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不会是借助了什么工具?”周云猜测。
李礼开口,“不好说,但就目前勘查的情况来看,并没有发现类似的工具。”
在还原案情的过程中,除了实打实的证据外,很多时候是需要灵光一现的,见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什么思路,林澈也没耗着耽误时间,继续往下走。
林澈看向沐阳了,“说说你的发现。”
沐阳点头,把已经整理好的照片投到屏幕上。
照片都是三张一组,拍的都是同一个角度,只是时间不同,一张是之前初勘的照片,另外两张是分别两次复勘的照片。
“之前我看照片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奇怪,但一直说不清楚是哪里不对劲,直到我把同一角度的照片放在一起——”
尽管沐阳已经给了提示,可大家盯着照片看了一会,还是没发现问题所在。
李礼脸都快贴到屏幕上了,“你说怪吧,确实有点怪,可是哪个案发现场不奇怪?这宿舍除了格外乱一点,也没哪里不对劲了吧?”
“有。”
沐阳看着屏幕开口,“生活痕迹不对。”
林澈眼睛微眯了一下,也反应过来了。
之前大家看宿舍的勘察照片,被一贯的刑侦思维所局限,更多的精力放在了观察细节,和查找证据上,反而没有太注意宿舍的整体情况。
沐阳用激光笔扫了一下照片,“初勘的时候,宿舍里堆满了东西,衣服,鞋子,书本,杂物等等,就是普通宿舍的样子。可当另外六个人搬走后,宿舍好像就彻底空了,从图片看,公共区域,几乎找不到田蓓蓓的东西。”
徐洋翻着几分勘察报告,补充道,“没错,勘查发现,田蓓蓓的个人物品都集中在她的床铺上面,和床下面的空间。”
沐阳的激光笔依次扫过几组照片,“按照长宁中学宿舍的统一配置,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立的收纳柜,有一张单人书桌,鞋架,洗手台,阳台这些区域是共用的。其它6个人的漱口杯,牙膏之类的生活用品都是放在洗手台上,塑料盆都统一放在阳台。只有田蓓蓓是把这些东西放在盆里,塞在自己床下面。”
李礼皱眉,“确实奇怪,牙刷毛巾是每天都要用的,放在床下拿取很不方便。”
“还有收纳柜,之前8个柜子都装了东西,可当其他人搬走后,所有柜子都空了,这就证明,原本每人一个的收纳柜,田蓓蓓是没有的。书桌也是一样的情况。”
沐阳呼出一口气,说出她分析出来的结论,“从个人物品的摆放来看,田蓓蓓在宿舍里处于被排挤的地位,那些公共区域她是不能用的。”
“或者说,她不敢用。”林澈沉声道。
沐阳点点头,“再加上宿舍里发现的大量不正常的血迹残留,我觉得412宿舍有人在对田蓓蓓进行霸凌,而且是很严重的程度。”
大壮皱眉,“可我们也和412宿舍另外6个人谈过话,虽然她们的反应有点奇怪,可她们都没有提到霸凌这事啊。”
沐阳脸色一沉,抿了抿唇,“有一种可能,是412宿舍的所有人,都参与了对田蓓蓓的霸凌,在这件事的对外说法上,她们达成了一致……”
沐阳的话,让大家心口都是一震。
李礼张了张嘴,想反驳沐阳的说法,可是却发现他找不到理由。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等我和她们接触过后才能有更准确的分析。”
沐阳很谨慎,尽管根据手上的材料,她已经有了大概的推论,但是没能严谨论证,十拿九稳之前,她不愿意把这些行为安在任何一个人头上。
罪名就像一个长着倒刺的金箍,一旦被扣在头上,都会留下痕迹,对犯了罪的人来说,那是不可磨灭的罪证,可是对无辜者来说,却是永远无法洗涮的冤屈。
沐阳明白,在蓓蓓这个案子上,一个不谨慎,不仅会在学生心里留下阴影,还可能带来新的校园暴力。
林澈翻转手腕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十点了。
“现在确定了校园暴力的方向,接下来大家就按这个思路去查。”
林澈放下抱在胸前的手,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轻叩了一下,“这样,徐洋,你把412宿舍其他的人资料查一下,详细一点。”
“好。”
“夏杰,你和痕检那边协调一下,明后天再去天台仔细查查,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尽快还原田蓓蓓的坠楼过程,案子的关键还是查清楚死因。”
林澈说着,视线都看向大壮了,又转了回来,“还有,带人在校园里找一下虐猫的地点,那只被虐杀的猫的尸体,出现的时间和位置,都太巧合了。”
夏杰点头,“明白,我明天一早就去。”
“大壮和周云,学校教职工那边你们去聊聊,特别是教过田蓓蓓的老师,以及发现尸体的宿管,问得详细点。”
林澈说着,看向沐阳,“最难的部分,就交给你了。”
沐阳点头,“如果蓓蓓的死真的和被霸凌有关,那知道更多真相的,不是老师,而是学生。”
李礼面露疑惑,还不等他问,沐阳就给出了解释。
“大部分霸凌行为都是有意识的,霸凌者不一定会觉得自己有错,但是他们知道这种行为一旦被老师知道,肯定会被批评,所以霸凌往往都在老师看不到地方发生。”
“但在隐瞒老师的同时,大部分霸凌者是希望自己的行为被其它同学知道的。”
这下不止李礼,其他人也是一脸疑惑。
沐阳继续解释,“对于青春期的一些孩子来说,他们开始更多的渴望肯定,渴望权利,渴望在学校这个微缩的小社会里,拥有一定地位。霸凌可以使他们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成为一个小团体的领导者,他希望自己霸凌的行为被同学知道,让同学害怕他,崇拜他,甚至加入他的小团体。所以学生往往比老师更清楚,周围有哪些霸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