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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人生[综] 第1273章 旧日光阴(85)三合一

作者:林木儿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3-12-27 17:54:34 来源:书海阁

旧日光阴(85)

林千河气的, 是这没分寸劲。

林端阳那不是亲生的, 按说没啥关系。别说没赶上,年龄不搭, 就是年龄搭配,也不行。那叫门不当户不对。

可别说啥人跟人平等,说啥几代贫下中农根正苗红,这过日子, 过不过的到一块,才是顶顶要紧的。

有时候, 那老话说的, 也不完全是错的。

当然了,老话也说, 抬头嫁女低头娶媳。可这也得看孩子!要是能摆布开的有本事的孩子, 没说的, 找个门第高的人家,行!怎么不能?还能帮衬娘家。

可自家的孩子是那样的人吗?家里不缺吃不缺喝的惯着, 一个不瞬间就撂脸子。半点心眼也不长, 有点心思就在今儿吃啥名儿穿啥上。活也干,但那干的活……只要不是傻子呆子,都会干那活。到底是跟人家比起来,有啥长处?

是长的可人意了?还是有啥长处了?

这些都不说了, 她还是个农村的户口。人家孩子是好, “我也知道人家孩子好, 可人家孩子那么好, 凭啥能看上新秀?”

新秀妈不这么想:“新秀跟那丹阳我瞅着处的挺好的。没事的时候,叫她去找丹阳……孩子们处一处……”

林千河抬起手一巴掌拍在儿子的脸上,他没法打儿媳妇,就直接冲着儿子去了:“……我就是这么教你的?教你自甘下贱!你自甘下贱就罢了,你还祸害我林家的儿孙……”

这一巴掌,还有这自甘下贱祸及子孙的话,叫新秀妈一下子愣住了,愣住之后,眼泪瞬间就下来,然后捂着脸跑出去了。

新秀爸挨了老子一巴掌,就低头站好:“爹,孩子妈也是为了孩子好的……”

“她为了她的孩子好,那妞妞就不为了自己的孩子好?”林千河瞪着眼睛盯着儿子:“你们是觉得虎妞好惹,还是觉得金老四好惹。这两人的根底,咱是一清二楚。虎妞当年咱都以为虎,你看人家是真只知道虎的人吗?那人家当年为啥那么虎?那个时候虎实一点,没人敢招惹。还有金老四,那就是钱家的孝长工。钱多金那是长了一肚子心眼子的人,结果呢,愣是没瞧出人家的成色了。在他家给他家扛活,可也跟着他儿子偷摸的把本事学成了。结果呢?钱家的儿子作为师傅,反倒被教出来的徒弟给压在下面翻不了身。当然了,钱家那小子聪明的不想不敢翻身,可收复的钱思远跟在他屁股后面转,这是没心眼的人。到处的领导都被造|反PAI揪斗了,可你们他们两口子,受到什么波及了?别觉得那是上面有个什么姓范的女人给撑腰……就说如今那姓罗的之前,调任了几个人过来,谁背后没点人呢?可结果呢?走的走,进去蹲的进去蹲,如今留下的这个,等闲都不露面了。这样的人,你不想着,靠着是林家的同族,把关系弄好点,竟然还妄想着跟人家做亲家。不说孩子,先说你们两口子,你们是人家的个吗?”

新秀爸也是当爷爷的人了,结果给训斥的面红耳赤,哼哧了半天才道:“这不是想着,嫁个好点的人家,将来也好给孩子安排个工作……”

林千河看着儿子两眼:“就只是想给孩子安排个工作?”

“那是,双职工的话,日子过的就轻松多了。她一个姑娘家……”他这么一说,林千河就说:“那我看着疙瘩就挺好。”

啊?

林千河斜了儿子一眼:“你别忘了,那个刘铃铛,人家也是正式工。疙瘩是在铁路上,可这刘铃铛将来这班,谁接?”

