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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网 > 都市 > 我究竟重生到哪儿了 > 第5章 池塘里的‘龙王’(上)

“我是沈鑫!一个可怜的重生者,没有金手指的我再度接受现实的毒打!而且还有一个坏消息要期末考试了,一不小心跳级到三年级的我貌似也许可能要翻车了!”这是沈鑫趴在桌子上努力巴望着考卷时脑子里闪过的想法,他现在有点后悔直接跳级到三年级这个做法,因为他和校长打赌来着如果考不到高分他就回去一年级混。

这对于刚刚重生时自信满满的沈鑫来说压根不算什么,但随着重生红利的消失,上辈子的记忆变得越发模糊以后他就不那么自信了。因为他发现这个时空很多知识和上辈子是有点点差别的,毕竟某些科技都发展到二十一世纪一二十年代水平了那基础的数学啥的还和上辈子一样吗?非常明显是不一样的。

还好沈鑫及时醒悟总算是静下心来好好学习了一段时间,因此他拿到试卷的时候还是松了一口气。虽然比起上辈子九十年代初的三年级试题要稍微难那么一点,但是对于沈鑫来说总算还可以。

对于沈鑫来说考试只是为了完成约定,考完以后的日子才是最为快活的。毕竟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过年更开心的事情而来,是的,随着两个世界的灵魂彻底的融合原本躯体中沈鑫年幼的灵魂特质也开始逐步影响到他本身。

实际上上沈鑫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重生,更类似于魂穿到另一个平行时空的自己身上,说白了就是他穿越了他自己。但是因为平行世界的沈鑫也是沈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算是重生,但是灵魂却依然是两个。所以当一个躯体中有两个灵魂会怎么样?当然是两种结果,一种就是相互争斗变成精神分裂的一体双魂的精神病,而第二种则是相互融合。

沈鑫的情况属于后者准确的说是以两个世界灵魂的执念为主要融合点进行融合,而这个融合对他本身也产生了特殊的刺激影响。比如说三十年的单身狗生涯让他对找到漂亮老婆这事有一种刻印到灵魂里面的执念,这个执念在灵魂融合以后变成了身体本身成长的执念,直接导致他的身体某个特征发育比上辈子要好一点。(呵呵)

同样小孩灵魂中因为生活困难吃不到好东西和大龄沈鑫中那些孤单享受美食时的念头融合,直接催生了他舌头过分敏感的特质。被鼻炎困扰了十几年导致嗅觉减退的怨念则是成了推动嗅觉进化的动力,而那二十多年眼镜生涯产生的厌恶则是让他视力变得敏锐。因为两个灵魂阅历的差距导致灵魂融合的主体是来自二十多年以后的年长沈鑫,但是幼年灵魂也不是没有影响的。

毕竟两个灵魂在质上面是没有差别的,二十多年的成长所携带的更多的是灵魂的量而已。如果灵魂有重量的话,那么年幼版的灵魂大概是0.5,而成年版的则是0.51.所谓的阅历所增加的灵魂的量就是0.01而已,但是当两个灵魂融合以后灵魂质变产生的能量最终都被身体所吸收。所以以数据计量沈鑫现在的灵魂质量的话,大概有0.6~0.7的样子。当然单纯灵魂对身体的影响没有那么大,沈鑫身体的变化更多是把他灵魂携带过来的那道闪电的残余力量以及挂在胸口的晶石共同造成的。

能够击穿两个平行时空的闪电自然携带的能量极其恐怖,即便最后携带的灵魂残余只剩下一点点能量也足以让沈鑫得到很大的好处。这个好处不是让他成为非人的存在,而是更好的达成灵魂融合,以及刺激他胸口晶石散发的让基因进化的能量。实际上在91年的时候蓝星再度遭遇了一波陨石袭击,这一次恰好是墨西哥日食阶段,而数量庞大的陨石直接越过了因为毛熊崩溃而失效的太空预警系统。

