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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裳铁衣曲 第三十二章 土匪和路边消息

作者:克里斯韦伯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3-12-29 19:48:57 来源:88小说

太阳从云朵后露出了一半,将阳光洒在泥泞的道路上。高鸡舍的心情变得好了起来,经历这样一场残酷的战争,自己站在败方,还能活下来,四肢健全,这本就是难得的幸运。寺院里的长老说过,幸运的人应该心存感激,因为他们并不是凭自己获得好处的,如若不然,神佛不但不会继续赐予,还会把已经给予的也拿走。叇

大约半个时辰后,集镇到了。这个集镇并不大,只有一条街道,但却很热闹:街上到处是猪和儿童,大多数焚毁的建筑已被推倒,空地有的种上蔬菜,有的被商人的帐篷占据。房屋也在兴建,石头客栈代替了被烧的木客栈,一家酒肆的房顶正在铺草,空气中充斥着锯子和锤子的声响。

人们肩扛木材穿过街道,装满各种材料的牛车沿泥泞的小道路前进。在集镇的入口甚至还有几个手持长矛的岗哨——他们正在向进入集镇的人收税。高鸡舍带着男孩走进那件正在铺房顶的酒肆,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真热闹呀!”男孩好奇的看着左右:“打仗之前我来过这里,现在比过去还要热闹!”

“那是自然!”邻桌的一个汉子冷笑道:“你没有听说吗?唐人要把平壤的人都迁去唐国,所以很多人都逃到乡下来了,这里距离平壤不远,所以人自然多了!”

“把平壤的老爷迁走?有这等事?”一个商人凑过头来:“唐人不是都好些天前就进平壤城了吗?怎么之前都没听说!”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那汉子冷笑道:“其实这也是唐人惯用的手段,每次他们打下一个国家,就把国中的贵人、工匠都迁走,免得形势有变,这些人又起兵反抗,当初他们在百济就是这么干的!”

“这倒是,我也听说过!”那个商人点了点头:“不过后来不就是因为这个,百济人又起兵反抗,打了好几年的仗吗?我还以为唐人吃了那次亏,就会吸取教训了呢!”叇

“吸取教训?”那汉子冷笑了一声:“也许这次唐人觉得他们早有准备,就不怕再有人反抗了呢!”

“诶,我听说唐国比我们高句丽要富庶的多,那些人被迁到唐国去,岂不是因祸得福?”有人笑道。

“唐国是比我们高句丽富庶!”那商人笑道:“但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好,这些被迁徙去的人除了少数几人能在长安洛阳,其他人估计都会被安置在人烟稀少的穷乡僻壤,那儿可就未必比得上这里了。再说他们在这里都是有家有业的,有的还有奴仆部曲,去了那边最多划块荒地,两间草屋,免税两年,剩下的都要自己从头开始,那简直是苦死了!”

“是呀,这么说来反倒是我们这些种田佬安心啦!”

“那是自然,无论是谁坐在上头,都要人种地纳粮。唐人顾忌的是那些有武艺、有名声、懂兵法,有本事给他们找麻烦的家伙,像你我这种窝囊废,唐人才懒得花力气迁走呢!”

“有武艺、有名声,懂兵法?诶,他们说的不就是您吗?”男孩低声道。

高鸡舍咳嗽了一声,险些将口中的酒水喷出去,他强笑道:“别乱说话,我今后只会种地,哪里还会找唐人的麻烦!”叇

“是吗?”男孩讶异的看了高鸡舍一眼:“您真的打算种一辈子的地吗?”

活见鬼!你这番话连个孩子都不信,怎么能说服唐人?高鸡舍叹了口气,他突然觉得自己未来的田园生活不那么吸引人了。

有人撩起门帘,走了进来。这是个衣衫褴褛,身材干瘦的汉子,他的目光扫过四周,最后停留在高鸡舍身旁:“你这里有空位,我可以坐下吗?”

“请便!”高鸡舍点了点头,让男孩向旁边挪了挪。

“你曾经打过仗?”那汉子兴致勃勃的问道。

“嗯!”高鸡舍并不在意对方的问题,他把其当成集镇里的混子:“有太多人打过仗!”