刘铃铛没孩子啊!那边一家子就三口人。李月芬那是有金老四给奉养的,不管是钱还是东西,只看着神神叨叨的李月芬穿出来的衣服还有那白胖白胖的脸庞就能知道,金老四给的供养不少,而刘铃铛也没克扣。只要把这老人伺候的利索了,金老四没在乎那点钱和东西。可从这里,也能看出刘铃铛的为人。这本来就是个明事理大事上不含糊的人。这要是媳妇进门了,偏又不是亲婆婆,是做不出苛待媳妇的事的。偏自家的孩子是个没心眼的,家里就得有个这样的长辈看顾着。金家那边有金老四这边的帮衬,就算是嫁过去暂时得务农,可也就她一个人的地。这好歹在一个大队上,还有自家这一张老脸和她那么多哥哥,怎么就轮不到她吃苦受累。这婚事,没什么不好的地方。

说那金疙瘩太老实。他那样的情况,老实点才能占便宜。只要金老四还要在场面上混,就不会看着早早没了父亲的亲侄儿不管。

他把这些道理,掰碎了揉烂了跟儿子说了,才又道:“你也不能耳根子太软,听老娘们嘀咕。这看事啊,不能老朝着高枝上奔,你得比较比较,觉得那一根枝条你够得着,又最稳妥,你再奔哪根去。别你想奔的没奔着,抻着胳膊是小事,就怕失手摔下来摔的尸骨无存……”

把新秀爸给说的:我就是想给闺女找个好对象,找个好亲家扒拉一下自家,这怎么就尸骨无存了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说了这么多,大概齐的意思他明白了:“这事……我得跟秀她妈再商量商量,关键得看看孩子的意思……”

林千河疲惫的摆摆手,有这么一个蠢蛋儿子有啥办法呢?去吧!去吧!儿孙自有儿孙福。

当爸的回去问新秀:“闺女啊,这事可得想好了。你到底是个啥意思?”

林新秀低着头:“啥意思不啥意思的额?还总说我不懂事!人家替我挡了一下,被锄头锄到脑袋上了,还不知道伤成啥样子了!破了相都是小事,这万一要是伤到了眼睛啥的……到现在了,咱家都没一个人去看看……别说是金家的人了,就是别人看着,也觉得咱家不讲究……”

林千河拎着半袋子白面从厨房出来,从儿子媳妇的门口过的时候听了孙女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哼了一声:“还不如个孩子明白事。”

他拿着面是去看疙瘩的。

林新秀就跺脚:“那一下,要是砍在我的脑袋上……”

运气不好就要了命,运气好点……也至少也是破相了。这要是个姑娘家脸上有个大疤,这……别说挑拣了,只怕聋子瘸子都未必看的上了。

林秀妈这才嘟囔了一声什么,然后就道:“你别管,就在家呆着,我去瞧瞧……”

到的时候,见里面围的里三圈外三圈的,虎妞跟金老四都在。

林雨桐和四爷是被李月芬拉来了,一看这额头上皮肉翻着,也是吓了一跳。

刘铃铛气的啊:“这孩子,就是不剩下,他爸可就他一根独苗,你说着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可怎么办?”

是啊!怕的就是这个。

其实刘铃铛没说的是:这个傻小子,都不知道人家姑娘是个啥意思,就替人家挡了这么一下。这要是人家乐意,咱还算得了一媳妇,也没算是白挨,可这要是不乐意,那可真是白挨了。

她这么跟林雨桐嘀咕,林雨桐就说:“你也太把自家看的低了。疙瘩这条件,真要说找一农村户口的姑娘,上赶着的好姑娘不知道有多少。”

刘铃铛哪里不知道这个道理,“就怕这孩子一根筋。”

正说着话呢,林千河和新秀的爸妈一前一后的就都来了。饶是心里有准备,这被这伤口吓的不轻。心里都想着,这要是一下子打在自家孩子的头上,这还了得。

林千河就跟四爷说着:“疙瘩这孩子,是救了我们新秀的命了。这孩子的实诚劲啊,我就是喜欢。”