虽然这一波陨石没有造成太多太强的变异生物,甚至可以说几乎连水花都没有溅起,但总归还是对蓝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沈鑫就是在流星飞过的第二天,在自家的地里面挖蚯蚓时挖到了那块砸在桃树根边上的晶石,他还当是宝贝来着。对于小孩子来说这种红色漂亮石头是非常罕见而稀有的,然后就被他一直挂在脖子上。

实际上天晓得蓝星怎么会被那么多的陨石袭击然后到处播撒这种可以促进生命体进化的生命晶石,这种晶石散发的基因进化力量在那条雷电最后散发的能量下被激活然后被沈鑫灵魂散发的精神力量所引导。虽然没有能让沈鑫直接变成超人,但是缓慢进化的基因让他要比普通的六岁小孩更加的强壮,同时以后也会发育的更加完美。实际上这种缓慢进化的基因改变已经逐渐显现出来了,比如刚换牙的沈鑫发现自己的牙齿比上辈子更加的整齐和坚固。

当然因为是外力促进的原因,所以沈鑫换牙的速度比上辈子要更快一些,同样因为外力促进的原因他更容易饿。因为除了最开始那一波促进以外,后续基因进化的力量都需要通过食物摄取来进行,这个过程会很缓慢而漫长甚至可能是有生之年的情况。

不过对于沈鑫来说此刻身体进化的状态已经是属于非常好的了,因为他比上辈子同年纪时更强壮。不到七岁的他能够轻松举起十几公斤的东西,并且还是单手的情况下,同样也跑的更快跳的更高,甚至个子也窜的比上辈子稍微高那么一点。虽然也就只是接近八岁小孩的个头而已,毕竟现在的沈鑫依旧怎么说呢处于总是吃不饱的情况下。

身体进化导致味觉过分灵敏的他不得不努力的练习做饭以满足自己挑剔的味蕾,而倒霉催的就是最开始的时候基本上是天天被打屁股的结局。毕竟哪怕有上辈子的记忆想要用土灶烧好一锅饭也是很困难的事情,更别说这辈子他还是小孩子别说菜刀没拿过连鸡都没杀过一只,并且这个年代想要宰一只鸡拿也是要等到逢年过节的时候。用沈鑫自己的想法来说这个是奇怪的世界,二十一世纪初的科技,九十年代的收入水平,外加搞不好只有六十年代的饮食标准,也就是说吃这一方面是最惨最落后的。

重生到现在沈鑫也就中秋和国庆的时候吃到过鸡肉,而且还是饿狼环四的情况下抢到了一只鸡腿而已。当然还有一个节日他也有看到鸡肉,就是鬼节祭祖的时候。实际上这个平行时空因为没有经历动乱的情况,使得某些重要的节日要比上辈子更多也更隆重一些。

宗族关系虽然没有旧社会那么夸张,但是无疑要比沈鑫上辈子那个时代更加好一些。最起码沈鑫知道村里面还有着族谱,而只有族长和族老才有权利把人录上族谱。沈鑫的外公一家属于整个村子中沈氏一族的二房分支,虽然地位还是比较高的,但是并不是族长一脉。同样整个家里面只有到舅舅那一辈,至于沈鑫这一辈则还没有准确的说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沈鑫是没有资格的,因为他爹虽然同样姓沈但不是这一支的属于外人。

当然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所谓的宗族关系估计到最后依然会消亡。虽然现在的宗族已经没有过去那人身关系的限制力和权利了,有的只剩下身为同一祖先流传的血脉亲戚关系,可当因为社会经济地位差距不断拉大的时候曾经的宗族关系可能不会变成纽带,反而会变成渴望断开的动力。

毕竟任谁都不希望自己发达以后跑来一堆亲戚分你的钱,所以沈鑫觉得这个宗族关系最后大概还是会迈入消亡。至少上辈子他不记得还有族长这个职位,村长到还是有的,毕竟那是兔子国家的基础行政管理单位。

