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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大了世界首富(穿越) 分卷(42)

作者:决绝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3-12-29 22:22:52 来源:免费小说

  这个卧室甚至带着一个卫生间。

  丹尼现在还小,就跟你一起住吧,等他大一点,可以一个人一个房间。老乔治道,说完又嘀咕了一句:以后也不一定还住在这里

  谢谢你,乔治。程豪感激地说道。

  程豪在老乔治这里安顿下来的时候,林禹寻刚刚下了火车。

  他拎着两个大袋子,里面装了他的衣服,一床被子,还有一些书。

  书很重,程豪想让他邮寄,但邮寄费用很贵,他就自己带上了,还有一些已经看过的,干脆没有带。

  这是林禹寻第一次独自坐火车,他原本是有点害怕的,但想到程豪,就不害怕了。

  他顺着人流走出火车站,上了一辆公交车。

  现在还属于圣诞假期,城市里非常热闹,平常忙着工作的人都走上了街头消费,林禹寻看着路边繁华的景象,心里先是升起害怕,接着那害怕又一点点消失,只是非常地想念程豪。

  林禹寻来到学校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按着地址找到施文筝的住处,敲响了门。

  施文筝很快就来开门了,看到林禹寻吃惊极了:你今天就过来了?怎么没告诉我?我可以去接你。

  那太麻烦了,我一个人就可以。林禹寻道。

  施文筝其实年纪不小了,他们这一批的学生,基本上年纪都很大,有些在来留学之前甚至已经工作了,他是其中比较小的,也已经二十六岁。

  林禹寻足足比他小了十岁,他看林禹寻就像是在看一个孩子:同是中国人,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没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施文筝说着,就开始帮林禹寻收拾东西。

  他在林禹寻要来之前,就买了一张折叠床放在自己的公寓里,打算给林禹寻住,现在收拾一下还挺快的。

  一边收拾,他又一边跟林禹寻说话。

  之前通过写信,他跟林禹寻交流了不少东西,但信纸到底不能写下全部,他现在才有机会跟林禹寻好好交流。

  施文筝说的是中文,他喜欢用中文交流。

  林禹寻已经跟程豪学得差不多了,倒也能用中文跟他说话。

  施文筝很快就发现,林禹寻懂很多东西,但他又有很多东西不懂,他特地问了问林禹寻家里的情况,还得知他们一直住在贫民社区。

  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好,以前我们要去送牛奶、给人擦地,才能赚到房租和买食物的钱,但现在程豪跟人打拳,赚的就比较多了。林禹寻微微笑了笑。

  施文筝听到林禹寻的话,心里也不是滋味儿他拍了拍林禹寻的肩膀道:你好好读书,等你考上大学,大学毕业,你就能找个好工作了!到时候你哥哥再也不用打拳!

  嗯。林禹寻坚定地点头。

  这种日子出去买东西吃是很贵的,施文筝为了省钱,在冰箱里囤积了一些食物,这会儿就拿出来,热了热之后给林禹寻吃:你以后就住在我这里好了,等开学了,我就找法子帮你申请学校。

  谢谢。林禹寻感激地看着他:以后我们的伙食,我来负责吧。

  不用

  就当我付你房租。林禹寻道。

  好吧。施文筝轻笑起来:食堂在那边,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套餐,我们吃套餐就行。

  第53章 林禹寻的成长

  这所大学的学生公寓有好几栋, 还配备了一个食堂,在食堂里吃饭,比外面便宜很多。

  当然, 就算吃的比外面便宜,也不是免费的, 大学可不是贫民社区的公立学校。

  而除了在食堂吃饭以外, 还可以自己做饭吃,这里的学生公寓都是一人一间的, 每间学生公寓使用面积大概二十个平方左右, 一室一厅, 里面可以做一些简单的饭菜。

  林禹寻在施文筝摆在小客厅里的折叠床上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来了, 先把自己被子铺盖收拾好放进柜子,然后又把折叠床收起来,然后他就去食堂买了两份早餐回来。

  食堂的早餐比公立学校的免费早餐要好多了, 但种类差不多,就是三明治汉堡之类, 明显是外面的食品公司做好之后送到学校, 然后学校这边再加热出售的。

  这边的学校了,基本上都这么干。

  林禹寻在吃过早餐之后, 就提出要出去走走。

  施文筝本想陪着,但林禹寻拒绝了,他不好麻烦施文筝太多。

  林禹寻花一上午的时间在附近转了转,了解这个学校以及学校附近的情况, 又购买了一些食材,回去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他顺道又去食堂买了一份午餐。

