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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唐 第104章 我是花骨朵

作者:何昊远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1-04 02:21:21 来源:书海阁

李四维猛拍惊堂木,厉喝道:“卢兆义,你还有何话好说?!”

“李使君,某………..某冤枉啊…….”

“看来不施以重刑,你这样的刁民是不会招的了!来啊!给本官重打二十杖!”李四维抽出令签往堂下一扔,衙役上前捡起,立即将卢兆义摁倒行刑。

按大唐律法,刑讯时使用长三尺五寸,大头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的专用刑囚杖,只能击打背、腿、臀,且要求这三个部位受刑相等。

刑讯不能超过三次,用刑总数不能超过二百下。如果达到了法定的拷囚次数,被告人仍不肯招认,便可以取保,并反过来拷问原告。

对这条律法,卢兆义是知道的,因此他强忍着,希望能挨过去。

衙役们抡着囚杖猛打,每一下都发出“啪!”的大响,听得人心惊肉跳。二十杖打完,卢兆义背上、腿、臀上已经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卢兆义,你招是不招?!”李四维再次大喝。

卢兆义犹自喊冤道:“李使君………某是冤枉的……..”

“岂有此理,竟然还想狡辩!打!再给本官重打五十大板!”

在古代的堂审中,以严刑迫使被告招供,这是官员们最常用的手法,卢兆义明明前言不对后语,还是死不认罪,李四维自然也是各种大刑轮番而上。

“大胆刁民卢兆义!你的万马车行收留作奸犯科的市井无赖,欺行霸市,欺压良善,以武犯禁,敲诈勒索,偷税漏税。劣迹斑斑,罪行累累!邛州府对万马车行的掌柜、管事加以审讯后,这些人都已招供!如今人证物证俱在。岂容你抵赖!”

李四维命人当堂宣读了胡纳言、水月生、谢老七等人的供词。在如此多证人证言面前,加上大刑之下。卢兆义终于开始招供了。

“李使君,某………某招了。事情是这样……..的,曾应凡想扩大家中的生意,刚好两个月前,犀浦县上溪村的方家和下溪村的赵家,因方家家主方同良的被害,打起了官司,曾应凡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良机。就派人密切注意方赵两家的动向;

后果曾应凡听说火井县一个叫刘二虎的人,因其父亲吃了方家的盐中毒而死,把方家告到了火井县衙,曾应凡觉得其中有蹊跷,就托某派人到火井追查此事。

某出于朋友之义,就派了一些人,以及托火井的荆十三仔细追查,发现刘二虎的父亲中毒身亡不同寻常,很可能是受了赵家指使,故意陷害方家。只是我们没有查到确凿的证据。不好乱说。

火井县查封方家的盐铺后,荆十三暗中发现有几个人半夜潜入方家的盐铺,把方家一个库房的食盐销毁了。这分明是在销毁罪证,就暗中跟踪这几人,发现这几人和赵家有关系,便将其捉拿了扭送到火井县衙。

结果第二天,李昂就带着火井县的捕快,不由分说冲进了林墨斋,对荆十三和林有栋暴打,并带回火井县大牢施以酷刑………”

靠!听到这,李昂躺不住了。卢兆义这厮表面上是招供,实际上是避重就轻。变相地在指控他和赵家,再让他这么扯下去可不妙。

他忍不住挣扎着坐起来。对李四维说道:“李使君,卢兆义一派胡言,根本是在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已经缓过气来的廖仲南抢先冷笑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李昂,你为了谋夺方家的盐井,在火井勾结县令崔寅,肆意妄为!刘二虎的父亲中毒身亡,分明是有人在背后陷害方家,你们为了夺取方家的盐井,却假作不知,借机构陷方同兴,还煽动市井刁民,阻挠本官查案,诋毁本官…….”

李昂毫不客气地用反问打断他的话:“廖御史说我诋毁你,请问,我是怎么诋毁你的?你有何证据支持你的指控?若是没有,那廖御史就是诬告!”

“如今卢兆义已经招供,刘二虎是受赵家教唆,陷害方家……..”

李昂再次打断他道:“就算这是真的,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案子是火井县令判的,和我有什么鸟毛关系?”

廖仲南被驳得无言以对,不禁恼羞成怒地喝道:“大胆刁民,竟敢在公堂之上口出秽言,来啊,重打十大板!”

“且慢!”李昂摸摸额头那渗血的纱布,问陪审的司法参军唐近岳道,“唐参军,按律,在公堂上口出秽言是什么罪呢?”

唐近岳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说道:“在公堂上口出秽言,按律笞十至五十。”

李昂立即说道:“这么说来,廖御史这就是滥用职权了。堂堂的巡察御史,竟然滥用职权,公报私仇,不知这又该当何罪?”

廖仲南怒极而笑,冷森森地说道:“好一副伶牙俐齿!本官是巡察御史,就算量刑不当,在没有施刑之前改正过来,也不算有错。你既然承认口出秽言,那就休怪本官按律严惩!来啊,重笞五十!”