不过因为宗族关系的原因使得中元节祭祀和重阳节祭祖也更加隆重,但是在全村都比较“穷困”的情况下,这种隆重也只是相对而言的。沈鑫不认为祭祖以后分冷猪肉会很好吃,尤其是当这个猪肉还是为了能够有足够肉分的情况买的大豚的情况下。处理不够好的大豚也就是所谓的顶着变异猪名号,实际学名为中华黑皮大豚的生物那味道真的很糟糕,至少在没有良好处理的情况下就是如此。

最重要的是烧菜的人是沈鑫的外公,虽然不是沈鑫想要吐槽可实际上他真不认为自己的外公烧菜有多好吃。比较坑的就是大概只有沈鑫自己认为是这样,其他人包括想当厨子的二舅都认为外公烧的菜还可以。用他们话来说沈鑫就是没吃过好东西的小屁孩,偏偏还认为好东西不好吃。

不过沈鑫能够吐槽是因为他上辈子真的吃过一些稍微好吃的东西,而这辈子大家都还没富裕起来的情况下,尤其是夏兔的科技重心在多年前还放在军事而不是民生上的时候。市场上能够购买到的调味品那真的很少,酱油完全就只有普通的老抽,不但咸的要死而且有时候一不小心还能吃到一些诡异的东西,比如说头发什么的。

除了酱油以外豆瓣酱什么的也是如此,惨烈的包装,惨烈的味道,而且更惨的是过于节俭的情况下哪怕豆瓣酱放的长毛了也会把毛刮了继续用。同样所有的调料瓶基本上不是旧的玻璃瓶,就是旧的塑料瓶,然后外表看起来绝对很恐怖,遇到有洁癖的人基本上看到调味盒或者调料品他就吐了。

当然对于沈鑫来说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一个字,穷!至少表面上是这样,虽然他很想吐槽明明有着黄花梨的书柜和床,还有古籍书画为啥还要守着金饭碗要饭吃。沈鑫猜测大概是身为书香门第最后的坚持,说白了就是自认是读书人后代对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的最后矜持。不到家里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估计那些东西是不可能被卖掉,至少外婆说也就是闹怪物闹的连饭都吃不起的时候外公才卖了一个家里的东西换吃的。至于卖掉的是啥外婆没说,但是估计能让妈妈他们撑过来的肯定是值钱的东西。

同样沈鑫的妈妈也说过小时候看到过家里还有小黄鱼,只不过现在都没有了。在不能卖掉那些宝贝的情况下,沈鑫明白实际上不仅仅是他们家,外婆家也是比较穷困的,至少浮财是没有的。所以初中毕业的二舅想要开饭店的想法暂时不大可能,先不说家里没有那么多的余钱,光是他的手艺沈鑫就觉得他的饭店估计开不下去。

对于只跟着外公打下手烧席面的二舅手艺有多潮,沈鑫感觉他甚至比上辈子的自己厨艺还要烂。最起码上辈子的自己在足够的调味料帮助下还能偶尔做点卖相不好但味道还能过得去的菜,可是二舅的厨艺怎么说呢?连基本功都不扎实,刀工不行,火工不行,调味更不行。毕竟他总的来说只跟着外公打了不到一年的下手而已,之前还和小舅一样在街面上晃荡尝试找点活或者在家种地。

实际上哪怕是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点亮厨艺这个技能的沈鑫,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在这个方面的进步都要比经常跟着外公出去烧宴席的二舅来的快。当然这方面得以于沈鑫自身身体的进化,让他学东西比较快记忆也很好,除了上辈子记的东西因为某些原因会遗忘以外,这辈子学的东西都很快。

至少家里面烧饭的差事已经完全被沈鑫所取代了,用外婆的话来说他的那几个舅舅二十多年烧柴火的能力还没沈鑫这个不到七岁的小孩来的厉害。先不提烧饭,光是炒菜时沈鑫负责烧火以后基本上外婆或者他妈妈把菜炒焦的次数就少多了。

