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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迷人,总裁圈住爱 第521章 妮妮篇063以这样的方式遇见

作者:宝拉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12-31 02:22:41 来源:书海阁

“去骑马,怎么样?”

知道女儿向来喜欢骑马,霍隽尧不禁贴心提议。

霍丹妮还没回答,宋浅影就抢先一步开口:“不行!骑马太耗费体力了,妮妮身子还很虚弱,没必要这么折腾。”

“妈咪,不会的啦,我等下吃完早餐,就又生龙活虎了。”

见妈咪反对,霍丹妮急忙说服她。

对于爹地的提议,她很是心动,毕竟心情不好的时候出去走走,总比在家里呆着胡思乱想强多了,再加上好久没有和爹地妈咪一起去玩,这么大好的机会,她又怎么可能放弃呢?

宋浅影看她兴致极高,态度顷刻间改变:“那好吧,咱们等下吃完早餐就去。不过,你要答应妈咪,千万不能逞强,知道吗?”

“嗯啊,放心吧,妈咪。我的身体我非常清楚,不会有事儿的。”

霍丹妮乖巧地点点头。

“呵呵,那就好。来,吃个肉包子。”

宋浅影一边说一边拿起一个小小的肉包塞到霍丹妮嘴里。

“谢谢妈咪!”

吃着妈咪亲自喂自己的食物,霍丹妮只觉得幸福瞬间窜到了心坎里。

有爹有娘疼爱的感觉真好!

至于那个不爱自己的男人……

想起风迟,她的心,陡然一疼。

生怕被爹地妈咪发现自己的异样,霍丹妮马上垂眸,悄悄敛去那一抹浓浓的忧伤,只是,那深藏在心底深处的痛,在这一刻,又开始剜着她的心……

——————

御风马场

这是H市最大的马场,位置有些偏僻,在市郊的山里,但,风景却特别好。

视野开阔,空气新鲜,一眼望去,不仅有绿油油的菜地,还有美丽的湖泊,策马奔腾起来,格外有感觉。

这个地方霍丹妮经常来,特别喜欢里面一只叫小居的白马。

小居性格十分温顺,长得又很漂亮,所以在马场里,非常受女孩子欢迎。

曾经有一次霍丹妮还想将小居买回霍家,谁知,马场的主人却是死都不肯卖,最后她只好作罢。

一家三口抵达马场的时候,已经超过十点半。

得知小居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带走,霍丹妮不由得有些失望。

宋浅影见状,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没关系啦,其实马场里还有很多不错的马,指不定等下你就找到另一只更喜欢的呢。”

霍丹妮轻轻颔首,很快就恢复笑容,“嗯,我去挑挑看。妈咪,你呢?”

“这么热的天,我还是去湖边找个地方钓钓鱼算了。”

宋浅影最怕晒,若不是为了哄女儿开心,这种晒太阳的地方,她才不会过来。

“呵呵,那你和爹地去垂钓吧,我自己骑马也没关系。”

霍丹妮笑着说。

在她的认知中,爹地是妈咪的,她才不愿意拆散他们呢。

这会儿,她才想起,似乎自进马场之后,爹地就不见了……

“对了,妈咪,我爹地哪去了?”

“他啊……”

宋浅影讲到这突然顿住,杏眸不自觉往前瞥,嘴角微微扬起,漾开一抹灿烂的弧度。

霍丹妮鼓鼓腮帮子,顺着妈咪的视线望去。

只见,一望无边的草地上,她家帅气逼人的爹地,牵着一匹优雅贵气的白马,如同移动的海报那样,面带微笑朝她们母女走来。

帅哥、白马,那画面怎么看都美得令人移不开视线。

怪不得人家老是喜欢用白马王子来形容英俊的男人,事实上,能够与白马同框毫无违和感的,也只有帅哥了,而她家爹地,绝对是帅哥中的帅哥,虽然,额,年纪有点大了……

不过不要紧,男人越老越有味道嘛,也怪不得妈咪这么注重保养了。

当然,她妈咪37岁了,看起来顶多是她姐姐……

思及此,霍丹妮下意识瞄了宋浅影一眼,发现妈咪此时就跟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眼角眉梢间,溢满了对爹地深刻的爱意,她勾勾唇,眼神中不知不觉泛过几丝羡慕。

