将军史万岁的住宅。起初,这个宅子经常闹鬼,住在里面就会死去。万岁不信邪,便住了进去。当天夜里,有一个人衣冠高大华美,来见万岁。万岁问他为何而来,鬼说:“我乃汉将军樊哙。墓地邻近你住宅的厕所,常常苦于秽恶之气。假如你把我移葬他处,必当厚报。”万岁答应下来,进而责问他杀人的原由,樊哙说:“他们各自因恐惧而死,并非我杀的。”于是,史万岁挖出棺木,作了改葬之后,夜里樊哙又来道谢,说:“你将来能成为将军,我一定助你作战。”后来,万岁果然做了隋朝将军。每每遇到贼军,他便觉得有鬼兵相助,打起仗来必定大胜。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