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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卖仙菜的万男迷[重生] 第81章

作者:一世凡尘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3-12-26 18:56:26 来源:免费小说

  符小天还十分清楚地记得,当时宋妈妈说过一句话。

  “小天,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妈妈会好好疼你的。”

  小小年纪的符小天感动得一塌糊涂。

  从此以后,在符小天的心里,宋妈妈就是自己的妈妈,他很尊敬宋妈妈,就跟他自己尊敬自己的妈妈一样。

  一直以来,宋妈妈对他都是很好的,买东西给宋远箫的时候,也总惦记着他,很多时候,宋远箫都还会吃醋,说他的妈妈只疼符小天一个。

  在凉台哭完后,符小天走回到房间里面,看着熟睡的宋远箫,他伸出白皙,骨节分明的食指去触摸宋远箫好看的眉毛,摸了下他高挺如雪峰的鼻梁。

  这时宋远箫似乎察觉到了,他睁开了眼睛看了看符小天,说,“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啊?”

  “没。”符小天睡在宋远箫的身侧,伸手去抱住他的腰。

  宋远箫也伸手去抱住他,两个人就这样一直抱着,抱到了天亮。

  第二天宋远箫醒来,符小天已经离开了,宋远箫再也找不到他了。无论是小巷拐角符小天的家,还是学校,又或者符小天的老家,宋远箫都去找了,可并没有看见符小天的身影。

  他查找了连续三个月的航班,无论是陆地的,亦或者航空的,都查了,就差掘地三尺了。

  符小天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这世界仿佛从来就没有这个人似的,消失的干干净净。

  这8年来,顾青景每天都做噩梦,搞得他精神恍惚,神经失常,已经被关进精神病院里面了,前不久电视上才播了一则关于他的新闻,说他在精神病院里面多次割手腕自杀,可终究还是没能是成功。

  这次的自杀之所以会被报道出来,是因为顾青景都已经割腕自杀四个小时,流了人大于二分之一的血了,按理来说,正常人嘞,失血到这个程度,早就已经失血过多,救不回来了,可顾青景就不一样了,据抢救他的医生说,顾青景那时候的精神面貌极好,也就只是给他止了血,没做什么很特殊的处理,可他就是半点要断气的表现都没有。

  看见这则新闻,符小天从空间里面抓出来一个红番茄,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八年前,他通过律师那知道要控诉顾青景,是绝对告不成功的后,他就想办法暗暗给了一个十分特别的红番茄给顾青景吃,吃完这个红番茄,他会不断产生幻想,日夜遭受煎熬,生不如死,可他又死不了,偏偏这个毒番茄有着自动生血的功效。

  顾青景就这样每一次生不如死的自杀,到头来,还是不停被折磨,被摧毁,一下子整个人已经老了十多二十岁了。

  符小天吃完番茄后,走到店铺门口,来来往往的大卡车装着他们家的新鲜蔬果,运送到全国各地,符小天成了全国最大的蔬菜供应商,每天赚的钱用银—行的提款机数都数不过来。

  这8年来,他隐姓埋名,不仅把名字改了,就连姓也改了,他现在的名字不叫符小天,也不叫顾青景,叫落星舟!

  “星舟,今天又有个大客户和我们签了五年的合同,这次你该怎么奖励我啊?”说话的男人,二十六岁的样子,穿着一件高级定制的湛蓝色西装,头发朝后梳,看着是挺成熟的了,不过样子还喝八年前差不多,一样的英俊帅气。

  “你想要什么奖励?”符小天说。

  “嘿嘿,要不我们晚上去约会吧!”李峻旭说。

  “峻旭,你正经点,都已经26了……”

  符小天还没有说完,李峻旭插嘴道,“26岁怎么了?26了就不能处朋友了吗?小天……”

  “诶。”符小天警惕地看了李峻旭一眼,提醒他不能叫他小天。

  “好!星舟,你该知道我的心意啊,这些年我都跟在你的身边,你也知道我这些年可是清心寡欲,连个朋友都没有,我……只有你。”

  符小天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打住他,说,“这我可没要求哦。你可以交朋友啊,无论什么朋友你都可以交啊。”