新秀妈哪里听不出公公的意思,他这是乐意的很。她心里不自在:“可不是,这孩子真是实诚!”她捅了捅男人,“药费啥的我们都出。要是不嫌弃,咱们结个干亲,把疙瘩认在我们两口子名下。我们多个干儿子,孩子多了干爹干妈。放心,将来孩子娶媳妇,聘礼我们这当干爹干妈的出。”

话才落下,李月芬就拿着一边的盐水瓶直接朝对方扔过去。要是躲的利索,这真给砸在脑门上了。

林雨桐给气的,以前这林千河家的儿媳妇还真是……直接。

刘铃铛的脸一下子就冷了,只说:“亲家叔,咱们疙瘩命硬,一般人压不住。这干亲一事就算了。你们回吧,眼睛也没瞎,鼻子也没下来,就是额头上留了疤了。这算是救人了,回头给个表彰啥的,我们疙瘩拿到单位,兴许还有点用的。”

至于东西,面粉啊,鸡蛋的,都留下了。

把林千河弄的尴尬,朝林雨桐看。林雨桐在一边伸手帮着宋璐扶着伤口的地方,便于她缝合,根本就没看他。一边娘家的堂亲,一边夫家的嫡亲,向着谁不向着谁,这不是很明白吗?关键是,林千河这儿媳妇,不怎么地道。这边救了人,不是什么都没说吗?她这一上来又是认干儿子的,又是说给人家孩子娶媳妇的,说句实在话,金家没钱给孩子娶媳妇吗?稀罕她家那几个钱吗?

再退一步说,这边万一真要是上门提亲了,完了你家要是不乐意,委婉的提一下,这也是个意思。可这一上来,啥话也不说的,就来这一出,这是几个意思啊?认你们当干爹干妈还是人家高攀了呗,是霍出命救你们家闺女才攀上的。

这谁乐意?

就是林雨桐听着这话也不怎么高兴。

林千河是个要脸的人,儿媳妇没给做脸,老人家的脸也觉得没地方放。饶是那么一个什么都来得的人,这会子也接不上话,又有李月芬推搡,他只能一个劲的说:“老嫂子,您看这事给闹的,儿孙不争气,您就见谅见谅……”

本来不算是坏事的事,愣是闹了不欢而散。

林雨桐都能觉得疙瘩的肩膀都塌下来了,大小伙子了,心里有了喜欢的人,抱着几分希翼的心,这会子打击的一旦也不剩了。

但这会子不是关注这个时候,刘铃铛关心的事:“伤口不要紧吧?不会伤到脑子里面吧。”

“没事,别耽搁,一会子就去打破伤风的针,这个别耽搁。”说着,又给开了止疼片,“疼的厉害了,吃点。千万不能叫伤口见水。药要一天一换,准点过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最后是端阳开始公社的车,跟朝阳一起,陪着疙瘩去城里打针的。

林雨桐和四爷把李月芬送回去,转身回来的时候,就见林千河已经在家门口等着了。

“六叔。”林雨桐叫了一声,叫把人往屋里让:“屋里坐。”

林千河跟着进去就叹气:“都不好意思上门,这事给闹的。”

林雨桐给倒茶,林千河就跟四爷坐沙发上说话。

林千河说他家的儿子儿媳妇:“……猪油蒙了心的。跟你们两口子说句掏心掏肺的话,我是真瞧上疙瘩了。也不怕人笑话,我们家孩子那性子,也就弄摆布老实孩子。况且,看的出来,疙瘩是真稀罕新秀……”

林雨桐递了水过去就说:“六叔,这种话,在家里说说可就算了。千万不能在外面说了。这结亲,就是结两姓之好呢……我堂哥堂嫂那边不乐意,那肯定是他们也有自己IDE考量,这事啊……先不提。横竖,孩子们还小……”

这话叫妞妞说出来了,金老四没吭声,林千河心里就咯噔一下,看来金家先是不乐意了。

事不是林雨桐和四爷不乐意,实际上是李月芬那么个轴的人,她先不乐意了。

况且,以疙瘩现在的条件,找个人比那个叫新秀的姑娘懂礼精明的,并不难。这进了门,接了婆婆的班,就有正式工作,上哪找这个好事去?

