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男生 女生 完本 书单 专题 APP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武侠网 > 游戏 > 老千 > 第1047章 当面示警

老千 第1047章 当面示警

作者:马小虎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4-01-04 07:00:14 来源:88小说

“上次在泉城,您虽然拒绝了郑先生的请求。但郑爷说,你是他唯一信任的人选。所以,他退出江湖后,巴蜀的所有一定要委托于你。我们回到蓉城后,郑爷便开始着手这件事。只是这个消息提前走漏,便引出了公司内部很大的反对声……”

我默默的听着。

这一点,我并不意外。

别说这么大的集团公司,就是一个平常家庭,因为财产问题也经常是矛盾重重。

“其实说简单些,主要就是两个人反对。一个是公司负责赌场业务的副总栾泉,他坚决反对关闭赌场。而另外一个,是在公司负责安保的总经理,郑成……”

我不由的回头看了下老黑,这家伙居然和老黑同名。

“你别小看郑成,他这些年始终负责旗下各个公司的安保工作,势力不小。最主要的,他还有另外一重身份,他是郑爷的远方侄子。因为郑爷膝下无子,他便觉得郑爷的财产理应他打理和继承才对……”

小鹿这么一说,我便明白了。怪不得刚刚那几个安保对我横眉冷对,看来我的名字,这些安保人员早就知道了。

“初先生,小鹿再说几句不该说的……”

“你说!”

“小鹿十几岁就跟着郑爷,郑爷想怎么样,小鹿都无条件的服从。只是恳请初先生您,万万别再让郑爷为难了……”

我没说话,跟着小鹿走进了会客厅。

这是一间仿古的大厅,所有的物件摆设,大都是黄花梨木。

而此时,郑如欢正坐在主位上。他的手边,还放着一个茶碗。客位上,则坐着五男一女六个人。

本来他们在说着什么,见我进来,房间里立刻安静了下来。

郑如欢一见到我,立刻放下茶杯,从太师椅上站了起来。

和从前一样,他豪爽大笑,大步的朝着我走了过来。

“初六啊初六,你知道我等你多久了吗?你总算来了!”

一到我身边,他便主动和我握了手。

接着,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冲着几人豪迈说道:

“上次麻将大赛,你们有的没参与,可能就没见过他。今天,我给你们郑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忘年交,初六。不对,应该说是千门初六爷。他年纪轻轻,便练就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千术。同时,人品极佳,智商过人……”

郑如欢不吝赞美之词。这几个人也都看着我,只是目光各异。

“来,初六,我分别给你介绍一下……”

走到第一个人面前,这人本来是侧着脸。

当他站起来,我看到他正脸时,心里不由的抽搐了一下。

这人的半边脸完全毁容,皮肤更是看不出本来的样子。

褶褶皱皱的样子,看着就给人一种触目惊心之感。

“这是我们公司的安保经理,郑成。同时,他也是我的侄子……”

我伸出手,便要和他握手。

可郑成看着我,却呵呵冷笑。

嘴角上扬,毁容的半边脸更是跟着牵动。

看了一眼我的手,他却根本没和我握。

而是任由我的手,在半空中停留着。

“你就叫初六?”

郑成的态度冷漠又傲慢,但我还是点了点头。

指着自己半边脸,他又问:

“知道我这半边脸是怎么弄的吗?”

“郑成!”

郑如欢沉声说了一句,但郑成却不为所动,继续说道:

“叔叔,你都要退休了,也该让你侄子痛快几句吧?那年我才二十一,就像你现在这样大。我们和穹山的一群家伙抢场子。那天中了他们的埋伏,我们十几个人,对他们**十人。你猜,结局怎么样?”

说话间,他把脸凑到我跟前。一双眼睛,睁得老大。

我同样盯着他,但我并没说话。

“我他妈的被人抓了,他们把我带到山顶,绑在树上,说要活扒我的皮。他们用烧红的铁板,烫我的脸。要不是郑老板,也就是我叔叔来的早。我他妈的早被他们折磨死了!”

郑成说着,用手再次的摸了摸自己那张骇人的残脸。

同时恶狠狠的盯着我,再次问道:

“你猜,我把毁我容的人怎么办了?”

我知道,郑成这是在示威,在挑衅。

而我依旧保持沉默,一言不发。

“我把他抓住后,送到北边的旷野上。我让他躺在原野里,仰望着美丽的天空……”

郑成边说,边举着双手,抬着头。

仿佛此时的他,正在仰望天空一样。

“然后,我把他身上放满了腐肉。天空中的秃鹫,便在天空徘徊。接着,又开始俯冲,吃着肉,也吃着他,在他被秃鹫吃的快要不行的时候。我告诉了他一句话……”

说到这里,郑成拍了拍我的肩膀,阴阴的笑说:

“我告诉他,谁和我抢东西,谁就是这种下场,没有例外!”

很明显,郑成在警告我,如果敢接手郑家的生意。

我的下场,就和那位被秃鹫吞食掉的人一样。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