这个世界上,爱情何其珍贵,可遇而不可求,所以能得到爱情的人,都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而如果可以,她也好像回到上辈子去,拯救一次银河系,让她今生能够有机会与所爱的人在一起……

思绪乱飞之际,霍隽尧已经牵着白马走到她们面前。

“老公,这匹马好漂亮哇,你哪弄来的?”

几乎第一眼,宋浅影就喜欢上了这匹白马。

她伸手摸了摸马背,见马儿无比温顺,她嘴角的笑意愈渐加深。

艾玛,可惜她不骑马,要不然,肯定得把它带回山庄去。

“跟马场的主人买的。”

霍隽尧柔声回答,接着将缰绳递给还发着呆的霍丹妮:“妮妮,接着。”

“啊?”

霍丹妮总算回神。

当她看清楚这匹白马正是小居时,忍不住“哇”一声叫出来,“爹地,是小居耶!刚刚管理员不是说小居被人带去骑了吗?怎么又到你手里啦?”

她刚刚思想开小差,根本没有听到霍隽尧已经将小居买下的话,而当霍隽尧再次回答这匹马已经被自己买下,主人是她时,霍丹妮当下兴奋得抱着小居的脖子又蹭又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嘻嘻,真好,小居啊,妮妮姐姐以后会对你好的!”

“小居小居……”

霍隽尧与宋浅影相视一笑,彼此眼中,饱含对女儿满满的chong爱。

过了一会,霍丹妮的情绪总算平复下来。

“爹地,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小居的?”

她之前来马场都是跟小秋一起,因此,对于爹地如此的贴心之举,不禁深感意外与好奇。

霍隽尧摸摸她的头,笑着反问:“你刚刚一进来不就吵着要找这匹叫小居的白马?”

“哇塞,爹地你要不要那么厉害?这才多久的功夫呀,你不仅从别人手里带回小居,而且还让马上的主人同意卖给你,噢天,爹地,我崇拜你。”

想当初,无论她怎么软磨硬泡,对方就是不肯将小居卖给她,哎,她的RP是有多差呀……

“好啦好啦,爹地接受你的崇拜。事不宜迟,快去吧。骑完马过来湖边吃烧烤,我和你妈咪在那等你。”

见时间都已经11点了,霍隽尧赶忙催促她。

“OK,那我去啦。你和妈咪好好过过二人世界,嘻嘻。”

霍丹妮朝他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随后又抱了抱小居,“亲爱的小居居,咱们走吧。”

话落,她手脚麻利骑上她心爱的小白马,慢慢往远方走去。

霍隽尧与宋浅影并肩站在原地,看着她坐在马背上渐行渐远,不约而同叹一口气。

但愿小居的存在,能让她真的开心一些……

“老公?”

“嗯?”

“我们去烧烤吧,给妮妮烤她最爱的鸡翅膀。”

“好!”

……

——————

虽然有人说过,在马场骑马的感觉,远远无法与真正的大草原相提并论,可或许是因为这个马场占地辽阔,又或许霍丹妮长这么大,还没去过真正的大草原,所以,当她跃上马背时,却立刻有一种驰骋疆土的自豪感。

茫茫无际的绿色草地,蓝天白云,构建出一副美丽的图案,青草飘香,阳光明媚,一切,美得不像话。

人活着,不就是凭着一股精神气么?

