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臣骁真是觉得自己好失败,交的这些哪里叫做朋友,全是坏事精,他人生里也就这么几个败笔,全部被他们给扬了出去,顿时也是有些没面子。请用Txt6访问本站
可是看着那小妖精鬼灵精怪的样子,心里就愈发不想放过她,“白瓷,你完了,今晚,我一定折磨死你。”
他江臣骁是谁,在北京城里吼一声,地都要抖一抖,可是,偏偏就她,闹他,惹他。
怎能被一个小女子嘲笑,他眸子一深,没头没脑的低头就啃上她裸露在外的白洁颈子,她还笑意浅浅的躺着,他低着头的时候,她只觉得脖颈一痒,疼是后知后觉的,她这恼着的去拍打他的后背,“江臣骁,你不准给我种草莓。”
考某骁心里得意的很,一个两个,满足的展望着,那副白皙如玉的身体被他十分精心的种满了草莓的脖颈,一个个泛着淤红的吻痕,红白相间,让她的身体更加的妖冶,可惜灯下的女子,看的见的身体,看不见的伤痕。
她只是浅浅的小声的呻吟。更是妖娆起来,仿佛是一朵染了鲜红鲜红鲜血的白莲,邪恶的素净,寡淡的妖娆。
她喊出口的一声一声,都不知不觉的就成了他骨肉习惯的味道。
谧客厅里的钟摆轻轻的摇晃,她只觉得,仿佛是眼前万千烟花盛开,他每次的冲撞,都让她觉得站在了悬崖边上一样,浑身的火热,只能紧紧的抓着他的手臂,眼前的俊脸,一点点的带着他的体温,刻进了身体里。
所有的回忆也不自觉地在眼前一点一点的炸开。
从听澜里那次的别后重逢,她的希望破灭,到他跪地求婚的心如刀割。记得住每一个他为她许下的承诺,那字字,如烙铁,印铸在心间。就算是秦浩,一百个秦浩,一千个秦浩,也抹不掉那痕迹了。
不知道,很多年后,能不能,想起分别前一晚的缠绵,他的汗滴和身体的味道,能不能记得,他眉眼迷离时的俊朗,和他手臂的刚劲。
从开始,到现在。
从仇恨,到相爱。
从恶心,到迷恋。
她始终都是逃不开,关于江臣骁这个名字的桎梏。
是前世欠了他吧,所以今生,一直用着自己在偿还。
最后一次的痴缠,是不是,应该,带着心疼味道的。
她睁开眼睛,男子的汗滴落在她的眼角,继而辗转吻了上来,她不禁紧紧的闭上眼睛,到底那颗是泪水还是汗水?
现在,在她身体里的是,郭白瓷,还是,傻傻的郭美丽?
醒来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她摸摸身边的床单,想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是,身边已经空了,她只觉得忽然心里少了一块什么东西一样,忽然的坐起来,叫他的名字,一声声,声音带着昨晚欢愉之后的沙哑。
最后,她一声凄厉的声音,把呆在浴室里正在刮胡子的他给吓得手一抖,刮胡刀在脸上一斜,一道血口子立即出现,红色的泡沫。
那声音,震得他觉得心焦焦的疼起来。
于是脸上的伤口他也没顾上,急急的推开卧室门就冲进来。
跑进来的男子干洁的下巴弧线优美,红色白色的泡沫随着他的奔跑,不禁掉了一路,当他跪在床前,她已经是泪人一样,他忙把她紧紧缩在怀里,这时才发现她已经浑身颤抖,眼泪吧嗒吧嗒顺着粉红色的小脸就落在他的肩头,一点一点,一块一块的濡湿他的棉T恤。
手指紧紧的,害怕失去的紧紧的攥着他的衣服,甚至都掐到了他的肉。那种力道,是她从来没有的,她的力量一向都是很小的,身体也是小女子的,比较虚弱。
还处在茫然无知的无助中,却感觉到了来自他的温暖,她这才慢慢的慢慢的回温,刚才一瞬间觉得自己的身体都是冷的。没有一点温度的冷。
刚才只是想到,从此以后的各自天涯,就痛不欲生。
以为,再也见不到,以为,从此就这样别过了。
她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在抽搐。
在滴血。
以为,他没有给她一个可以道别的机会,以为,在不能抚抚他的脸颊,以为,那双俊眸无法再定格在她的身上。