“可是你不一样!”汉子指了指高鸡舍的皮靴子,还有旁边的弓袋箭囊:“你穿的是马靴,还有您的箭,比平常的箭更长,这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外面有你的马吧?我敢打赌,你在军队时至少是个百人队!”叇

“什么百人督!叔叔曾经当过将军!”男孩按奈不住自己的性子,插嘴道。

“住口!”高鸡舍喝止住男孩,右手已经不露痕迹的按在了刀柄上:“我没当过什么将军,这些都是小孩子胡说八道的,你别当真。还有,这种地方胡乱打听别人的过去可是很危险的,对我危险,对你也危险!”

“呵呵呵呵!”那汉子笑了起来,他抬起双手:“我没有恶意,你看,我手中没有武器。我只是有个一起发财的计划,你有兴趣吗?”

“没有!”高鸡舍毫不犹豫的打断了那汉子的话头,他把自己的佩刀横放在桌子上:“现在你马上离开这张桌子!”

那汉子赶忙站起身来,退开了。男孩低下头:“是我不对,刚刚我不应该多嘴的!”

“没什么!”高鸡舍挥了挥手:“那家伙一进门就盯上我们了,你说不说话,他都会凑过来的!快些吃东西,然后我们离开这里!”

男孩点了点头,他吃东西的速度变快了,很快两人就吃完了东西,会了钞,然后去后院牵了马,离开集镇。叇

两人出了集镇没走多远,高鸡舍就感觉到似乎有人在后面盯梢,他让男孩从马背上取下包裹,将里面那副鳞甲穿上,外头披着宽袍。刚换好衣服,他就听到一声尖利的唿哨,然后树丛后就传出一阵窸窣声。

“待会就跟着我的马,不要离我太远!”高鸡舍道,他翻身上马,抽出角弓,又取出三支箭矢,一支搭上弦,两支夹在指缝中,就好像一只受惊的猫。

树丛摇晃了一下,后面钻出来三个人,他们浑身泥土,就好像地底冒出的植物,三个人手中都有武器:短矛、缺了口的横刀、还有满是锈迹的斧头,他们身上的皮甲破旧,但还是能够保护身体要害。

这是伙逃兵,或者说盗匪,这两个词在这时候几乎是同义词。

一切仿佛在一个心跳之间发生。第四个人悄悄从背后钻了出来,声音比蛇滑过潮湿的树叶还要轻。他戴一顶锈铁盔,盔上有一根野鸡羽毛,这似乎是首领的标识,手执一支短粗的狼牙棒,在他身后是一个弓手——高鸡舍认得这张脸,就是当初在酒肆里盯上自己那汉子。

“将军,我们又见面了,这世界真小!”与方才在酒肆时相比,此时的弓手要得意多了:“您刚刚太不礼貌了,至少应该听我说完的!”

“我不是什么将军,也不想发财!”高鸡舍冷声道,心中盘算着射杀的顺序。叇

“您就是将军,高将军!我见过您!”那弓手笑道。

“你见过我?”

“没错!”那弓手笑的很得意:“别想了,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您当初怎么会有印象!”

“好吧,那你现在想干嘛?让我听你的发财计划?”高鸡舍冷笑道。

“没错,但发财的不是你,而是我们!”说到这里,他突然怒喝道:“别装傻了,大名鼎鼎的白马高将军化妆成一个普通穷汉返乡,你的身上肯定有很多宝物吧?交出来就能保住命,别犯蠢,灌木丛里还有个弩手,指头一动就能要你的命!”

高鸡舍的目光扫过灌木丛,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贼人如果真的有弩手,那为什么不干脆先把自己射死,至少射死马,反正宝物也不会自己张腿!”