林雨桐和四爷都不兜揽这事,很客气的将林千河给送出门了。

不过,回过身来,自家人关起门来说话,疙瘩的婚事,这当叔叔的还真不能不管。法是没这规定,但情理上,要真是什么也不管,这是说不过去的。

不过事缓则圆,这事看看再说。

新秀倒是找了丹阳,问了几次疙瘩的具体情况。丹阳就问她:“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自己个……不知道啊!”

新秀踢着脚下的土坷垃:“……我咋知道啥是喜欢,啥是不喜欢?”她就问丹阳:“那你告诉我啥是喜欢?”

这话把丹阳给问住了,回去的时候,这心里还琢磨呢,到底啥叫喜欢。

到了晚上了,见自家爸还没回来,她洗了澡就钻到爸妈屋里,跟自家妈挤一会子去。

林雨桐等四爷回来,靠在床头上看报纸呢,闺女过来了,她把报纸拿来:“怎么了?”

丹阳一身白底蓝花睡衣,盘腿坐在边上:“妈,你看见我爸是啥感觉啊?”

我看见你爸啥感觉?

这话问的,几个意思啊?

看着闺女亮闪闪的眼睛里带着几分不好意思的羞涩的时候,她好像懂了一点什么。就笑道:“我看见你爸的时候,感觉他生个人都在发光。”

发光?

丹阳一脸惊异:“在发光吗?”

“嗯呢!”林雨桐回答的一本正经。

然后四爷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她大闺女盯着她的眼神有些诡异,前前后后的打量。他就笑问:“时间不早了,怎么还在楼下晃悠?”

丹阳心说,我就是看看,到底您是哪里发光呢。事实是,并没有哪里真的在发光。

四爷回来的时候身上带着酒气,躺在的时候才问林雨桐丹阳那丫头是怎么了?

林雨桐摸四爷的鼻子:“闺女大了。”

养大一个闺女心酸一回,这就是当爹妈的无奈了。

最近一段时间,割尾巴割的比较厉害,反正不管怎么闹腾,都得顺应大趋势而动。

这不,这闹出来的事还没弄明白呢,不知道打哪又刮过来一股风。

鼓励开垦荒地。

各家的自留地如今都荒废了,却得再去开垦贫瘠的荒地。好些人就说了,要是那些地适合耕种,这不是早就开垦了吗?

可上面可不管你们的客观理由,给了任务了。必须平地多少亩,这是有任务的。

等要开垦荒地了,大家才知道,远不是那么简单。

如今这垦荒,在有些地方叫平坟垦荒。

就是把坟地给平了,然后改成耕地。

这还得了!

林家的祖坟,别人是管不着的,林爷爷,也就是林百川的爹还在坟地里葬着呢。更何况,如今老太太还活着呢,叫老太太知道老爷子的坟要被平了,那是什么也阻挡不了她下山的。不光是林家这边,还有金家。金家那边一个是有金老头和金老三呢。

大原听到信儿,就直接过来跟林雨桐和四爷商量了:“这事不能叫奶知道,咱们自己得有个章程。”

如今这世道,小胳膊拧不过大腿,不是说你不愿意平坟,这坟就不平了。谁都不能例外!

林雨桐和四爷其实不看重这个,叫四爷说:“盗墓贼把皇陵都光顾了多少圈了……”有什么啊?

