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陆棠清一双眼瞪得老大。
“对啊,孟大哥,月恒,还有了尘大哥。”
“不行!本王不答应!本王的骨肉,凭什么管他们叫爹?”陆棠清气得直喘,心气难平,就是不肯松口。
裴云脸一冷,道:“好啊,你不答应就算了,这孩子我自己生,生下来我自己养,不用你管!”
“这是本王的孩子,凭什么不让本王管?”
裴云鼻子一哼。
“咱俩又没成亲,你有什么资格说这是你的孩子?”
“这是本王的种,当然是本王的骨肉!不是本王的孩子能是谁的?”陆棠清气得想要杀人。
不仅让他的孩子管别的男人叫爹,还不承认这是他的骨肉!
这怎么可能?他绝不答应!
一把抓住裴云的胳膊,道:“咱们现在就成亲,今晚就拜天地,入洞房!”
“你想得美!连对红烛都没有就想我嫁给你,哪有这么好的事?”裴云直接给他翻了个大白眼。
结婚这么重要的事,图的就是个仪式感。
怀孕再婚本就是美中不足了,还想弄得这么仓促糊弄她,绝对不可能。
她宁愿不结婚,也不想就这么凑合。
“要对红烛有何难?本王这就让人去找来!”
“不行!没有三媒六聘,八抬在轿,十里红妆,休想我嫁给你!”
裴云气鼓鼓地把手抽回来,没抽动,又补了一句:
“就算孩子生下来了我也不可能将就,成亲这件事,我绝对不会妥协!”
被休的时候,她就已经落人话柄了,要是这次再这么轻易地就又嫁了回去,还不知道会被说得多贱呢。
就算是为了她爹娘的面子,也一定得把婚礼办得风风光光的,不然的话,这婚宁愿不结。
同居是一回事,生孩子是一回事,结婚又是另一回事了。
同居生孩子都是过日子,但结婚完全就是一个仪式感,就是排场,就是面子。
她可以接受没有婚礼两人日子照过,但是没法接受婚礼办得简陋。
她裴云要嫁,就得风风光光的嫁,不然干脆就不要成亲,就这么白头到老,要实在就实在到底,也省得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把她说到泥里去。
“我也赞同芸娘的看法,成亲说到底就是一个形式,形式可有可无,但既然要办,就要好好地办,不然还不如不办。”
“月恒说得对!”孟白尧一本正经地赞同。
林月恒瞥了他一眼。
看他神严肃,腰背挺得笔直,看起来十分有底气,可他心里清楚得很,这个人,八成就是闭着眼睛瞎赞同,其实连他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孟白尧的确不懂。
在他的意识里,成亲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跟他和林月恒两个大男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两个大男人在一起就在一起了,哪需要成什么亲啊?
天下间谁听说过两个男人成亲的?
所以,自打他决定和林月恒在一起之后,就压根没考虑过成亲的事,到现在对成亲的事也只是一知半解,连一个正儿八经的婚礼都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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