  他出门的时候,程豪把他们所有的钱都给了他,一共两千五百美元。

  这笔钱,他一分都不想乱花。

  程豪打拳赚钱,他在外面舒舒服服地读书他做不到这样,会觉得自己太可恶了。

  他想要想办法赚钱,在不能赚钱的情况下,就尽量省钱,比如做饭,他可以自己做。

  超市购买的食材基本上都已经经过了简单处理,把这些食物弄熟还是很快的,花不了多少时间,倒是可以省下不少钱。

  而且程豪说了,人不能一直学习,中间总归要休息一下,锻炼一下,他决定把出门买菜当做锻炼,把做饭当做休息。

  林禹寻回到施文筝的公寓的时候,施文筝还在房间里学习,他就把食堂买的套餐放在桌上,然后又拿出食材来做饭。

  这儿鸡翅挺便宜,他就买了一点鸡翅,用来炖土豆,然后又炒了一个青菜,做了一个番茄蛋花汤。

  后面两种菜,都是程豪教他的,他在家的时候,就常常做。

  林禹寻把番茄汤和青菜做好的时候,土豆炖鸡翅已经发出香味来了。

  虽然没有加什么调料,但鸡汤非常鲜美,这一锅子,炖地也就特别香。

  是什么味道?你买了什么?施文筝打开卧室出来,看到桌上的炒青菜就激动了:炒菜!

  林禹寻买的这种青菜,只是一种青色的蔬菜而已,这蔬菜还是施文筝在国内没见过的。

  但就算这样,这也是炒青菜!

  更别说林禹寻做的,并不只有炒青菜,他还做了蛋花汤!做了土豆炖鸡!

  施文筝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你还会做饭!我都两年没看到这样的家常菜了!两年了!

  自打出国,施文筝吃的就一直是国外的食物。

  他在国内都不怎么有机会吃肉,对吃汉堡之类的事情倒也并不排斥,但他对国内的米饭,那是非常想念的。

  还有炒菜、蛋花汤这些家常菜他也是看到就感动。

  你喜欢这些?那可以多吃点。林禹寻道:不过我厨艺不太好。

  林禹寻说着,就盛了一盘子土豆炖鸡翅给施文筝。

  施文筝这里没有筷子,他用叉子叉了一块土豆放进嘴里,虽然被烫了却还是舍不得松口:你的厨艺哪里不好了?你的厨艺特别好!太香了!

  林禹寻的厨艺其实很一般,毕竟他没有专门学过,而且在美国,他缺少各种调料,还找不到程豪想要的食材。

  对程豪来说,林禹寻做的食物,真算不得多么好吃。

  但施文筝是这个时代的人,他出来读书的时候,国内物资很不丰富,程豪在现代的时候喜欢的各种调料,在1980年以前的国内,其实也有很多是没有的。

  当时很多人家里,就只有油、盐和酱油这三种东西。

  同时,因为物资不丰富,他们做菜还做得清汤寡水的,绝不好吃。

  施文筝家里算是条件不错的了,但他母亲做饭,也舍不得放太多油,炖鸡更是难得吃一回。

  林禹寻的厨艺,对施文筝来说,已经非常好了!

  现在就缺一样东西:米饭呢?

  土豆炖鸡的汤拌在米饭里,他能一口气吃三大碗!文质彬彬的施文筝现在胃口大开。

  米饭?林禹寻愣了愣:我没有买米,今天就吃土豆。

  对施文筝来说,土豆炖鸡是一道菜,其实林禹寻是把它当主食的。

  对他来说,这就是一道做起来方便,味道不错,还把主食和肉放一块儿的食物,跟汉堡没什么区别。

  他端着自己的那盘子土豆炖鸡,就吃起来。

  施文筝:施文筝只能把菜当饭,吃了一顿。

  他更想念米饭了。

  林禹寻吃过饭,就跟施文筝借了书看。

  处在陌生的环境,跟施文筝这样一个陌生的人相处,他其实有点不习惯,但当他开始看书,他就把周围的一切全都忘了。

  等他知道他可以用施文筝的借书证去图书馆借书看,更是高兴。

  可惜的是,图书馆这几天不开门。

  第一天,林禹寻除了适应环境以外,什么都没干,但第二天林禹寻主动敲响了公寓楼里其他学生的门,做了自我介绍,还表示他以后每天上午都会去超市买东西,他们如果有要带的东西,他可以帮他们带。

  这所学校,是美国的顶尖学校之一,这里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却也有其他国家的留学生,而这栋公寓里居住的,就大多是留学生。

  虽然现在是放假期间,但留学生们大多不回家,也就在这里住着。

  天寒地冻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出门,听到林禹寻愿意帮他们带东西,不少人都心动了,甚至立刻就有人说了几样想让林禹寻帮带的东西。

