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小景本来笑得十分标准,没想到照片定格的一瞬间顾垣竟去捏她的脸。
“再照一张好不好?”
“这张就很好。”说着顾垣拿餐纸去擦她嘴边的口红,一张纸不够又用另一张,“现在,你可以用这张嘴吃饺子了。”
富小景因为妆毁了,也不能再照,但她很快就高兴了,“这个蛇形饺子,我为了能擀出绿饺子皮,活面时特意勾兑了芹菜汁,你尝一尝。”
饺子由于肚子太大,不像蛇反而更像绿皮鸭。
见着顾垣吃中了铜钱,富小景马上恭喜道,“吃饺子吃到铜钱是个好兆头,新的一年你一定会顺顺利利的。”
作者有话要说: 1.旧文又有章节红锁,我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咨询个小问题,未来若涉及到某些描写,大家更能接受哪种描述:“一夜无话”还是“此处删去xx字”抑或是框框框框框框框框框框
记得某版金x梅节本(忘了哪版了),一到关键处,便删减成“一夜无话”,我以前还不懂得其精妙,现在愈发觉得这四个字很适合纯洁的晋江。
2.不建议大家过量食用蜜三刀这种甜食,尤其在晚上。但因为本文没那么甜,所以还是可以看一看的。
第36章
大年初二早上七点,富小景在梅的房子里熬白米粥。
“快起床洗漱吧。”
梅躺在床上,披着外套夹着香烟在那儿喷云吐雾,“景,你不是和你那男朋友过年去了吗?怎么一大早有空来我这儿做饭?”
富小景在碗边磕鸡蛋,平底锅里的热油刺刺响着,“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现在没男朋友了。”
“是不是你太端着了?”梅弹了弹烟灰,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这人怎么就不知变通呢,该拿乔的时候拿乔,该伏低做小就得伏低做小,我是跟你说要想长久就别那么早滚到一起,但你得看情形啊。”
沉默。
“也不是不能挽救,梅披着睡衣从床上起来去开衣橱,挑了一件墨绿色裙子,“穿上这件去请他看月亮。”
“并不是这个问题。”
“那是什么问题?”
“你知道,有一种好男人,虽然也爱玩,但他们从不碰处女。他之前对我有些误解,我们在一起其实是个误会。现在误会结束了。”
“就为这个,你跟他说,他要给你破了,不就不是了吗?这种人不图长线,短线就够赚的。”
“我觉得你前半句说得很有道理。”说着富小景就笑了,“你那么看着我干嘛?”
“你怎么一直出汗?你的腿……他就这么让你回来了?王八蛋!”说着梅走过来抱了抱富小景,“景,没事儿,告他,我把钱给你,咱们请律师打官司,他不是有钱吗?他就等着赔钱吧!到时候你也不用把钱分我一半,给我三分之一就行。”
三分之一也足够多了。
“他没强迫我。”
“你要不想放过他,有一百种方式让他赔钱。多的是律师愿意打这种官司,他就等着身败名裂吧。”
“是我强迫的他。”
富小景并没说谎。
其实春节当天的月亮升起之前,他俩还是很愉快的。
早上一起吃饺子,吃完去唐人街看舞龙舞狮,两人还一起放了烟火,街上挤满了人,她主动挽着他的胳膊,看烦了回家涮肉,晚上去音乐厅,指挥家她很熟悉,曲子里还有很中国味的《春之序曲》。从音乐厅出来,有一位很漂亮的中年女士同他们打招呼,富小景第一次遇见顾垣的朋友,她很希望顾垣能以女朋友的身份介绍她,她的心跳还加速了些。
那女士好像有很多话要对他们说,但顾垣并没给她时间,更没给她们彼此介绍。
他拉着富小景就往前走,走到车前,连车门都没开,就把她按在副驾驶门前亲她。路边的霓虹灯煌煌亮着,后来她被他拉到副驾驶,副驾驶位被调到一百八十度,他的脸压下来,把她的嘴角都给咬破了。
开车一路超速,竟也没有警察拦下来,她被他的激动给感染了,不由得去回应他。
在布鲁克林的那间客厅里,壁炉里并没燃着松木,室温冷的厉害,可她全身却热得发烫。
