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男生 女生 完本 书单 专题 APP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武侠网 > 游戏 > 猎食法则 > 第303章 两种主张

猎食法则 第303章 两种主张

作者:翩竹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3-12-28 09:24:25 来源:书海阁

“也只能这么办了。”几人在指挥所内又商议了半个小时,实在得不出更好的方案,也只能如是执行。虽然每个人手中的工作表依旧是排的满满当当,但好歹是有了明确分工,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凯撒和庞贝阵地终于不再是怨声载道的一派纷扰情形。

在经历了整整一周的维修和调整后,原庞贝阵地终于在新的主人手中重新恢复了一线生机。在经过后台验证的重启之后,原庞贝阵地被改名为“新凯撒”阵地,以区别原先的“老凯撒”。对于从属于凯撒阵营的玩家们来说,则习惯于简要地称其为“新阵地”和“老阵地”,虽然仍旧是满目疮痍,但毕竟基本功能都还算保留完善,新阵地方面的驻守玩家也已经渐渐熟悉了这里的周边环境和工作节奏,倒也还算乐在其中。

在这忙碌而充实的一周里,内测地图里也不是没有战事发生——在凯撒攻陷庞贝阵地后的第三天傍晚,克拉苏方面忽然派出两支五人队,强攻位于老凯撒阵地和克拉苏之间的2号哨堡。2号哨堡虽然依山而建,易守难攻,但此时哨堡内因为人手短缺,只有一名玩家和一台犬狼兽兵驻守,一旦被围,却是无力抵抗也无从逃遁。所幸陆平川处置果决,在发现敌情的第一时间立即下令堡内守兵带装备撤出哨堡,这才算保存了些许力量。

失掉了2号哨堡,整个东北线的防御前线便出现了缺口,如此一来克拉苏的活动范围和侦查空间便一下子扩大了许多。眼见着中央电脑屏幕上的电子沙盘中陡然涌现了一大片代表克拉苏势力范围的蓝色,陆平川便感到气不打一处来。

“妈的,非常时期,先不跟你们计较!”彼时新阵地的维修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望着克拉苏这一趁人之危的偷袭行为,当下实在抽不出反攻人手的陆平川也只能打落了牙望肚里吞。万幸的是克拉苏在吞并了2号哨堡后也没有进一步向内测版图下方扩张的趋势,双方在经历了一番小规模的试探性解除后便保持了对峙状态,沙盘上的势力范围便似乎定格一般,保持着“红下蓝上”,“红二蓝一”左右的势力分割对比,几日以来几乎没有变化。

虽然双方都保持住了表面上的冷静与克制,但用脚趾头都能猜到,这样的僵持局面并不可能延续太久——倘若就这么一直对峙下去,一旦四十天的内测期限到来,凯撒阵营便会顺理成章地成为本届内测的冠军组,这当然是整个克拉苏阵营所不愿乐见的。

对于克拉苏阵营而言,如何尽快打破当下的对峙局面,进一步扩大自己的控制范围,是必然需要着手实现的目标。而对于凯撒阵营而言,如何最有效地使用好麾下装备和人员兵力,固守当前局势的同时,伺机遏制克拉苏的渗透扩张乃至攻破其本阵,才是当下他们需要考虑的紧迫问题。

在接下来针对克拉苏方面的作战目标上,凯撒阵营内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分歧——阵营内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全力进攻,以姜蓝为代表,誓要以攻破克拉苏阵地夺取全面胜利为最终战果;而另一派则主张尽力防守,以司徒南为代言,声称只有尽可能保住目前所占据的势力范围并坚持到内测结束,才是最合理最能减少伤亡的获胜条件。

“你是不想打,可别人未必这么想!如今内测才刚刚过半,就这么急着收缩战力转攻为守,这不是明摆着留给对方扩张机会么?”在两个阵地连线的视频会议上,姜蓝少见地情绪有些激动,“如今我们虽然表面上占据优势,但两个阵地就单独兵力而言,都较之克拉苏要薄弱。如果不趁着现在得胜的气势联手进攻,进一步迫使克拉苏有所忌惮,那么等他们回过味来,无论针对哪一个阵地进行强攻,我们都会难以支撑!”

“要是能打干嘛不打,可是现在问题是就剩下那么点人,还打得动吗?”视频连线的另一端,司徒南也毫不示弱,“如今两个阵地加哨堡巡逻,剩下的人手连组个十人队都够呛,要打就有伤亡,可是万一一次打不下来呢?剩下的人还咋守得住两个阵地?听说你小哥不是一个人炸了庞贝半边儿么?要不你再如法炮制一次炸完克拉苏得了?”

“停停停!都别说了!”眼看着再这么争下去双方就得吵起来,陆平川只好站出来再一次充当和事老,“打肯定还得打,但不是现在——目前马上要再组织进攻,我们无论人员数量还是体力上都无法满足作战需要……要不这么办吧,先派遣两人到克拉苏阵地附近充当移动哨,实时监控那边的情况,一旦有动静,我们也好占据先机……等稳住这段时间,两个阵地都整合完毕,我们再想想该怎么联合出击,一举破敌。”

喜欢猎食法则请大家收藏:(wuxia.one)猎食法则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