  林禹寻都记了下来,帮他们带了。

  这件事,他告诉了施文筝。

  你是想要跟他们搞好关系?施文筝道:其实不用这样。

  我是想跟他们搞好关系,兴许还有小费。林禹寻道。

  程豪说过,在大学里知识很重要,但人脉同样重要。

  他现在不是正式学生,没有人会主动跟他交好,只能自己先出手。

  至于小费这边的人其实都不缺钱,他们给他买东西的钱多出一些来,他要还人家都是不收的。

  当然,他看重钱,希望能以此获得自己的生活费,但目光也不会只放在这点钱上,相对而言,肯定是人脉更重要。

  同时,真遇上傲慢无理的,他也不会搭理人家。

  程豪说过,他们是平等的,而且尊严非常重要。

  林禹寻说的不卑不亢的,施文筝看着他,突然有点敬佩。

  接下来的日子,林禹寻非常忙。

  他每天会出去两趟购买东西,还要在家里做饭,而其余所有的时间,他都用来看书了。

  他甚至专门拿了一个本子,将书上的一些重点记下来,然后他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在路上也会看一看。

  施文筝并不是内向的人,但到了国外,面对一大群跟自己肤色不一样的人,他还是变得不怎么跟人交流,同住在一栋公寓楼里的人,他大多不认识。

  然而,林禹寻过来才没几天,竟然就能叫出路上遇到的绝大多数人的名字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只是因为他还没有跟对方交流过。

  不仅如此,施文筝还发现,这里的人竟然都很喜欢林禹寻,连带着,一些原本跟他不熟悉的人,现在都会跟他打招呼了。

  施文筝渐渐的,都不把林禹寻当孩子看了:当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直是程豪在说话,你都没怎么开口,我还以为你是个腼腆的人,没想到你这么活泼。

  我一点都不活泼。林禹寻道,他其实是害怕跟人交流的,甚至不敢主动跟别人说话,他更喜欢过的日子,是每天待在施文筝的公寓里看书。

  但他不能那样做,他需要成长。

  所以,他带着一点功利心,主动接触了这个公寓里的人。

  但他又保持了本心,从不贪小便宜,也就把这感情维持下来了。

  施文筝只当林禹寻是说着玩的,并未当真,林禹寻也没有解释什么。

  他去银行给自己开了一个账户,然后在图书馆开了之后,把绝大多数的时间,花在了图书馆里。

  他是黄种人,在这个大学里,他不是唯一的,但也是唯二的,他足够显眼,能让人印象深刻林禹寻看各种各样的书,也观察图书馆里的人,鼓起勇气,主动询问学校里的教授各种问题。

  程豪说过,机会要靠自己争取,想要申请大学,只发一封邮件人家可能看了就放一边了,但多找人家几次,让人家对你有了印象,他们兴许就收下你了。

  在很多差不多的人里,他们肯定选眼熟的那个。

  他努力表现,他也表现地非常好。

  第54章 各种比赛

  在此时的美国, 种族歧视的人有不少,但越是文化高的,越不会这样。

  至少大学里的学生, 就都很有教养。

  这些人里,兴许有不怎么看得上林禹寻的, 但当面肯定什么都不会表现出来, 等林禹寻展现出他的能力,他们对林禹寻, 也会刮目相看。

  还有一些人, 甚至会因为同情林禹寻而对他多加照顾。

  林禹寻是从最底层爬起来的, 他没有过分的自尊,倒也并不排斥别人这样的态度。

  当然,他也不会像贫民窟有些人一样, 得寸进尺。

  林禹寻以前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刚来这所大学的时候,他其实各方面都很土, 很多事情不知道,不过他从不遮掩, 遇到不懂的, 不了解的就直接问,反倒让人更喜欢。

  林禹寻在大学里站稳了脚跟, 同时,也给程豪写了信,让程豪不用给他寄生活费。

  程豪之前给他的钱,已经足够他花上很久了。

  林禹寻的信, 程豪是收到了的,不过他没当回事。

  读大学开销很大, 他上辈子跟人聊天,听别人说过在国外上大学要花的钱,怎么着一年也要二三十万,他总不能让林禹寻没钱花。

  圣诞节过后,程豪和丹尼就搬到了老乔治那里,一开始他有点担心,怕换了地方丹尼会不适应,然而丹尼的适应能力比他以为的要强很多。

  打从一开始,丹尼就特别听话。

  白天他训练的时候,丹尼一个人在旁边看书画画,他累趴下了,丹尼还会给他送水这孩子唯一不适应的,就是阿拉贝拉对他的热情。

  阿拉贝拉很喜欢孩子,丹尼长得很漂亮,又乖巧,阿拉贝拉就特别喜欢他,不过丹尼一开始的时候,有点怕阿拉贝拉,一直过了十来天,他和阿拉贝拉的关系才好转,等好转以后他竟然就开始整天跟着阿拉贝拉了。

  他这样的行为,程豪也能理解这孩子的母亲并不爱她的孩子,丹尼和林禹寻两个人,恐怕都有点缺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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