那条红裙子像燃着的火苗,炙烤着她的每一寸皮肤。可后来即使火苗除了大半,她也没更凉些,反而愈发地烫,从里到外的烫,她口干得想要喝水,不知怎的,她想起了十多年前的那捧溪水,当孩子的时候暑假去乡下玩儿,有一条小溪的水很清澈,溪里的水很清凉很解渴。顾垣拿冰块贴在她嘴边给她止渴,舌尖和下唇确实是清凉的,可喉咙却热得发烫。
下巴锁骨上的冰块慢慢溶化,也没让她更凉快些,她想她是发烧了。
有些人的爱情就像是发烧,一年能有好几次;有些人的爱情像出水痘,一生只出一次,出完了对水痘也没有留恋,日子倒是越过越好;只有少数人的爱情像晚期不断扩散的癌细胞,人死了,爱情才死,活着痛苦,却也不想死,宁愿苟延残喘。
她抱他抱得很紧,不为别的,只为他给了她最为原始的安全感和快乐。
但还是没走到最后那步,她在这方面太过笨拙了,以至于他很快发现她的没有经验。
为了确认,他竟然还问了她。
听到这一问题的瞬间,她有些错愕,她回说自己确实是第一次,他可以多教教她。
他不愿意。
富小景第一次体会到脱完衣服再穿上,比单纯的脱,屈辱感要大得多。
他给她穿好衣服,摸她的头发,向她道歉,“我早该发现的。”
美国人的初夜平均年龄是十七岁,她二十二岁,并不在他的经验范围之内。
如果早发现,他们早就没有联系了。
顾垣把她抱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掖好被角,甚至还给她端来了热牛奶。
牛奶洒在被子上,明明是她洒的,他却说对不起,又搬来了一床新被子。
顾垣用行动明确地表明了他们不会有未来。
她睡不着,去客厅,顾垣在客厅抽烟,她从烟盒里也掏出一只点燃,这次她抽得很纯熟,没有咳嗽。
他去夺她烟头,富小景把烟头摁在他的胳膊上,她就是故意的,他俩都知道。
顾垣没躲,另一只手还夹着香烟,烟雾笼罩了他的下半张脸。
“疼吗?”
“不疼。”
“那就再烫会儿。记住,这是我给你留下的。”
其实都到那种地步了,做不做到最后一步并没本质区别。但他偏偏要以此来证明他是个君子,好像她要靠那层膜以此为生似的。
烟头在他皮肤上滋滋燃着,原来人的皮肤这么脆弱,他也不例外,可她并不心疼,因为他不再是她的任何人,从今以后,她也不稀罕他是。她劈手夺过他手里的烟,摁在她刚才揉皱了的衬衫上。他的衬衫刚才被她弄得皱巴巴的,上面的两个扣子还开着。
又烫了一个洞。
“把刚才没办完的事情办了吧,要不分得不清不楚的。”
她的手指摁着他胳膊上的烟疤,拿吸了烟的嘴去亲他,以前她总要嚼片薄荷味口香糖的。现在她丢了小女孩的讲究。两个烟鬼抱在一起,气味一点儿都不美好。
她把昨天他教给她的东西,如数还给了他,“竖、横折、横、撇、横折钩、撇、撇”,每一笔都要更用力些,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刻在碑上,用最尖刻的刀。
只要不是意乱情迷,她学这些也很快的。
她去拽他的腰带。这一刻,她决定对自己的**诚实些,就像承认自己喜欢棉花糖。
她第一次吃棉花糖还是在省城,棉花糖很大,白蓬蓬的,富文玉从来反对她吃路边摊,自然不许她吃路边摊卖的棉花糖,她也很老实地听话。那次是坐长途去省城听音乐会,好像是勃拉姆斯专场,她记不太清了,富文玉要去见大客户,把她一个人丢在音乐厅,会场的人对她很好,还破例允许她带水壶进去,只是她一直拧不开,后来中场休息,有一个好看的中学生哥哥过来问她旁边有座吗,那是富文玉的座位,可惜富文玉不会来听了。她怕先让他坐了,他就不给她拧水壶,于是先把水壶递给他拧。下半场,她不知怎地犯起了咳嗽,怕打扰到别人,忙捂住嘴,旁边的哥哥递给她两粒薄荷味的润喉糖,她吃了就不再咳了。
等到结束,她也没等到富文玉来接,她很害怕,便恳求那个哥哥陪她等。为了表示感谢,她决定请他吃她的最爱——蜜三刀,可她没有带钱,只好曲线救国,让他先买,等富文玉回来了再把钱还他。她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讲述蜜三刀是多么好吃,蝴蝶酥也好吃,蝴蝶酥像无数个蝴蝶标本叠在一起,虽然描述很恶心,但真的好吃,芝麻酥好吃,千层酥好吃,都好吃,说着她的口水都要流出来,她炸着一头自然卷,瞪着黑眼珠,用小肉手去拉他的衣角,“哥哥,咱们去买吧,要不就关门了。”