“廖御史为报私仇,真是连老脸都不要了啊。这样的巡察御史,真给朝廷长脸啊!不过,你还无权笞我。”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李昂,今日你便是舌灿莲花,本官也要按律………”

“按律?”李昂再次打断他道,“按《唐律疏议》,七十以上,十五以下的,以及残疾人病人,犯流罪以下可听赎。我生于开元二十年,今年未满十五岁,而且有伤病在身,按律流罪以下可听赎。”

“你没满十五?一派胡言!”李昂看上去,怎么也有十七岁以上了,并且有着这个年龄段难以企及的成熟,竟然说自己未满十五!这可气得廖仲南肺都快炸了。

李昂笑道:“我看上去虽然比较成熟,但那是因为从小孤苦那个伶仃,流离那个失所,终日自谋生计所至,但我确实是生于开元二十年。廖御史若是不信。可到犀浦县查查我的户籍。”

这一点是得益于华老头,当初华老头考虑到他没田地,而按大唐律年满四岁以上为小。十一以上为中,二十以上为丁。一旦成了“丁”。就是要服劳役的,所以华老头尽量把他的年龄报小一点,当地官员得了好处,哪里在乎你少报几岁;再者,真要查起来,鬼也不知道李昂今年到底多少岁。

李昂后来抄《唐律疏议》才发现,年龄小除了可是免除劳役外,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司法特权。

虽然南宫紫烟夜夜高歌难禁。但在法律上,人家李郎君确实还是未成年人。

我是未成年人我怕谁?李郎君抬手掏出一块碎银,随后扔出去,叮!碎银滚到廖仲南脚下,这就算是交钱赎罪了。

虽然,这怎么看,都像是在打发要饭的。

公堂之外围观的百姓忍不住哄然大笑,有的甚至笑得瘫在地上。

打发完要饭的,李郎君舒服地躺回担架上,却偏又做出一副“我是病人。我是未成年的病人,哎哟哎哟”的模样。

廖仲南那小小的心灵一再遭到打击,竟再也承受不起。气得“噗!“的一声,当堂口喷鲜血,仰天倒下,人事不省。

没事,刚才请来的郎中还没走呢,正好派上用场。

对廖仲南这只秋后的蚂蚱,李四维还不爱搭理呢,让人把廖仲南抬下去后,继续问案。

接下来。李昂不再开口话,全部交给了李侠子。

李侠子不愧是剑南第一讼师。卢兆义说一句,被他驳一句。驳到最后,卢兆义发现不但指证不了李昂干的勾当,反而感到李侠子的话处处是陷阱,让他真是百口莫辩。

邛州方面提供的大量人证物证,还有各类账册和信函,足以证明卢兆义和曾应凡暗中勾结,做过不少违法之事。

卢兆义和曾应凡在接下来的两天堂审中,虽然极力否认,但在诸多证据面前,却难以自圆其说,被李侠子问得哑口无言。

最终压倒曾应凡的那根稻草,竟是他儿子曾捷。这位打小养尊处优的小郎君,在堂上挨不到十大板,就什么招了;

其实包括他那表妹,实际上是从绵州买来的女伎,用这个女伎来冒充他的表妹来勾引公孙靖宇,目的是想把公孙靖暂时牵制住等等。

有了曾捷的供词,曾应凡和卢兆义再怎么狡辩也没有用了。

衙门外几百储户等着兑现呢,李四维也急着结案,以免闹出更大的乱子。不过李四维也很精,他没有作最终的判决,而是将所有堂审记录以及证人证言,都递交给剑南节度使,让章仇兼琼来判决。你一日不判决,某就封着百汇通柜坊,一日不兑现。

章仇兼琼有钱存在百汇通,虽然名义上是鲜于向的,但真闹到朝堂上的话,对他也很不利,于是便来了个快刀斩乱麻,曾应凡和卢兆义皆判死刑,其他如曾捷等从犯,也都一一定罪。受牵连者多达上百人,此可谓是十年来剑南道第一案。

这件轰动一时的大案,被迅速地结案了。

案子判定之后,李四维才开始给百汇通的诸户兑现。查封的财产共计不过四万缗,鲜于向一下子兑走了三万缗,剩下的一万缗不够兑现给所有的储户,李四维只能选择性的给一些有背景的人优先兑现。

最后没钱了,谁不能兑现,那是他倒霉。这些人会怎么闹,对李昂来说,已经不是他关心的了。

除去一个心腹大患之后,现在,他要全力投身到自己的赚钱大业中去。火井方面,已经收购了大量的粗盐,因为价格比市场稍高,各地还有大量的粗盐正源源不断地运向火井。

现在,李昂就要赶回火井,和大批商家签定供销代理合约,然后让大唐无双盐业公司出品的精盐,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铺天盖地的形势抢占剑南道的高档精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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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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