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过,但外来的袋鼠够新鲜啊!”德怀特先生诙谐又诚实地说:“起码目前门票卖得还不错。”
去死吧!
有袋鼠就了不起吗?
在这个时期,乐队的大家都还没见过多少大世面,还颇有点儿坐井观天的意思。
可他们年轻气盛、一腔血气,鲍德温二十五岁,西奥十九岁,兰斯十七岁,詹姆斯十六岁(哪怕加上那曾经浑浑噩噩的十年,也才二十六岁)。所以,几乎每个人心高气傲,谁都不服,根本没办法在见都没见过的情况下,就对一个外来乐队心悦诚服地主动让出属于自己的舞台。
可遗憾的是,俱乐部所有权不属于他们。
这事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能做主儿的。
为此,大家郁郁不乐了很久。
连詹姆斯都没什么心情去逗大家笑了。
但事情的转折点儿在于……
这支袋鼠乐队居然向俱乐部提出了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大略意思是想找个没什么名气的本地乐队过来帮忙暖下场。
也就是相当于赛前热身。
大多数观众进场看表演时,都不可能立刻就全情投入进去,往往需要一个短暂的适应时间。
所以,那支袋鼠乐队想省事一点儿,在他们准备正式演出前的这段适应时间里,先找个暖场乐队上台,帮忙调动一下观众情绪,让刚进场的观众尽快安静下来,并利用短暂的时间,营造出现场表演需要的气氛,间接再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后。然后,他们来一个闪亮登场!
德怀特先生压根没考虑太多。
他得知这个要求后,早上去俱乐部时就顺路开车到鲍德温家这边敲门了。
来开门的人是一头金发乱糟糟、睡眼惺忪的詹姆斯。
经常昼伏夜出的作息使得其他人这个时间还在屋子里睡懒觉。
德怀特先生也不太想进屋。
毕竟,男孩子的家通常和干净整洁这类词汇绝缘,尤其是这种可能有四个男孩子时不时就合住的地方。
所以,他干脆站在门口把暖场的事情说了。
詹姆斯那双漂亮的绿眼睛几乎瞬间清醒,还迸发出了灼热的光芒。
他立刻咧开了嘴,呲着两颗尖尖小虎牙,笑容可掬地拍着胸脯,语气超诚恳地保证:“没问题,交给我们!我们干活儿,你放心!”
德怀特先生不由得很满意地笑起来。
他还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夸了句“Goodboy”,然后无比放心地离开了。
在他身后,詹姆斯先贼兮兮地把着大门,探着脑袋,竖起耳朵听了半天脚步声,确定人渐渐走远后,才猛地高举起右臂,用力在空中挥一下拳头,欢呼了一声!
紧接着,他急不可耐地转身,连跑带跳、旋风一般地冲进屋里,一脸灿烂地把所有人统统吵醒,大声地吆喝着:“来啊,兄弟们!决一胜负的时刻到了!做好准备,回头抄家伙,干死那群袋鼠!抢光他们的风头!”
别误会,不是打架。
而是带上吉他、贝斯、架子鼓去来一个先声夺人!
暖场?热身?抛砖引玉?
呸!
做梦!
滚回土澳Fuck袋鼠去吧!
凌晨三点才睡着,低血压严重的兰斯被吵到不行,冷着一张臭脸从单人床上爬起来。
他面无表情地穿上衣服、仔细地刷牙洗脸、认真梳头、抹发蜡、打理发型、喷香水……然后,才重新转过身,捋起袖子,把正亢奋到上蹿下跳,围着自己疯狂转圈跳舞,还嗷嗷叫的制杖一拳KO倒在地:“你他妈再敢大早上吵人睡觉,我就把你扔到默西河里去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