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好吧,其实,乐队中除了我以外,没谁是不可替换的……你说吉米?嗯,吉米很好,但吉米也能换掉,说不定哪天我就想和女主唱合作了呢。
——兰斯?!
——谁规定必须有乐队才能创作音乐,我完全可以先把音乐搞出来,然后,再去找合适的人来演奏它。所以,只有我才是乐队,其他所有人都是可以替换的。
鲍德温说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气笑了。
他后来在电视节目上笑着评价:[那是个混蛋!不过,是个有才华的混蛋。]
但在当时……
兰斯这番傲慢到近乎自负的话,确实让鲍德温气得无言以对。
如果他的脾气再暴躁一点儿,很可能会扭头就走,自此退出乐队。
但这个从建队开始就一直在队伍中的鼓手,早将行星乐队视为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支柱,他舍不得离开乐队,所以,还是选择了妥协。
兰斯后来给出的解释是:“很多人的想法都是在不断变化的,我当时傲慢了。可那张专辑是我的心血,类似自己的亲生孩子,我迫切地想要保护它,不让它被人抢走。不过,我用词确实不当,因为太得意。但那又有什么没办法呢?我当时才二十多岁,你们不能要求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说话滴水不漏,一点儿错都不犯吧?”
但詹姆斯得知这事后,根本不去理会他的任何辩解。
他才不像西奥那么傻乎乎,也不像鲍德温忍气吞声,当场就暴跳如雷地冲过去找人算账:“换掉我?你他妈居然想换掉我!信不信我咬断你喉咙!打爆你狗头!”
作者有话要说:兰斯没想换吉米,他就是太得意了,吹牛逼
第144章拼凑歌词
其实,也不怪兰斯又飘了……
在那段时间,他进入了创作的高峰期,几乎每天都在写歌,激情四溢。
有一次,詹姆斯陪他熬夜,不小心睡着在旁边打起了呼噜。
可兰斯听了一会儿呼噜声,居然根据这打呼噜的起伏和节奏写出了一段旋律,第二天故意抱着吉他弹给对方听,在收获一番例行夸奖后,整个人都牛逼得想上天了:我真他妈是个天才!
詹姆斯:……
这张专辑一共有十二首歌:、、、、、、、、、、、。
而这段旋律后来成了第二首歌的前奏。
总之,兰斯现在就是如有神助,写什么都对头。
后来,等版税合同签好进录音室,专辑中计划的大约十二首歌已经写得差不多了。
行星乐队就一起进了埃布尔提前租好的那间豪华录音室。
詹姆斯望着屋子里的所有人,队友们,还有录音师和那位再次被请来,却由于得罪了自己至今没有姓名的‘给屎抛光’制作人先生,说了一句:“大家,准备好了吗?”
所有人纷纷点头,回应他:“好了,没问题。”
于是,他满意地用力一挥手,吆喝着:“来吧,一起摇滚!”
至此,也拉开了录音的序幕。
但尽管站在前头负责鼓舞士气的人是他。
可事实上,兰斯才是录音室的主导者。
除了詹姆斯外,几乎没人能反驳他的言论。
不过,在新专辑的录制过程中,他也没什么让人能反驳的,始终维持着一种让人难以想象的激情,时不时还会和詹姆斯一起迸发出很多灵感的火花。
他们开始了彻夜奋战。
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全身心地投入!
新来的贝斯手被这种工作压力给整得苦不堪言。
冒险团乐队以前的工作风格可不是这样的,用桑德森的话来说‘我们本质是一群热爱大自然的小精灵’,所以,他们每天虽然也会努力工作,努力做音乐,但更会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