林雨桐也是这个意思:“不行,咱就提前迁坟。”

可这如今迁坟,都没有一个安置的地方。

反正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各家给各家的先人找地方吧。

大原就说:“不行,先安置在农场的山上。”

那地方没人查,应该没什么问题。

得!那就这么干吧。

迁坟嘛,都是有讲究的。不过如今不兴那一套了,都不管光明正大的给迁,晚上偷偷摸摸的,把尸骨重新拾起来,装殓好,然后抬走,安装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先是林家这边的,林家这边要林雨桐管的也就是爷爷的。这边本来人就不少,再加上大原两口子和晓星苏瑾连带的几个孩子,晚上过了十点以后,就动身了。

路上也有偷摸迁坟的人家,但是知道迁坟的,家里都是知道些规矩的人家。晚上碰见了,彼此谁都当没看见谁,而且不许说话,低头走自己的路就行了。

到了地方,把坟都给认准了。这才烧纸磕头,然后开坟。

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给换个棺材的。只能是提前做好了木匣子,把尸骨捡了先安置在木匣子里。这对亲人来说,可是够残忍的。

不过林家老爷子,去世的时间长了,再加上几个孩子呢,对老爷子都没什么印象,如今做的与其说是为了死人,倒不如是为了活着的人得到更大的安慰。

几个孩子是不敢往前凑的,尤其是姑娘家,离的老远。

晓星和苏瑾都是不济事的,也就是大原和端阳朝阳干的多些,弄到都有半夜,这才弄好。然后又往农场的山上去,找个一棵大松树,在松树下安葬了。搬了石头做了标记,等以后有条件了,再挪地方。

林家这边好挪,到了金家那边,可就不太好动了。

林雨桐叫宋璐个开了安眠药,加在李月芬的汤碗了,等人睡的实在了,这才敢动。

对于去世不久,又得动坟的人,这真是挖心挖肝的疼。

四爷给做主,金老三的棺材抬出来,直接就地火化了,只留了一坛子骨灰算是了事。

刘铃铛和疙瘩在一边,不敢到跟前看,更是连哭两声都不敢,怕惊动了人。

连着三个晚上,把坟给迁了。剩下的,愿意怎么平就怎么平吧。

等平坟的时候,还有好些不知道是无主的坟,或是后辈不怎么精心的,都没动。怎么办呢?还不是尸骨乱扔,然后一把火烧了了事。

反正是一动坟,各种的奇怪的流言就出来了,私底下悄悄的流传。流传最广的一个就是:某天晚上,七八家都在迁坟。突然看见,坟场深处不知道什么时候滚出来一个大大的绿色的火球来,然后这火球越滚越大,速度非常快,沿着坟场边的路,直直的冲到村里去了。后门正对着这条路的是林千河家。说是那火球在林千河家,最后消失不见了。

穿的有鼻子有眼的,还不止是一个人一家看见了,那天晚上迁坟的都这么说。

这就叫人有些发毛了。

丹阳晚上回来,是得从那条路的一小段路过的。如今她是不敢了,朝阳或是端阳不去接,她坚决不一个人回家。

反正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吧,林千河身体那么好的人,突然的某天早上起来,手就颤抖的拿不住筷子了。赶紧叫了宋璐,宋璐又瞧了,就说中医可能比西医管用,叫找老中医大夫针灸看看。

如今的老中医大夫早些年都成牛|鬼蛇|神,上哪找去?

这事一出,更是叫人慌乱。大队开始集资了,集资在村里那条路上,绑上一架秋千,据说秋千能驱秽。

谁知道呢?

对外当然不能这么说了,只说是为了丰富社员的文化生活。

反正自此之后,年龄大的人都不愿意再干那平坟的活了,倒是那些思想进步的小青年,无所畏惧,甚至还比着看谁的胆大,谁敢一晚上在那些废弃的棺材里睡觉。

当然了,这样的人是比较少见的。大部分人如今是一到晚上,都不怎么敢出门了。

朝阳在天擦黑的时候去接他姐的,结果丹阳今儿是有事,试验站浇地,今儿晚上轮到丹阳了。以前吧,这些姑娘还敢晚上的时候回不去就住在试验站,现在是真不敢了。这地方荒郊野外的,离村子且有一段距离,夏天这时候,草木都旺盛,别说什么有鬼没鬼的话了,就是草丛里庄稼地里藏几个心存歹意的人,这都是藏的下的。所以,肯定不管住的。其他几个姑娘,要么人家是知青,一块回知青院,还有男知青作伴。要么是村里的姑娘,他们也是一个方向去的。只有丹阳,得从村里穿过去,才能到家属区。所以非得有人要接一趟不可,要不然就得其他人把她往里面送。不好老麻烦人家。