不管你处于哪个阶层,也不管你遇到多少烦心事,骑着马跑一圈,那些所谓的负面情绪,绝对会被自由奔放的感觉,冲刷得一干二净。

此次此刻,霍丹妮是这么想的,可当她骑着马儿跑出几公里,远远地,就看到风迟与田诗诗共乘一骑朝她缓缓走来时,稍早之前武装起来的坚强堡垒,全部崩塌……

听爹地说起他与田诗诗有婚约是一回事,但她却万万没有想到,仅仅是隔了一天,他们就以这样的方式遇见。

此时此刻,如果她够有勇气的话,她应该策马奔腾迎上去,大声质问他:为什么不跟她联系?为什么要玩弄她的感情?为什么要背着她跟别人订婚……

可惜,女孩儿的矜持,让她没有第一时间选择这么做,而是下意识就当起鸵鸟,夹了一下马腹,扯了一下缰绳,往旁边的岔路奔去。

“风迟哥,真是不好意思。原本还想好好跟你一起赛赛马的,却没料到马儿竟然中暑了。打断你的雅兴,我心里真不好受呢。”

田诗诗转过头,一脸歉意望向坐在她身后的风迟。

从她的角度,男人绝美的容颜,在阳光下泛着神圣的光辉,高贵而不可攀。

不可否认,这是她见过最帅的男人,每一次,只要一想到他会是自己未来的丈夫,心里就会涌上浓浓的自豪感。

看来老天对她还真不薄,给她一个权势滔天的老爹,又给她美丽的外表以及聪明的脑袋,最后还让她遇上这么一位矜贵极品的男人,她想,她上辈子不仅仅拯救了银河系,她应该是拯救了整个宇宙。

对于田诗诗毫不掩饰的迷恋,风迟并未给予任何回应。

他只是淡淡地应一声“没关系”,视线就往某个岔路的方向瞥,思绪,早已随着霍丹妮娇小的身影飘远。

小丫头怎么来这了?

见到他跟田诗诗在一块,伤心了吗?

他眸光悄悄闪了闪,迅速敛去眼底的异样。

田诗诗并未留意到他眼神的细微变化,继续用一副小女孩的姿态对他说:“风迟哥,我还要谢谢你救了我呢。如果不是因为你,指不定我得变成三级残废了。”

他们本来是一人一匹马,谁知骑到半路,马儿突然中暑晕倒,她一时不注意就从马背上摔下来,幸好风迟眼明手快及时跳下马背把她接住,若不然,她心想,自己绝对得受伤。

于是,经过这次惊险的遭遇之后,她对风迟的好感度,蹭蹭蹭上了一个层次。

反正无论如何,这个男人,她田诗诗要定了!

“举手之劳而已,换做别人,我也会救。”

风迟还是那副淡淡的口吻。

然,他越是这样,田诗诗越对他有兴趣。

不管男人女人,潜意识里都有“征服”的因子,而优秀的人,更会表现得淋漓尽致,她就是这样的。

只要我看上你了,你越是不喜欢我,越是对我冷淡,我就越是要使出浑身解数,让你投降,让你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田诗诗深信,有了婚约这层约束,再加上自己本身足够有魅力,不出十天半个月,风迟一定会对自己俯首称臣,所以现在,她急需要做的,就是创造无数个两人能在一起相处的机会。

想到这儿,她笑靥如花对风迟说:“风迟哥,要不下次我们再来吧?”

“好!”

风迟心不在焉应一声。

“那现在差不多是午饭时间,我们去哪里吃呢?”

田诗诗又问。

这时候,风迟哪还有心思顾着吃东西,不过,田诗诗是他带出来的,他也不可能为了妮妮把她丢下,于是,尽管再不情愿,他还是沉声回答:“我无所谓,听你的。”

“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农家菜很不错,要不我们就去那吧?”

“好!”

他点点头,视线从妮妮离开的方向收回,这才发现田诗诗一直盯着自己看。

深邃的紫眸,悄悄掠过一抹厌恶,他扯了扯性感的薄唇,说:“坐好!”

“喔。”

田诗诗这才恋恋不舍转头望前边。

棕色的骏马,驰骋在辽阔的草地上,而马背上的两人,却再也没有任何交流。

———————

掉头离开后,霍丹妮茫无目的策着小居,奔跑在崎岖的山路上。

无心欣赏沿途的美景,心里想着念着的,全是那个挨千刀的男人……

不管她怎么努力,他与田诗诗同骑一匹马的亲密模样,都在脑海之中像是生了根一样,挥之不去。

风迟,你这个朝三暮四的混蛋,为什么要那么对我,为什么?