  已经26岁了的李峻旭,突然用牙齿咬住了下唇,他深情地说:“八年前坐在你家门口等你,最后等到你,我就知道我李峻旭和你顾承天是有缘分的,当然这八年来,能够和你经历这么多事情,看着你的事业一天比一天好,我很高兴,真的好高兴。”

  “峻旭。”符小天见他说得神情,自己的情绪也被调动起来了,他说,“八年前,谢谢你帮了我,那件事我这辈子都会记得的,如果没有你,八年前我就死了……”

  “不用,你不用感谢我,如果一定要感谢我的话,那你就试着接受我,试着……把那人放下。”

  听到李峻旭提到“那人”,符小天的心里突然撩起波澜,已经很多年了,他没有参与宋远箫的生活,知道他的消息,也是从电视上,还有报纸杂志上知道的。

  “你也知道我跟他不可能了。”符小天说。

  “所以啊,自然你明知道跟他不可能了,那你不如就接受我吧,好不好?”李峻旭说着,伸手去抓起符小天的手,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你别开玩笑了。”

  恰好这时店铺里的座机响了,符小天说,“看吧,订单来了,赶紧活跃起来,这个月赚大钱了,我们就买地建房子!”

  “建房子?星舟你看中哪块地啊?我去直接买回来。”李峻旭说。

  “不,我想自己买。”

  “哪块地皮啊?那里对你很重要吗?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要买啊?”李峻旭问。

  “之前那里有业主的,不过最近听说那业主破产了,一整块麒麟街地皮打算竞投。”符小天说。

  “哦,这样!那几时公开竞投啊?我和你一起去大杀四方!”李峻旭伸手拍着胸脯说道。

  “这个星期一,到时候你开车搭我去吧。”

  “行!”

  符小天和李峻旭聊了一会儿,天色渐渐大亮起来,李峻旭瞅见卖早餐的小贩从店铺前经过,他连忙五步并作三步走出去,买了符小天最喜欢吃的炸油条,还有皮蛋瘦肉粥回来。

  拎着早餐走进店铺里面的时候,恰好遇上每天送报纸的小哥,李峻旭随手接过今天的报纸,然后走到符小天的面前,叫符小天吃早餐,还故意提醒道,“记住了,下午我和你有约。”

  符小天莞尔一笑,这八年来,李峻旭总是时不时就说要约符小天,符小天都听到耳朵要起茧了,可他每次都没有赴约。

  李峻旭问过他,是不是自己长得不够英俊,还是自己哪里不招符小天喜欢,他才会对他一点想法都没有?

  符小天笑着说,“和你,适合做朋友。”

  李峻旭每次也说,“好多情侣都是从朋友做起的,我等你!”

  这一等就是八年。

  符小天莞尔一笑的时候,不经意一眼,突然瞅见今日报纸的头条新闻。

  “世纪婚礼!宋氏集团总裁宋远箫与林家小女儿林翠茵月底喜结良缘!”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谢谢一直支持的小天使!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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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全文大结局

  符小天莞尔一笑的时候, 不经意一眼,突然瞅见今日报纸的头条新闻。

  “世纪婚礼!宋氏集团总裁宋远箫与林家小女儿林翠茵月底喜结良缘!”

  脸部的表情顿时拉沉了下来,整个人也恍惚了。良久都没能回过神来。

  李峻旭把一切都看在眼底,他看深了符小天一眼,然后说,“你……还没放下……他?”

  放下,谈何容易。

  如果真的这么容易就放下的话, 八年前符小天就不会和宋远箫在一起。

  “没, 只是没想到这么突然……”符小天回过神来说。

  “突然吗?不突然啊。”李峻旭翻了翻报纸, 仔细看了下头条封面大图,相片里面宋远箫穿着一件高级定制的黑色西装,整个人看起来比以前成熟很多了,不过脸还是长得叫李峻旭讨厌,他还从来没见过那个男的可以看保养得这么好的, 岁月好似对他也别温柔那样。

  “两年前他留学回国后,就陆续有传出来宋远箫要和富家名媛成婚的消息了, 只是好几次都是娱乐媒体捕风抓影,瞎遍的而已, 不过这一次, 应该是真的,你看,报纸里面都说了,宋家和林家不仅生意往来频繁,两家人还经常坐在一起聚餐呢!”