朝阳来了,那自然是陪着丹阳一起浇地了。

这种活,一般都是男女搭配的。姑娘家站在地的一头,不时的用手电筒照一下,看水流到头没有。要是到头了,就喊那一头的小伙子,叫他把这一畦地头开的口子给堵上,然后给下一畦地开口子去。对于小伙子来说,这浇地是最累的活计。

朝阳过去了,肯定就搭把手嘛。帮跟丹阳搭伴的小伙子一起干。多个人,一次性能多开一畦地,速度就快多了。

折腾了好几个小时,都十点多了,才算是浇完了。

浇地是最脏人的,鞋上,裤腿上,身上,**的到处是泥,走路‘噗嗤噗嗤’的。丹阳抓住朝阳的胳膊,两只脚带着鞋换着放进地头的浅渠里涮了涮,把泥唰下去了,走路都轻便了。

姐弟俩是骑着自行车的,先其他人一步走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朝阳故意放慢速度,跟他姐并排走。女士轻便车,没大车子走的快。

眼看要转过道了,就听见姐姐说:“你朝右边的路口看,那是不是有人……”

朝阳看过去,是有几个人像是背着啥东西一样,可这么一眨眼,怎么就不见了呢?

他捏住刹车,脚支住自行车:“是有人,咱不见了呢?”

丹阳从车上下来:“是不见了!不会是咱们俩眼花吧。”

“没有!”明显就是三个人!朝阳就说:“要不,你等等我,我过去看看。”

“可别!”丹阳拉住这熊孩子:“你别傻大胆……”

朝阳就说:“我不是傻大胆,你忘了特|务的事了?”

丹阳马上就明白,他这是害怕有人趁着如今这流言干坏事。

也是!还真有这个可能。

“走!”她的胆子也大起来了:“身正不怕影子斜,去看看。”

两人也不骑车了,推着自行车朝那边去。手里还都有手电照明,可结果找过去,真就没看见什么人,不过吧,倒是从地上发现了几样东西。

“像是玉牌?”朝阳说。

“我手里这里像是筷子”丹阳也看不明白这手里的东西。

两人没敢多呆,带着东西见回家。

结果到家叫爸妈一看,才知道,朝阳手里的却是是玉牌,但丹阳手里的不是筷子,是簪子。是一根金簪子!

林雨桐叫两人去洗手:“没事,你们碰上的八成是盗墓的。”

丹阳赶紧松了手,任由金簪子落到地上:“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又是特|务呢。”她可惜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簪子:“看着造型还挺好看的,我其实还想要一只呢。”

想要一只簪子还不容易?

没过几天,四爷就给了他闺女一根木簪子。

木头是上好的檀香木,林雨桐给他取出来的。可雕刻,却是四爷亲手刻出来的。

圆头的簪子,簪尾是一只凤头口衔着一朵桃花,格外的别致。

如今想用簪子,那除非是木簪子,别的材质想都别想。至于是什么木头的,反正檀木这玩意,如今是很少有人能认出来了。戴着也没什么。

丹阳爱的跟什么似的,可就是不会用。

大姑娘家把头发盘起来并不好看,林雨桐难得的给闺女梳头,把前额的头发抓了一小撮编起来盘成花骨朵的样儿,插上簪子。再把剩下的头发编成两条辫子,自然的垂到胸前。

大姑娘已经长开了,这么一收拾,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来,咱们看怎么好看。

骄阳缠着她爸:“……等过几年,我头发那么长……我要个梅花样儿的……”