风迟,我发誓,一定不会再继续这样没有骨气地喜欢你!

风迟——

呜呜呜,风迟……

触到伤心处,鼻头一酸,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哗啦啦地掉下来。

他怎么可以这样?

呜呜呜,他怎么可以……

“架——”

“架——”

“快跑,小居,跑!”

“架——跑啊——”

霍丹妮一边哭,一边毫无章法踢着马腹,任由眼泪肆意沿着脸颊狂流而下。

小居是匹温顺的马儿,然,再怎么温顺的动物,在遇到主人胡乱对待时,性格还是会渐渐变得暴躁起来。

它大叫了一声,突然像一匹失控的野马,疯狂往前窜去。

“啊——”

“不,小居,停下!”

“停下,小居——”

后知后觉意识到小居的不对劲,霍丹妮总算知道害怕了。

她赶忙拉住缰绳,试图阻止小居,想让它停下来。

可惜,小居完全不听指令,更甚至,奔跑的速度比之前快了许多。

“啊——救命啊!”

“救命——”

生怕被它甩下去,情急之下,霍丹妮只好紧紧抱住小居的脖子。

这条路,除非骑马技术特别牛逼的人,才会选择行走,霍丹妮之前跑过一次,差点出事儿,吓得她以后再也不敢走这儿,而今天,是因为气急攻心了,才会失去理智跑进来。

怎么办?

若在草地上被甩出去,兴许她还不至于受那么重的伤。

可现在,是在蜿蜒的山路啊,曲曲绕绕的,一个不小心掉下去,分分钟摔成残废的节奏……

呜呜呜,人倒霉的时候连喝水都会被噎到,她估计也是这样吧?

风迟,你这混蛋,都是你害的……

风迟,呜呜呜……

爹地救我!

——————

风景秀美的湖畔。

霍隽尧找了个视野极佳的位置,拿出一根鱼竿递给宋浅影:“喏,中午能不能吃到鲜美的大鱼,就看你了。”

宋浅影将鱼竿接过,调皮地眨眨眼:“霍总,你也太看得起我啦。按照我多年的垂钓经验来看,中午你半条鱼都吃不到。”

“放心,我相信你一定会有进步的。乖,防晒的太阳伞已经给你撑好,过去吧宝贝。”

霍隽尧黑眸微眯,大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拍了拍,笑着催促。

“Ok,那你好好准备烧烤的物料喔,咱们给妮妮烤一顿丰盛的午餐。”

“好!”

他嘴角含笑,情不自禁在她额头上亲一记,这才放她离开。

夫妻俩各司其职,忙着手头的活,一人安静地坐着钓鱼,一人忙碌地进行调料腌制,气氛,是那么的和谐美好。

十五分钟后。

“哇喔,霍隽尧,果真被你说中啦,我钓到大鱼了喔。”

宋浅影雀跃的声音传来,霍隽尧正刷着鸡翅,抬眸往她望去,就见她一手举着鱼竿一手抓着一条巴掌大的鱼儿,笑得格外开心。

“真棒!”

他将鸡翅放下,毫不吝啬对她竖起大拇指。

“哈哈,谢谢夸奖,早知道应该拿个锅,中午可以熬点鱼汤的。”

钓到了人生中第一条大鱼,宋浅影眼角眉梢间全是激动之色。

“呵呵……”

“那我继续咯。”

“嗯,加油!”

霍隽尧被她感染,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灿烂。

今天宋浅影的RP特别好,接二连三钓到大鱼,害得她一直哇哇叫。

提着满满的一桶鱼走过来,夫妻俩齐心协力杀鱼,烤鱼,就这样,又过了半个小时。

“老公,都12点多了,妮妮怎么还不来?”

迟迟等不到女儿,宋浅影不禁急了。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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