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男生 女生 完本 书单 专题 APP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武侠网 > 耽美同人 > 赤色黎明 > 第137章 乱战(十七)

赤色黎明 第137章 乱战(十七)

作者:绯红之月 分类:耽美同人 更新时间:2023-12-30 02:25:26 来源:88小说

得到了陈克态度比较明确的支持,裕仁的胆子也大了不少。他思前想后,决定暂时不要回国。召集起前高官,裕仁开了个会。铃木贯太郎这样的老家伙身体以及不行,而且这次中国之行让他们也彻底失去了心气。对于裕仁的想法,老家伙们只是听。中年前高官们看到裕仁提出议题,也都愣住了。讨论的内容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否与天皇制度同时存在”。

这是一个看似很扯淡的议题,至少在这个世界上,君主制尽管已经与贵族共和制度结合在一起,这中间还是有很微妙的区别的。英国的制度是君主立宪,日本的制度是立宪主君。就是用先发来保证天皇制的神圣不可动摇。

《大日本帝国宪法》宪法的第一章如此规定。

第一条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

第三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第四条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第五条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

第六条天皇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

第七条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其开会、闭会、停会及日本众议院之解散,皆以天皇之命行之。

第八条天皇为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敕令。此敕令应于下次会期提交帝国议会,若议会不承诺时,政府应公布其将失去效力。

第九条天皇为执行法律或保持公共安宁秩序及增进臣民之幸福,得发布或使令政府发布必要之命令,但不得以命令改变法律。

第十条天皇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之俸给,任免文武官员,但本宪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者有特殊规定者,须各依其规定。

第十一条天皇统率陆海军。

第十二条天皇规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

第十三条天皇宣战媾和及缔结各项条约。

第十四条天皇宣告戒严。戒严要件及效力,由法律规定之。

第十五条天皇授与爵位、勋章及其他荣典。

第十六条天皇命令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

第十七条置摄政依皇室典范之规定。摄政以天皇名义行使大权。

这就是日本的宪法,也是日本的权力结构所在。之所以皇道派一度认为要“尊皇趋讨奸”,这是有包括传统以及宪法支持的基础。

昭和维新因为遭到裕仁的极力抵抗,昭和维新派不得不绕过裕仁,由新政府以及新的日本社会主义自由民主党组成的内阁来实施政令。

在中国参观之后,裕仁发现中国的国体政体并不排斥“领袖**”,陈克在中国的实际地位远超裕仁最有权势的时候在日本的地位。这倒真的让裕仁有了一种视野一开的感觉。

“日本当下的问题是天皇不亲政,最重要的是,天皇并非政党的最高领导者。”裕仁说道。在他看来,陈克是中国最高领导者,从内到外的所有行动,都最终向陈克负责。中国人民党的政策制定以及实施,都是由陈克主导。这是中国权力现阶段的形态。

听了裕仁的说法,这些前高官们都很不自在。日本天皇与中国领袖之间有很大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日本天皇是日本人民要为之奉献的对象,中国人民则是陈克要为之奉献的对象。法律保证天皇至高无上的地位,却没有任何法律保证陈克与权力之间有天然的关系。

裕仁想成为日本的陈克,这种想法很好。但是这种想法却没有任何基于法律的内容,这完全是个人能力问题。虽然前高官们对裕仁并没有恶意,可他们并不认为裕仁在科技、军事、政治上能够达到陈克的高度。追求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其结果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见到这帮没用的家伙根本没有理解自己的想法,裕仁颇为失望。他本人并不在乎能否达到陈克的高度,他现在想要的是重新夺回权力,至少不能再失去任何权力了。想达成这个目的的办法其实挺简单,只要裕仁明确表示自己支持社会主义制度,将社会主义制度定为日本的国策,以日本天皇的号召力,裕仁就能够重新返回至少名义上的权力顶峰。而不会像现在一样被软禁,被隔绝在日本政治之外。

这种权术是没办法直接说明的事情,裕仁如果敢这么直接阐述,其结果是注定要悲剧的。不管自己是不是愿意革命,裕仁都得表现出他愿意革命的态度来。

在这个时候,裕仁看着面前那群没用的东西,突然想起人民党在政治课上的一句话,“伪善,是邪恶不得不向正义做出的致敬!”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