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男生 女生 完本 书单 专题 APP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武侠网 > 玄幻 > 玄幻:我的武魂是东皇太一 > 第1203章 六大强者齐聚(一)

第1203章六大强者齐聚(一)

五大盖世真龙天骄,每一个都是人中真龙的级别。

堪称无敌的人物。

这种人物,随便拿出一个,都是能够横推数个大域不曾遇到敌手。

但是,凌奕却能一人逼退二人。

这,若不是亲眼所见,人们怎么可能够相信?

凌奕虽然占据了上风,但是心中却是颇为凝重。

双生神子如同一个小巨人,全身宛若铜铁,身高比普通人高出一半不止,恐怖可怕。

他所过之处,天地环境传来一股莫名的沉重压迫。

咚咚!

他每迈出一步,都涌来一股巨大的压迫感,如同一座大山。

即便是如今的凌奕,面对双生神子,身体血肉,莫名的发沉,全身气血、先天真元之气,都有些受阻。

“双生神子,盖世天骄中唯一的单纯的心宫武者,单凭血肉之力,就能力战第八变半步尊者,身怀罕见的双头食人魔血脉,又是手持两柄可怕无比的通灵道宝,实力不容小看。”

“金胜恩,剑道天才,剑道领悟不在我之下,实力本就比双生神子弱了不少。如今,更是被我断了持剑的右手,虽然实力达到我们这个层次,能够御剑而战。可是,少了一只右手,战力依旧是下滑的厉害。”

“决定水桶里面的水面高度的,永远不是最长的一块,一定是最短的那一块!”

凌奕双目如电,心中顿时知道了自己应该如何作战。

迷惑双生神子,随后抓住机会,轰杀金胜恩。

这是凌奕眼下最为适合的战斗方式。

凌奕深吸一口气,目光渐渐露出不善,看向了双生神子和金胜恩。

“凌奕……居然这般强大!”

金胜恩眼中的骇然之色更是浓郁,刚才被凌奕拍断了三根骨头,还有右手的断手处疼痛,不断提醒着金胜恩——那绝对的耻辱。

“找死找死!凌奕……你找死!”

双生神子的老大,不断捶打着胸脯,满脸暴虐之色。

“桀桀桀……如此屈辱,难以忍受!我要将此子斩杀,然后将他背后的一个个女人,全部……嘿嘿嘿!”

双生神子两个头,四只眼睛,分别控制斧、棍,如同一个杀戮怪物。

老二的双目之中,涌动着暴戾之色,嘴角还残留着一些血肉,舔了舔嘴唇。

他们一直都是欺负人,想杀就杀,想吃就吃,可曾受到过这种屈辱?

被人脚踹嘴巴里,那一股股残留的味道,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他的内心。

双生神子的两双眼睛,充斥贪婪、嗜血,还不掩饰邪淫的目光,扫视孟佳雨,南宫落涵,香菱的丰盈娇躯。

特别在上身、大腿等部位游走。

那种眼神,便好似一柄柄利刃,让三女颇为不舒服。

三女眉头一皱,明显有些厌恶,如果是其它人,她们早就出手,强势镇压。

但眼下的双生神子,实力不凡。

她们不可能是对手。

即便是屈辱,也没有别的办法。

凌奕眼中闪过了一丝恼怒,正要出手。

却是感觉两股强大可怕的气势,呼啸而来。

两团黑影,散发着强悍的神识威压,还在远处,人还未到,就是让别人感觉到了从灵魂深处的害怕。

众人抬起头,黑影一闪,出现在了双生神子的身边。

正是五大盖世真龙天骄之一的冥雄。

还有他的跟班,也是十大盖世真龙天骄的冥狗。

冥狗一语不发,带着面具,如同一个傀儡一般站在了冥雄身后。

“九海龙皇凌奕,好大的本事,居然一人独战斗两大盖世真龙天骄!佩服佩服!”

冥雄缓缓开口,脸上带着惊讶之色,开口说道。

“呵呵,过奖过奖,也就比你强一些罢了!”

凌奕眼睛微微眯起,语气毫不客气。

“你!哼!你杀我弟之事,今日,也要好好清算一番了!”

冥雄眼中闪过了一丝凄厉之色。

“你弟弟?”凌奕怎么会忘记当初的冥英?

不过,凌奕装模作样,歪着脑袋假装思索了一番,随后恍然大悟说道:

“哦!就是当初那个挡我路,不知死活的狗!”

此言一出,冥雄暴跳如雷!

差点被气地原地爆炸!

“找死!”

冥雄大怒!

“冥雄,联手斩杀此獠!”

金胜恩乘机开口说道。

冥雄一语不发,但是一股神识渐渐向着凌奕压去。

双生神子气血压迫,骇人至极。

金胜恩剑气冲天,剑意盎然。

三大盖世真龙天骄,环绕一圈,将凌奕围困在了正中间。

“冥狗,给我在此好生看着!记住,你永远是我冥土族的一条狗!今日,就让你看看,我们冥土族的威风!”

冥雄气息暴起,压迫一切。头也不回,对着冥狗说道。

“遵命!”冥狗虽然受了冥雄的屈辱,但是没有一丝情绪,反而真的如同狗一般,微微鞠躬,身子向后退去。

一时间,围观的所有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刚才凌奕一人对战两大盖世真龙天骄,现在还要一人对战三大盖世真龙天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