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在沙发上,光着背,陆恒眼睛微眯,舒服得不要不要的。
旁边林素侧着身子给他按摩着脑袋,还时不时问他会不会重了,感觉舒服不。
刚才陆恒找了个宾馆,将喝得酩酊大醉的文雨、司南二人丢里面,给他们付了钱,就带着林素回了家。
文雨今天喝得场次比较多,所以他醉了。
司南是带着情绪在喝酒,所以他也醉了。
陆恒最后一场喝了他们两倍的量,然而陆恒保持着不疾不徐,边喝边谈的节奏,所以他并没有醉。
回到家,洗了澡,趴到沙发上,揉着发涨的脑袋。
刚刚洗完澡之后的林素看见了,就主动提出给他按摩脑袋。
柔弱无骨的纤纤玉手在脑袋上轻轻的按着,今天一天的疲倦似乎也消失不见。
只不过侧着身子按了一会儿,林素也感觉自己脖子有些痛,右手也有点使不上力了。
陆恒感觉到了,于是提了个建议。
“你坐到我背上给我按吧,这样侧着,脖子很酸的。”
林素想了想也是,便跨坐在陆恒背上,给他按脑袋。
“你今天去市里谈得怎么样了?”林素边按边问道。
陆恒享受着自己老婆有些生疏的按摩,嘴里吃着切好的冰冻西瓜,感觉这日子惬意得不像人间。
语气支吾着说道:“挺好的,一切顺利,店铺谈下来了,一年六十万租金,在我预期之内。”
林素顿了一下,小嘴微张。”
说完,在陆恒目瞪口呆中,林素砰的一声就关上了卧室门。
陆恒苦笑一声,复又躺到在沙发上,果然是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啊!
过了半晌,陆恒才大声喊道:“明天中午跟我走一趟,去我家吃饭,我妈又打电话来催了,这次非去不可。”
隔了一会,卧室里面,林素迷糊的声音才响起。
“知道了,快点睡觉。”
.........
第二天临近中午的时候,林素愁眉苦脸的拿着两套衣服在陆恒面前比划来比划去,犹豫不决。
“你说我到底穿哪一件啊,你倒是给个主意啊!”林素问道。
陆恒双眼无神的看着她,“左边这套,好看。”
林素点了点头,然后快速摇头,“会不会太显眼了啊,锁骨都露出来了,阿姨肯定不喜欢你的女朋友穿这么显眼的衣服。”
陆恒用着生无可恋的语气说道:“那右边这个吧,浅白褶群,简单大方。”
林素点了点头,然后快速摇头,“大方倒是大方,可是会不会太简单了,第一次上你家,怎么也该隆重一点,以示尊重。要不,我再去拿一套出来你看看,我妈妈在法国给我买了好多衣服呢,你都没看过。”
“嗯,来套情.趣/内衣吧!”陆恒目光呆滞,语气呢喃的说道。
“正经点,色狼,大中午的想啥呢。”林素瞪了他一眼。
直到这个时候,陆恒才知道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都有一种名为选择困难症的病。不管她是普通或不凡,丑陋或美丽,林素或林素。
如猛虎扑食一样,陆恒从满是衣服的沙发上跳起来,抱住被吓了一跳的林素。
原地转了几个大圈,将林素都搞懵逼了。
“我的班长大人,你还知道是中午啊,这都十一点半了,你快点把衣服穿好,我们时间不多了。”陆恒苦笑着说道,说话的同时,右手还不轻不重的打了林素屁股一下。
林素红了一下脸,“胡说什么呢,我穿着衣服呢,说得我没穿一样。那就这套吧,浅白色的,简单点好,也适合我的年纪。”
.........
站在阳光天城门口的榕树荫下,林素好奇不已。
“你家不是在红星路那边吗,怎么到这里来了。”
陆恒拉着她的手往里面走去,刷了门禁卡,在保安笔直提拔身躯的注视下,就跟游子带着小媳妇回家一样,提着大包小包。
虽然这个小媳妇美丽得让人无法直视,倾国倾城,一袭浅白褶群,在榕树荫透露出的斑驳阳光斑点中,像一只翩然而至的蝴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