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 is a girl》。
一首曲风非常华丽、张扬,歌词具有颠覆性意味的米语流行歌曲。
原唱是一个类似于二十几岁的女性的声音,在歌曲中极尽展现着她的期待与疯狂。
但是,如果这首歌是由小女孩演唱出来的话,又会显得非常的童真有趣,锋芒不露。
江侃已经得到了这首歌很久的时间,但是一直也没挑着足够合适的机会将它发布出去,现在女儿回到了自己身边,而且还如此地喜欢音乐和歌唱。
想必这首歌真的就是为她而准备的吧。
江侃在心里默默地盘算着,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认真地为女儿演唱并录制这首歌做起了部署。
首先是找专业的录音棚,来录制音乐的配乐部分。
原本这件事本来是可以交给冬雨乐队的那几位兼职录音师来做的,但最近他们都忙于参加《乐队的春天》的准备工作与排练,暂时不能分心来演练别的歌曲。
所以江侃又通过张玲玲的关系,找到了一家国内知名的录音室,花费了不少的代价,让他们做好为女儿录制单曲的准备。
小媛本来是想自己来演奏歌曲中的电吉他部分的,但被江侃坚决地拒绝了,现在正是她追赶其他同学学习进度的关键时期,允许她唱歌都已经有些耽误她学习了,而歌曲的吉他谱子的练习更会占用她大量的时间,每天都要花至少一个小时来进行排练,这是不可能的。
下个月,也即五月,江侃打算让小媛用这首歌放在新歌榜上试试水,看看除了之前的《恭喜恭喜》这样的拜年歌之外,女儿的歌曲能不能也在市场上掀起一些水花。
“叮!”
正当他这样想的时候,系统的提示音再次响起。
“侦测到宿主有让女儿也进入歌坛尝试成名的念头,系统特此发布长期任务:【从小培养】。”
“宿主女儿的歌曲每获得一次当月新歌榜前十,将会获得一个音乐随机宝箱,用以鼓励宿主女儿成为歌手的努力。”
“请问宿主是否接受?”
江侃早已习惯了系统这样的做法,之前签约的凌步微也有类似的任务,看来这是想尽量地将地球上的优秀歌曲传承到蓝星上来啊,真是用心良苦。
“接受。”
他没有犹豫,接受了这个任务。
毕竟这是白~嫖系统歌曲的任务,还是系统主动提出的,不接白不接嘛。
……
“小刘,四月已经过去五天时间了,现在新歌榜上的排名情况怎么样了?”
慕容诚躺在躺椅上,一边用手机玩着最近沉迷上的小游戏,一边随口问起了旁边正在处理工作的助理小刘。
“老板,现在新歌榜上的排名形势一片大好!”
小刘闻言,扶了扶自己鼻梁上的眼镜,毫无任何犹豫地就汇报起了当前的情况。
毕竟作为慕容诚这个甩手掌柜的助理,他早就已经习惯了对方把自己当成人形搜索来用。
“您的新歌《纯白色的爱》,现在以30万次出头的下载量稳居本月新歌榜第一!”
作为知晓老板性格的助理,他同样知道老板问这个问题的意思不是真的想知道新歌榜上各首歌曲的排名到底怎么样了。
他的意思肯定是自己的歌曲怎么样了。
所以,他给出了精准的汇报。
“呵呵,还不错~”
果然,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慕容诚愉快地伸了个懒腰,呵呵笑着说道。
语气很轻松,又有一种释然的感觉在里边。
把握住了他性格的要点,小刘适时地继续汇报道:
“而之前您的最大的竞争对手江侃,他的那首《奢香夫人》,这个月的排名只有第七名而已,区区23万次的下载量比您少了差不多三分之一!”
老板最关心的肯定是他自己,而第二关心的肯定就是他的竞争对手,小刘的汇报正好击中了慕容诚痒痒的内心,而对方比自己差了这么多的好消息也让他感觉到舒爽莫名。
“哈哈哈哈,还得是我慕容诚出马啊!他周胜杰斗了三个月都斗不过的人,我第一个月出手就轻轻松松将其斩落马下,啧啧,真是赢得太轻松了,一点儿胜利的感觉都没有……”
夸完了自己,又贬低了对手,周胜杰开心地大笑起来,完全没有他在公众场合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温文尔雅的风度和姿态。
“嘿,老板出马,一个顶俩!周天王的确厉害,但毕竟还是退隐得太久,有些跟不上时代了,老板的歌曲才是紧跟时代潮流,无往不利的精品歌曲!”