  符小天已经完全神游了, 他没留意李峻旭在说什么,心里如针扎一样痛。

  林家小女儿,宋妈妈应该很满意吧……

  这样想着,恰好有人到店里面买新鲜蔬菜,符小天就踱步走过去,拿起塑料袋,很是耐心地跟顾客说蔬菜绝对新鲜,吃过如果觉得不好吃的话,可以回来换。当然本店开张这么久,还从没有人会回来退货呢。

  顾客也豪爽,直接买了一个星期的蔬菜瓜果,像他们这样的上班族,一般都是周六日过来,然后买好一周的蔬菜回家,放冰箱里面存放着的。

  李峻旭站在店里面,远远地看着穿着湛蓝色修身西装的老板,在档口给顾客挑蔬菜的情景,一时间,他似乎知道了什么。

  “没忘就没忘吧,我也没非要你忘记他。”李峻旭说着,之后又看了看符小天,嘴角不经意勾了起来。

  宋远箫要结婚了,从此以后,在顾承天的身边,就只有我了!

  他很高兴,比以往每一天都要卖命的干活,救他这么个市场部的总经理,也走过去,撸起衬衫袖子,和符小天一起站在门口的店面里卖蔬菜,不时瞅见符小天流汗了,就用毛巾给他擦汗,日子过得寻常而自在。

  当天晚上,符小天洗完澡,背靠在床头坐着,不时翻看那张印刷有宋远箫的脸的报纸。

  八年了,已经八年没当面见过宋远箫了,“远箫,你过得好吗?”

  在床上翻来覆去,他也想过往后的日子,如果偶然碰到宋远箫的话,两个人应该怎么寒暄?

  像个老朋友那样,搭着肩膀说声好久不见。

  又或者像个陌生人那般,擦肩而过……

  他想了很多个可能性,在咖啡店里碰到的还,就请远箫他喝一杯猫屎咖啡。

  在蛋糕店碰见的话,那就给他买一块三块钱一块的草莓蛋糕。

  再不然,如果是在路上碰见的话,那就笑着问远箫要一颗大白兔奶糖吧……

  思想来去,翻来覆去。

  睡不着。有了心事,怎么可能睡得着。

  符小天从床上坐起来,又看了看宋远箫的照片,想说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再之后,拉开床边的抽屉,把那张报纸放进抽屉里面,压在大大小小这些年收集的,有关宋远箫消息的剪纸上。

  不知觉间,已经放了满满一抽屉了。

  接下来几天,店里的生意好得符小天根本抽不出时间来休息,可只要他一停下手里的活,脑子里不自觉就会想起宋远箫。

  10岁那年,第一眼看见宋远箫的时候,他穿着一条黑色裹着一双大长腿的休闲裤,上身穿着件白色的衬衫,整个人给人高冷清傲的感觉。

  第一眼时,符小天对他的印象不深,但是他知道宋叔叔家里有个长得很好看的少年,和自己一般大。

  前世他是十七岁那年遇害的,在这之间,和宋远箫朝夕相处不少于七年的时间,每个人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知道彼此的秉性,也知道各自的性格缺陷。

  躺在弹簧床上,看着原木色的天花板,符小天想到以前每一次自己逃课,到学校后面的树林里面去掏鸟窝,被班主任知道后,要拿木条打他的手掌,是宋远箫挡在他的前面,跟老师说,是自己怂恿符小天去的,不关他的事,要惩罚的话就惩罚他。

  有一次数学考得历史新低,只勉强上十位数的成绩,让符小天觉得好尴尬,数学老师要求家长在试卷里签名,也是宋远箫帮他签的,当然签的是宋云舟的名字。

  在学校里,和同学打架,又或者被高年级的学长欺负的时候,同样也是宋远箫帮着打回去的。

  想到这里,符小天嘴角甜甜的扬起。

  再之后,符小天就睡着了。

  第二天,他和李峻旭一起去参加镇—府组织的地皮拍卖竞投。

  李峻旭开着一辆新买的法拉利,轰轰轰和符小天来到拍卖会现场。

  叫符小天震惊的是,他没想到麒麟街那块再寻常普通不过的地皮,居然会引来这么多的竞投者。

  放眼望去,每个人都西装革履,应该都是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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