对于沈鑫来说努力学会烧火不光是为了不烧焦饭菜,更重要的是让他的爸妈省心。有些事情常常只有失去以后你才会知道珍惜,上辈子沈鑫总觉得自己爸妈唠叨,总是要管这管那,但是当他最后就剩一个人的时候他才明白,有人唠叨的地方才叫做家。所以沈鑫总是在家搞点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结果就是他成了村里那些大妈嘴里别人家的孩子,给他吸引了不少小孩子的仇恨。幸好他这段时间个子串的不慢,不然真的会遭遇校园暴力啥的。

不过就算这样他也还是基本上都是一个独自上下学的情况比较多,到学校近两公里多的路途大部分时间都是他一个走。通常来说就算是村里的小孩子一起下学,他们也不愿意和沈鑫走一块儿。

如同今天这样,结束了考试以后的沈鑫基本上还是独自回家,背后背着缝过线的书包,而手上拿着的则是坏了一个角的雨伞。身上穿的则是明显有点大的校服,标准的九十年代初农村小孩的打扮。实际上哪怕是他脚上的雨鞋也是打了破轮胎皮补胶的,这到不是他故意穿坏的,而是这年头的有些日用品质量真心不咋的。

穿着雨鞋的沈鑫急匆匆的往家赶,江南水乡冬季那潮湿阴冷的天气让沈鑫非常的不舒服。因为这年头可没有保暖内衣或者羽绒衣啥的,只有自己翻的花棉袄。自家养蚕收集的蚕丝做的丝棉棉袄实际味道真不咋的。搁在上辈子那些丝棉都价值上百,可惜现在没有卖的出那样的价格。

当快要到家的时候沈鑫实际上已经看到了那个把他重新带到这个世界的水塘正在被抽水的样子,水塘边上人有不少在阴冷的细雨中看着水塘的水缓缓的被抽干。除了村里的人以外还有几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对于这个虽然临近省府但是依然算是乡下的地方来说,全身西装的人那是很少见的。

实际上别看这个大鱼塘还在村里,可实际从7月以后那鱼塘里的大鱼就不是村里的了。因为早就有人下了订金把鱼都定走了,当然仅限于体型较大的那些。毕竟他们看不上小鱼,实际上沈鑫很清楚这些人都是为了鱼塘里的鱼王。天晓得这不到三亩水域的鱼塘里怎么就养出了一条体长超过三米金色大鲤,那古金色的鱼身在7月的时候还好几次跳出水面。基本上每逢雷雨天气都会看到它没事在水面上溜达的场面,而这个预定了鱼的买家也是在看到报纸上鱼的照片以后找来的。

沈鑫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这辈子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自己村子的消息尽然是因为一条鱼,当然这很正常普通的鱼不少见,但是体长超过三米通体古金色的鲤鱼却少见。如果不是天气寒冷的情况下更方便鱼的保存和运输,估计早在夏天就会把鱼塘抽干,当然沈鑫肯定那鱼绝对不会是鲤鱼那么简单。能够让人等上半年多的时间,然后如同祖宗一样伺候的鱼怎么可能是普通的鲤鱼。

实际上沈鑫并不知道这条金色大鲤究竟是要干嘛的?如果他知道这条鲤鱼会登陆大夏为了拉拢欧美商界精英而举行的特别拍卖会的话,大概他会尝试着去外公那边卖个萌然后悄咪咪的让外公商量着和族长一起抬高鱼的价格。同样哪怕这条鱼马上出水了也会被迅速的装箱然后空运出去,并且还要在干净的水中一直饲养到特拍开始。

至于为什么既然还要继续饲养,不选择尽早捕捞而是选择临近年关的时候。那是因为特拍会的存在本来就是一件比较隐秘的事情,毕竟这件事并不怎么光彩。如果不是吸引外资不得力,高层也不会想到举办这样的特拍会来吸引外国投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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