不要钱的恭维话流水般地从小刘的嘴里冒出来,逗得慕容诚满脸笑容,开心不止。
好半晌,他才终于平静了下来,冲着助理挥了挥手,嘱咐了有他一些不可妄自议论别的天王,要谦逊低调的话,然后让他退出了房间让他一个人静静。
“呵呵,老周,你果然还是老了啊,区区一个刚出道一年多一点的新人歌手就把你逼到了那么尴尬的境地,你看看我?都还没用劲呢江侃就已经倒下了……”
他嘲讽地摇着头,自言自语地说道,脸上布满了不屑的笑容。
“不过,如果真的从音乐欣赏本身来说的话,江侃的这首《奢香夫人》的质量还是相当不错的,不仅曲调婉转悠扬,气势更是豪迈大气,旋律也是朗朗上口,更可贵的是歌词也非常的积极正面,营造出了一个英姿豪爽的女英雄的形象……”
慕容诚躺在躺椅上,看着宽大的客厅的落地窗外那美丽的自然景色,颇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用很是惋惜的口吻说道。
“可惜啊,就是这个女英雄的故事实在是太过小众,没有为人所知……除了川省本地的歌迷之外,有几个人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知道有这么一段堪称伟大的历史故事?”
“呵呵,江侃,我承认你写歌的能力很强,承认你的歌喉和唱功的确都是非同凡响,同样也承认你的这首歌很有历史意义……”
“只是啊,你的写作题材实在是太小众了,没有人知道的故事自然也没有人来传唱,更不会有人来聆听……按我在音乐圈混迹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你这首歌至少得再等十年才会有人逐渐地听懂,逐渐地明白,才会渐渐地有火起来的可能……”
他的嘴角挂上了讽刺的微笑,用最后一句话结束了他对这首歌的评价:
“好歌,但是生不逢时。失去了天时的歌曲,再好听有如何?江侃,你虽然年龄比我大了几岁,但终究还是一个歌坛的新人,你太缺乏歌坛的常识了啊!”
……
时间过得很快,四月的第一周的周末到了。
周六晚上,蓉城的小酒馆里,冬雨乐队的成员们都汇聚在了一起,和酒馆老板柳志恒,还有喝酒的客人们一起观看起了《乐队的春天》第一季、第一期的播出。
第一期,参赛的队伍一共有八支。
分别是天狼乐队对梅林乐队;
二手芍药乐队对缝纫机乐队;
伟大航道乐队对威震天乐队;
不知名乐队对狂风乐队。
“江兄弟,咱们要注意的就是这第二对对手,那个‘二手芍药’乐队可不是什么善茬,他们可是在津市那边非常出名的一支乐队,以曲风阴阳怪气和搞怪耍宝而出名,最擅长的就是创作和演唱一些讽刺现实的歌曲,因为其歌曲的辛辣程度很高,所以很受当地,乃至全国歌迷们的喜欢……”
一边看着嘉宾们商业互吹,趁着节目还没有正式开始,老周给江侃和柳志恒讲解起了以后可能会遇见的对手。
“嗯嗯,明白,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和化妆,也能看得出,的确不是什么善茬……”
江侃看着画面上对方主唱那新奇别致而略显中性风的穿着打扮,心里“咯噔”一声有点发怵,喉咙里也狠狠地咽下了一口惊恐的口水。
“而另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则是他们的对手‘缝纫机乐队’。”
看着江侃的表情,老周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样子江兄弟是听进去了,以后如果遇着了,应该不会对他们轻敌了吧。
“这个缝纫机乐队呢,说起来有点儿奇葩……”
老周斟酌了一下语言,微微有点儿不太确定地说道。
“一个头发都白了的版老头,一个长发披肩的还在读小学的十岁小姑娘,一个长相猥琐言语粗俗的胖子,一个平头瘦削一脸凶相的瘦猴,唯一一个正常一点儿的是他们的贝斯手,是一个身材很好的二十几岁女生,但是又性格很是古怪,跟谁都一脸高冷的面孔爱答不理的……”
掰着手指头介绍完了这几位角色,老周的嘴角有点儿抽抽。
“他们这支乐队,别的特性没有,就是一点:爱激动,爱冲动!”