她爸可有耐心了,问的也仔细:是喜鹊登梅还是就做成一支梅花枝的样儿。

骄阳哪里知道什么是喜鹊登梅,一听说能做成花枝的样儿,恨不能马上叫她爸给她做。

打扮的美美的之后,再出门心情都是美美的,到了试验站,大家都在议论古墓的事。说是平坟的时候挖到古墓了,不知道这消息怎么被人知道了,墓被盗了。

值钱的东西到底什么样,也没人看见过。不过剩下些铜钱破碗之类的东西,还有不好,好些人都过去抢去了。

丹阳在心里可惜了一回,就罢了。这种事,如今找谁管去?

地是浇过的,今儿地里泥泞的很,肯定是没法下地的。混了半天的时间,早早的就往回走了。丹阳回来的时候也才下午两三点吧,太阳正大呢。她从地里摘了不少的菜,只能等这会子因为天热,外面不怎么有人的时候往家里带。

结果半路上还碰见个骑自行车的,她还担心碰上熟人叫人看见她往回拿菜不好,结果一瞧,没见过,一点印象都没有。两人错身而过,她继续走她的。

可是往前走了没两分钟,觉得后面有人跟上来了,她一扭脸,就是刚才碰上的那个人。她的眉头微微皱了皱眉,从自行车上下来,假装休息的样子。想着这人要是不跟着她,肯定就从身前路过,走了。

可这人偏不,就这么停下来。冲她笑的一脸灿烂:“那什么……同志,我……”他盯着她看,“我就是看你的簪子好看。”

小伙子推着自行车站着,身高得有一米八往上吧。看那年纪嘛,跟自己差不多,或许能大个一两岁也不一定。穿着军绿的裤子黄胶鞋,上身是白色的背心,外面罩着一件的确良衬衫,袖子挽着,衬衫也没扣扣子,露出微黑的脖颈胸膛和一截有力的手臂。

这是一个大概的印象,至于武官长相,迎着太阳光,有些刺目,没看的很清楚,只知道这人笑起来好像比太阳还灿烂。

可就是再灿烂:“你跟着我……就是看我的簪子。”

可不嘛!

这簪子像是紫檀木的,是新活儿,可看这雕工手法,怎么看,都像是清中期的风格。

他试探着问:“那个……能摘下来叫我瞧瞧吗?”

丹阳看他,又看他,还看他,发现这人真就是在看簪子。

一个大小伙子,喜欢簪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她拔下来,又插回去:“要看也行,到人多的地方看去。你说这半路上的,你万一拿了我的簪子跑了怎么办?”

小伙子笑的更灿烂了:“行!去哪都行。”

然后丹阳就在前面骑,他不远不近的跟在后面。

丹阳直接骑到卫生所里,宋璐出来,看见菜就笑,提了一兜子下来:“这可够嫩的,这茄子还能再长几天。”

再长几天就老了,“红卫爱吃嫩的,蒸了拌上叫孩子吃吧。”

姑嫂说着话,门外小伙子撑着车子就停好了。

宋璐以为是看病的,丹阳没想到他真跟进来了,就说:“是跟我一块的。”

然后宋璐以为是认识的人,进厨房忙去了,还叫丹阳给人家打水洗脸,“……凉快凉快,桌上还有你哥带回来的西瓜……”

“你家啊?”小伙子吓了一跳。

丹阳点头,给他拿西瓜。

人家不要:“给我看看你的簪子就行。”

丹阳手里拿着西瓜,沾上西瓜汁了,才说放下洗手之后给他拿,他又展颜一笑:“我来我来!”

然后从丹阳的头上把簪子给拔了下来。

端阳进门的时候就看到这么一幕,自家妹子红着脸(那是大中午顶着太阳回来晒的)举着西瓜,苗条纤细的姑娘侧着身子低垂着眼睑,身侧一个挺拔的小伙子戴着一脸灿烂的笑,伸手亲密(?)的从姑娘的头上拔下一支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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