这年头救了高鸡舍的命,他下意识的低下头,抬起肩膀,箭矢射中了他的肩膀,却弹飞了——冷淬后的甲片比燧石箭头还要坚硬,拿着狼牙棒的汉子大声叫喊,冲了上来,高鸡舍踢了一下马肚子,战马长嘶了一声,迎面冲了过去,与此同时高鸡舍一箭正中那个弓手,把这个狡猾的敌人射倒,那个拿狼牙棒的汉子犯了一个错误,他向旁边跳开,想要避开,脚下却踩了个空,摔了个四脚朝天。叇

紧跟着战马的男孩赶忙抽出佩剑,狠狠的刺了下去,光滑的剑刃刺穿了咽喉,鲜血四溅,就好像被刺穿的水袋。

高鸡舍弯弓上弦,扭腰转身对准正在追赶的敌人,松开弓弦,箭矢贯穿了拿着铁斧汉子的胸口,他惨叫着倒下,紧接着是第三箭,他不再从箭囊取箭矢,拔出腰刀,调转马头冲了过去。片刻过后,地上多了两具尸体,幸存者钻进荆棘丛中逃走。

那弓手被射穿了肩膀,他哆哆嗦嗦的试图逃走,“我投降!”他喊道:“别杀我,千万别杀我,我知道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

“我对你的消息没兴趣!”高鸡舍一脚踩在弓手的胸口,将其踩在地上,对男孩说:“来,把这家伙宰了!”

男孩有些紧张的走了过来,刚刚慌乱间杀了一人的他此时还有些紧张,他举起长剑,将剑尖对准那弓手,弓手紧张的大喊:“真的,我能够给您找出一条出路,唐人正在四处搜索像您这样的豪杰,要把您押到唐国去。就算你逃回家乡也没用,名册肯定有您的名字和籍贯。再说就算找不到您,您的家族也会被迁徙走的!”

高鸡舍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他劈手从少年手中夺过长剑,剑锋直抵弓手的咽喉:“说吧,我可没什么耐心!”

弓手舔了舔嘴唇,他知道自己的性命危在旦夕:“有一个倭人正在招揽高句丽豪杰,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愿意为他的主上效力,他的主上就能为其提供一个容身之地!”叇

“提供一个容身之地?”高鸡舍冷笑了一声:“那肯定不在高句丽吧?那和被迁徙去唐国又有什么区别?”

“不,不,不是这个意思!”感觉到剑锋的压力,弓手连忙喊了起来:“那个倭人的意思是,他的主人可以提供一块领地,供投靠的豪杰及其家族栖身!”

高鸡舍冷哼了一声,对于像他这样的乡里豪杰来说,其安身立命的根本是领地,是家族以及世世代代的部曲郎党。如果一定要在领地和家族部曲之间做出选择的话,那还是选择后者。毕竟高句丽位于关外,待开发的土地多得是,只要家族部曲还在,就还有翻身再起的机会,而领地没了还能再想办法。而如果被唐人强制迁徙走,就很可能被分而治之,部曲也会遗失大变,那可就万事休矣。

“要怎么找到那个倭人?”高鸡舍问道。

“就在那个集镇里!”弓手赶忙道:“每隔五天他的人就会来那处酒肆坐一下午,算起来,明天他就会来了!”

“也好!”高鸡舍的脚从那弓手胸口移开了,他笑了笑:“看在这件事情上,我就饶了了这回,起来滚吧!”

“多谢将军,多谢将军!”那弓手闻言大喜,赶忙翻身磕了两个头,起身便要离开,却觉得后心一凉,剑锋贯穿,透胸而出。叇

“我饶了你,可这剑却饶不了你!”高鸡舍抽回长剑,乘着血还没冷,将剑刃插入湿泥中四五次,又在尸体上擦拭干净,方才插入鞘中。

“我们要回集镇吗?”男孩问道。

“嗯!”高鸡舍点了点头:“这贼人其实有句话说的没错,就算我能逃回家乡,也逃不过唐人的手,像我这样的人就算是逃回家乡,也不可能获得安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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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面,我们到了!”王朴指着不远处:“阿克敦,说是个镇子,其实就是堆废墟,我上次来的时候,就没有几间完整的房子!”

“肯定比我家的村子强多了!”阿克敦笑道:“至少有石头房子,我村子里最好的房子也是草屋顶!”

“是吗,有机会我倒要去看看!用树皮做成的船,还有用木棍就能打晕鱼,被蜂蜜黏住手掌的熊!可以遮盖整个村子的大树!”王朴笑道:“这些该不会是你编出来骗我的吧?”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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