“平时都是一脸的高冷不说话,一上台就跟疯了一样直抽抽,主打一个激情澎湃,这极致的反差没少让他们被人诟病,但喜欢他们的人也是真喜欢,创立三年来也有了不少的拥趸……好歹这两支奇葩乐队是遇到一起了,但凡别人遇到了都是给人添乱……”
老周也庆幸地抹了一把额头上的虚汗,他最怕的就是遇到这两支神奇的奇葩队伍,结果两队却自己就碰上了头,让人颇为欣慰。
“嗯,我明白了,以后如果遇到我们一定要好好提防他们……那其他的几支乐队呢,有没有什么特点需要介绍的?”
江侃从善如流,皱着眉头狠狠地点了点头。
“其他的?都没听过名字……或许都是地方性的乐队吧,就跟咱们冬雨乐队以前一样,有点儿名声,但也只限于本市本地区……不过无论如何,他们都是能够从初赛杀入进来的正经乐队,以后无论咱们碰到了谁都不能轻视!”
老周看起来对这次的比赛非常的上心,脸上的笑容都少了很多,一直都保持着严肃的表情,让旁边的江侃也不知不觉地跟着严肃了起来,众人一起看向了大屏幕上登上了舞台的第一支队伍。
……
“呵呵,如果这次的参赛乐队都只有这水平的话,那咱们爬山虎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同一时间,魔都的某栋豪宅内,“爬山虎”乐队的众人正齐聚在一起,也在很严肃地观摩着第一期比赛的八支乐队各自的表现。
主唱李哲裂开了嘴角,轻蔑地从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很是不屑地说道。
“呵呵,是啊,这八只乐队里,也就那‘二手芍药’和‘缝纫机’稍微有点儿竞争力,其他的都是土鸡瓦狗,创作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歌曲,歌词连个主旨都没有,就在那‘哦哦哦’,‘啊啊啊’地干吼,要不然就是什么‘你到底爱不爱我’,要不就是‘这个世界怎么了’,一句有文化的都整不出来,又丑又粗俗!”
胖子贝斯手也是如此,一脸鄙视的表情扬起鼻子喷了几道气流出来,毫不客气地做起了批评,一点儿面子都没给那几支乐队留,俨然一副指点江山的样子。
“呵呵,亏我们还这么严阵以待地每天都练习七八遍参赛歌曲,我就说嘛,哲哥,你有点过于担心了,如果对手就都这水平,咱们就普通练习那水平都能吊打他们啊!”
女鼓手也是非常不屑地抹了一把自己的鼻子,很是轻视地撇了撇嘴,这几天他们的练习一直都很辛苦,她跟队长抱怨了好几次都被驳回去了,所以心里一直也都憋着一把火。
此刻看着电视里那些竞争对手们如此蹩脚,自然也就趁机把话说了出来,泻一下火。
“呵呵,你们啊,不能只盯着弱者看,‘二手芍药’的那首《我的宝贝好大儿》就很出色嘛,不仅贯彻了他们一贯的阴阳怪气的曲调风格,还痛斥了当前社会上的那些待在家里不出去工作安心啃老的年轻人,痛斥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我觉得这样的乐队肯定能够走得很远,轻视他们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啊!”
“呵呵,的确,这样的乐队肯定我们是得重视起来,就是可惜了‘缝纫机’乐队啊,他们的那首《奋斗吧少年》热血是热血,调子也挺好听,但也得看跟谁作对比……”
李哲看着画面,也是同意地点了点头。
“当今的观众们口味早就被国内的明星们给养叼了,普通的单纯强调奋斗和努力的歌曲听了无数年了谁还会买账啊?而且这可是乐队的比赛,乐队的受众可是来听愤世嫉俗和揭斯里底的,过于正面又缺乏特色的歌词内容遇到了阴阳怪气的反讽社会现实的歌,肯定不占优势啊!”
吉他手,壮硕的大汉阿蒙也是同意地点了点头,他之前最早就很喜欢各种励志的歌曲,也喜欢写那些热血上头的歌词。
但是后来,被社会教育了,才加入了这个小资乐队,专门写一些小资们喜欢的逃避现实,向往远方的歌,这才逐渐地在乐队里站稳了脚跟。
虽然说抛弃了一部分理想和天真,但总归还是以乐手的身份存活了下来嘛,能在魔都这个繁华喧嚣的地方靠音乐吃上饭还让自己生活过得不错,自然也就只能入乡随俗了。
谁出来混不是为了生活啊,挣钱嘛,不寒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