那种痛,比生小天的痛,不知道要痛上几万倍。
他好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还带着薄荷的清爽味道,轻轻的蹂躏着她的头发,摸她头发的动作和疼爱她的奶奶很相似,曾经奶奶也这样宠溺的拂过她的黑发,说我们的美丽,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眸子。一眨眼,就过去了这么多年,多到,让我们相聚再别离。
“怎么了,只是一会不见我,就要哭着找我么?“他一双黑漆漆的眼珠有着最纯真的光亮,
“没什么。只是,想你了。”她强力忍着在身体里沸腾的泪水。
他抬起她的头,让她的眼睛对准自己,她如水洗过的脸颊,看见他此刻的滑稽模样立刻破涕为笑,伸出小手轻轻的给他擦泡沫,擦掉的时候,那伤口也暴露无遗。她这才发现,他下巴上已经破了,“天哪,怎么都拉出口子了。”
他也是这才觉得疼了,但是没有一点的介意。
顺着她的手,柔柔的按在了自己的下巴上,“听见你叫我,手一颤就划伤了,不过没关系,我要立刻过来看看我的白瓷啊。”
她的手,僵硬一顿,然后就正常了,拉他坐在自己身边,自己跳下了床,去拿医疗箱,他就眼神深邃的追随着她,看她咬着手指紧张的翻着柜子,看她眼角还没擦干的眼泪。
只是觉得,如果每天每天,她都在身边,他怎么都情愿,怎么都愿意。
她蹲在地上,用手指轻轻柔柔的给他擦上了药膏,一边抹一边疼惜,“这么一张俊脸上带了一道口子,真是让人心疼。”
他觉得长大了以后很少受伤了,小时候还十分喜欢打仗,就喜欢逞英雄,现在也没那个劲头了,偶尔手痒,也就去健身房或者拳馆打打沙袋,上次受伤已经是多遥远的事情了呢,现在这样的地位,每天接触的人群,已经被他架在了一定的高度,没法回到曾经的自己。
幸好,他没再追问她为何哭泣,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回答。
两人在暖意洋洋的冬日阳光下吃了早餐,他拿着车钥匙,只是拿了一个文件夹,一身修身的西装,外面穿了御寒的呢子外套,眯了眯眼睛看着她,“吃饱了就去睡觉吧,医生说你的病就要养的。”
她默不作声的走过来,拿了一条她给他买了很久,但是他一直都没有用的粉色的领带。
曾经在韩剧上见过一个男一号戴着粉色领带,身上的俊俏全部都展露无遗,当时她就想过,臣骁的眉眼比那个主角要好看的多,如果让他戴上一定更加的好看,那日去购物中心,就正好在橱窗里看见了黑色布幕前男模特脖颈上的那条领带,俏,美。
她当即就走了进去,跟售货小姐要了那条领带,人家当时还犹豫了一下,说小姐,这个颜色不好搭配,除非是很有味道的男士,不然您还是选择一条保守一点的吧。
她也没说什么,直接就刷卡走人。
她一直是相信,江臣骁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男人,起码是在她的心里,无人可以替代的。
“郭白瓷,我今天可是要见客户的。”男人对粉红色的东西总是由衷的排斥,还后退一步拒绝和这条领带有什么接触。
每天在衣帽间看见这条领带,总是习惯性的躲避开,生怕郭白瓷突然冲出来给他戴上。
“我只是想要看看,你戴上是什么样子,我喜欢的白马王子,应该戴这个颜色的领带的。”她楚楚可怜的样子,还抽搭着鼻子,嘟着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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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王子。
她的臣骁。即将离开这个城市的白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