可他并没有要去的意思,只是把她的水壶再一次拧开,让她喝水。
她不死心,继续去拉他的衣角,“那你喜欢吃什么啊?我和你一起去买。”
他最后给她买了一个大棉花糖。
等富文玉回来,他没打招呼就走了,她的棉花糖吃了一半,富文玉难得冲她发火,揪过她手里的棉花糖扔到垃圾桶,“告诉你多少次了,陌生人买的东西不能吃!”她一直是个听话的乖孩子,那天罕见的没有听话,穿着新买的藏蓝色呢大衣,去扒大号垃圾桶。
她那时候记性不好,不记人名,脸也记不太清,只记食物,任何人,必须和吃的联系在一起,才能记得住。见到人第一反应不是王叔叔,而是做腊肠的叔叔,要挠着头想好久才想到这做腊肠的叔叔姓王。
多年后,那张脸她早就记不清了,薄荷润喉糖和棉花糖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她盯着顾垣,这张脸她大概会一直记着。
这跟她喜不喜欢他没关系,跟他在纽约给她买了一杯棉花糖热可可也没关系,不外乎是因为他是第一个让她这么疼的人。
比身上烙十个疤才疼,她才在他身上留下两个疤,算来算去,还是她亏了。
整个过程并没有□□,她只是疼得想死。他的汗淌在她身上,她这么怕冷的人,这么冷的天,脸上竟也布上了一层细细的汗珠,不是热的,是疼的。
后来疼着疼着就麻木了,只想睡觉,明天还要上课,她还有一堆事儿要做,也不知道宿舍办公室会不会发来新的邮件。甜心和罗扬这对神仙眷侣真他妈是讨厌透了,她回去还得免费观看他俩的浓情蜜意。
顾垣用毯子把她裹好,帮她盖上被子,又给她掖好被角,在她额头上还亲了一下。
大年初二凌晨五点,富小景从床上爬起来,去浴室洗去顾垣留在她身上的气味。
五点半她叫顾垣去曼哈顿的唐人街去给她买豆浆,她还要吃小意大利的提拉米苏,浑然不顾现在有没有。
直到顾垣真的走了,富小景把盘子里的薄荷鸡蛋搅碎,又在上面叉了一个纸条:我们完蛋了。
屋里的红色显得很讽刺,她把自己买的花倒进垃圾桶,顾垣送她的大捧大捧的花还在那兀自开着。
她背着包离开时又看了看桌子上捣碎的鸡蛋,自嘲地笑了笑:富小景,你可真他妈幽默。
打开手机,删除顾垣的号码并拉黑。
从今天开始,他对她来说,再也不算是一个诱惑。
富小景的腿太疼,为了像正常那样走路,每一步都要忍受疼痛,到了地铁站,最里面的衣服就湿透了。她的裙子被撕坏了,她把围巾披在背上,打了个结,充作外套,外面的大衣还残留着花的气味。
纽约的冬天漫长又寒冷,地铁是流浪汉最好的福地,许多流浪汉都在地铁里过夜。
她身旁就坐着一个络腮胡子的流浪汉,大概是几个月都没洗澡了,他脱了鞋子,两脚互相用脚趾甲挠着,手里捧着一本诗集,看起来很惬意的样子,隔一会儿就打个饱嗝儿。富小景只好捂着鼻子,又不便表现得太明显,只好做托腮思考的样子,托着下巴的手慢慢捂住鼻子。
座位冰凉得厉害。
流浪汉问富小景要不要买书,说着指了指座位旁的一堆旧书。富小景本来不想买的,又想人到这个地步还要看书,没理由不去支持一下这个乐观的人。
富小景随便挑了一本,很大方地支付了钱。
到梅的房子时,她的鼻尖上全是汗,脸色发白。110街是不能回去的,甜心和罗扬见了她这个样子,估计能给她编排出一百个一模不一样的故事,主题大概都是她是一个弃妇。
梅迷迷糊糊的,开门时竟也没打量富小景的衣服和脸,又回到床上去睡觉。
直到此时,梅手里捧着粥,才发现这人确实很不一样了。
富小景在粥里加了两勺白糖,一直埋头喝,搁一天前她也许会觉得甜得发腻,但现在却觉得正好。
喝完又盛一碗,继续添糖。
梅去拉她的手,“就这么结束了?”
“还能怎么着?你今天没课吗?我下午还得去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